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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PFH120 (Mars)》之銘言: : 小弟有個問題,假設一間房地產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其業務內容以及公司本身 : 都是正當經營,無詐欺』 : 但是投資契約內容為 : 最低投資額為50萬元、最高500萬 為何上限 500 萬?? 幹嘛不要無上限??? 現在台灣遊資很氾濫呀,真有本事一年 5% 的年利率 隨便一來都是幾億元幾十億元的資金了. : 年利息首年8%、9%、10%、11%、五年12%最高上限便不再往上調. : 未滿一年解約,視同違約,返回本金的50%,並且無利息. 賭你撐 3 年不討錢,好讓公司慢慢脫產 就算你撐不住,只要還你一半就好,淨賺一半 : 一年以上未滿兩年,視同違約,返回本金50%,年利息8%照給付 同上 : 兩年以上未滿三年,視同違約,返回本金70%,年利息9%照給付 同上 : 滿三年解約,返回本金100%,年利息10%照給付 算錯了吧.... 8% 9% 10% 都要付,不是嗎?? 要是第三年才給 10% ,那年化投報率也只是 3.3% 而已. : 三年以上未滿四年,返回本金100%,年利息10%照給付 同上 : 四年以上未滿五年,返回本金100%,年利息11%照給付 找得到公司再說.... : 然後將投資人的資金,也確實往房地產相關投資,而且確實每年給付約定年利息 : 符合條件的投資人也如契約內容拿回本金及利息. 呵,龐氏騙局一開始前面那段好時光 哪一個一開始沒領到投報的部分?? : 簡單說,公司是正派經營,不是詐騙集團,但是依照以上內容 : 『是否有哪裡不合法?或是構成銀行法規-非法吸金?』 吸金 哪裡 合法 了??? : 如有那裡說明不清楚,請告知,小弟會補充,先感謝各位版友. 父母親生給小孩一個腦袋,是用來思考判斷,不是當裝飾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239.9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2607821.A.450.html
SPFH120: 就是打算走正當經營才上來問,擺明要非法吸金還需要問嗎? 10/07 01:06
那,若走不下去,怎麼辦???
SPFH120: 關於回報,每滿當年度就可領取當年度利息,未滿只能領上 10/07 01:08
SPFH120: 年度的,所以滿三年是第一年拿8%、二年9%、第三年10% 10/07 01:08
拿相對的台北土地出來擔保設定抵押,或許有人肯借錢給您開公司.
SPFH120: 為什麼設上限?因為我也要控管風險啊,投資無上限 10/07 01:09
SPFH120: 投資接受到一定程度就不收了,避免風險過高,給不出相應 10/07 01:11
為何會有風險??? 哪種風險?? 無法支付款項的風險?? 那要是照這玩法,搞不好設一個兩年後自爆的公司. 只要還投資者一半本金,加上8% 利息...
SPFH120: 所以M大您多慮了,銀行也是這樣玩,只是法規圖利他們而已 10/07 01:16
那您可以野心大一點,考慮開銀行. 還是您本質上的打算,是想募集資金來做類似銀行在做的 "放貸生意" 只是利息上"高一點點"??
TheMidnight: 因為銀行受的規範比公司受的規範還嚴格阿 10/07 01:19
TheMidnight: 為什麼不考慮最簡單的公司法方式。 10/07 01:20
TheMidnight: 要這樣規避很容易讓人覺得有鬼吧 10/07 01:20
depravity: "打算走正當經營"願意收到5M先找個好財務好法務再說吧 10/07 01:25
depravity: 連個正常團隊的樣子都沒要相信正當經營當別人腦裝飾用? 10/07 01:26
SPFH120: 先瞭解這種架構可行不可行而已,真要組公司,該具備的 10/07 03:55
SPFH120: 財務法務都會請,沒人要你把腦當裝飾用... 10/07 03:55
SPFH120: 真要違法詐騙、吸金,還上法律專版來討罵嗎.... 10/07 03:56
可能呀, 來聽聽看這種作法可不可以讓司法不會找上門,又可以安心發大財.
SPFH120: TM大,您的建議我會研究的,小弟是普通人,對公司、銀行 10/07 03:58
SPFH120: 法規是完全沒接觸過的,所以才有疑慮上來提問 10/07 03:58
SPFH120: D版友,如果我有專業團隊,你覺得還需要上來發文嗎? 10/07 04:01
SPFH120: 有一點我要申明,我不是規避,我只是要瞭解這樣行為有無 10/07 04:02
SPFH120: 觸犯法規,如果這樣就叫預謀非法吸金,那柯南真多. 10/07 04:03
連基本的公司法跟銀行法都不去看了...這.....
sindyevil: 這年頭專業不在是專業的時候,就讓行為人親身經歷吧~ 10/07 08:48
sindyevil: 要賺錢就得承擔風險,如果把風險轉嫁或者讓無關版友承擔 10/07 08:48
sindyevil: 就不用說太多反饋讓人承擔,話說五萬處理財務法務太少. 10/07 08:49
SPFH120: 要賺錢就要承擔風險沒錯,但也不能犯法,我只是對於 10/07 13:15
SPFH120: 這樣的模式是否會觸犯法律而上來請教而已. 10/07 13:15
SPFH120: 哪知道遇到幾個鍵盤檢察官...光是請教就好像預謀犯案了 10/07 13:16
某家 慶X 夠不夠大??? 正不正派?? 天天廣告跑不完, 加入慶X,成就終身事業. 結果呢??? 只能說,個人不認為您的盤算規劃,具有足夠的適法條件. 或者是乾脆說. 會有人相信,把錢拿去送人,那也算是奇杷了. 總之,要怎樣玩是您自己的事情, 不要到時候說是 PTT 鄉民說 這樣合法 就好. ※ 編輯: maniaque (211.23.244.81), 10/07/2014 13:30:31
SPFH120: 我已經瞭解囉,這樣的模式是非法吸金,不可為. 10/07 13:23
depravity: 我的意思是 想做先把團隊組出來再說 10/07 14:58
depravity: 連團隊都組不出來 只不過是個笑話 10/07 14:58
taoist9999: 投資案收益真這麼好的話,銀行、創投會跑去投資的,不 10/08 17:06
taoist9999: 必跪求一般人去投資。 10/08 17:07
a9301040: 樓上正解,其實現金流會有問題,並不是法律問題 10/08 17:58
穩年 5% 投報率就有一堆閒錢想搶著 "投資" 了 中央政府公債一年利率才多少??? 最近一次標售好像才 1.725% "10年期的" 幾百上千億的資金在搶..... 總之. 原PO從未說明若獲利率不如預期,利息發不出來的情況, 資產貶值不足以因應中途解約該怎麼處理 只有一面倒的樂觀. 那這樣子一旦轉不過來,幾乎看過的 case 就是 捲款逃逸 ※ 編輯: maniaque (118.171.239.91), 10/08/2014 22:57:21
depravity: 也沒都拉金額紀錄保持人 Bernard Madoff 就沒逃走 XD 10/09 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