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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Guarder (糊塗流浪貓)》之銘言: : [文長慎入] :     : 狀況描述:本人為某A人力派遣公司員工,於某B公司任職 : 前一陣子於上下班途中因車禍導致左手骨折(勞保局認定為職災),經休養後復原,但 : 原工作內容需要大量勞力,因為怕二次傷害,可能不適任此工作。一年的合約尚未到 : 期。 : B公司經理方面不斷說服我希望我自己離職,為了自己的手好。要我寄一份Email給他 : 說明我是因為什麼原因主動離職的,這樣才能啟動B公司內部的離職程序之類的。 : 我寫了,但我避免掉「自願離職」這些字眼: : 「本人於10X年XX月XX日,上下班途中因車禍導致左手骨折,經醫生診斷與休養後仍需 : 一段時間復原,難以執行原先工作勤務,因此協調於XX月XX日因職傷非自願離職。」 : 寄出去不久,B公司的HR來電了。簡而言之B公司HR希望我簽下「自願離職書」,而公 : 司給我一個月的薪水作為補償。 : 我問他們能不能用「非自願離職」作為原因,這樣我才能申請失業補助,HR回應說 : 我的狀況不適用非自願離職 : http://www.bli.gov.tw/sub.aspx?a=m5tLhCZ9Be8%3D : 但之前看新聞,不是擴大解釋說「因職傷導致」也算是非自願離職? : http://goo.gl/SQEHM3 : http://goo.gl/52cuvA : HR小姐補充說明說,如果公司對派遣員工進行資遣的動作後,代表公司方面就沒有我這 : 位置人力的需求之類的,到時公司和政府之間會有什麼問題,人員很難遞補,還搬出勞 : 基法第11條什麼款什麼項什麼有的沒的。(真的聽不懂,但也沒有錄音存證) : 我試探說要求她寄一份Email,要她把處裡的方法和緣由寫下來寄給我讓我思考一下,結 : 果當然沒下落XD。 : HR小姐還說其實公司不想資遣我,我其實可以留下來之類的,感覺也像是廢話,我能留 : 的話早就留了,問題在於留下來沒辦法和其他同事一起正常工作,這樣對得起其他認真 : 負責的同事嗎。 : 而A人力派遣公司則是說一切都要看B公司怎樣安排才能決定。 : 難道因為「職業傷害」造成我無法勝任而離職真的沒辦法拿到非自願離職單嗎? : 年關將至失業,連失業補助也可能沒著落,真的很鬱卒。 : 如果這件事真的是我自己沒搞清楚,那我欠公司一個道歉,但若這間公司真的試圖用 : 話術迴避我應得的權利,也真令人心寒...這麼有規模的公司... : 文張冗長、文筆欠佳。感謝各位法律方面的先進閱讀。 : 也希望各位能給我一些意見。 個人看法: 誠心的建議原PO 靜靜的拿了錢之後,快點走人, 當然,記得在離職書上說自己因為受傷XXXX 等經過公司給予職災假期休養復原,返回原 工作位置後,無法勝任原有工作,為了避免 公司困擾,所以選擇離職. 然後請公司開上面相關字眼的離職證明書,拿走這一個月錢 and 之後再去申請失業給付. 就這麼簡單. 上面您引的那個新聞,是在"不需要取得雇主開立的非自願離職證明" 所擴大適用的變通(所以才會建議您拿到雇主開立的有相關證明文字的證明書). 就跟之前有鄉民國防役來請益,公司約滿不續聘,失業給付也有對於約滿不續聘, 經過找一個月工作仍無著落,給予失業津貼. 今天公司不能開非自願離職,有其相當的因素存在,而若您確實因為無法勝任 而選擇離職,勞保局那邊也可以讓您領到失業給付. 不然,公司要是發現不給錢,您還是可以請領失業給付,搞不好就不給了......: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36.19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2340869.A.F38.html
MGuarder: 所以自願離職的情況下拿有因職傷而離職的證明書還是 10/03 21:09
MGuarder: 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10/03 21:09
MGuarder: 感謝您的解說 10/03 21:12
勞委會一些相關解釋是這樣 若您擔心,建議您洽各地的勞保局單位詢問,是否是可行的. 因為您還有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可以用. ※ 編輯: maniaque (122.121.36.195), 10/03/2014 21:15:49
c615: 我誠心的建議你請問當地勞動力發展署分署承辦人的意見 10/05 01:00
c615: 勞保局不做失業認定的!! 10/05 01:00
cute101037: 問一下,那失業給付不用還麽? 10/07 09:53
cute101037: 還是最後會在勞退加利息扣除? 10/07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