作者gogogo123 (戰神123)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樣算肇事逃逸的誣告嗎
時間Fri Aug 8 13:14:19 2014
最近流傳文章說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
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為沒事,
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這樣有成立誣告罪嗎
重要要件
行為人所誣告的內容必須為虛偽者:亦即行為人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的內容,必須是虛
構的犯罪
行為人主觀上須具備誣告故意,以及使他人受刑事處罰或懲戒處分的不法意圖,而實施本
罪的行
我明明沒逃逸 你卻說我逃逸<===內容虛偽
而且並非在不知情況下 而是清清楚楚明白被告沒逃逸
卻告他肇事逃逸意圖使他受刑事處罰<===主觀誣告故意
這樣有機會成立誣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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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ogogo123 (123.195.67.229), 08/08/2014 13:18:00
→ iscu:沒有機會 08/08 13:18
推 a9301040:證據問題 08/08 13:28
→ niceshotse:當事人有互留聯絡資料嗎?要怎麼舉證沒有逃逸的意圖? 08/08 13:37
→ gogogo123:路口如果有監視器 或有人提供行車紀錄器呢 08/08 13:38
→ niceshotse:因為以結果來看,當事人是於當時就離開,除了自述外沒有 08/08 13:38
→ niceshotse:其他證據證明當事人無肇逃... 08/08 13:39
→ niceshotse:有影片更好啊,更能證明肇逃的行為...XD 08/08 13:40
→ maniaque:也有可能是撞人的說謊,不是嗎??? ^_^ 08/08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