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cu: 看起來像是公共空間, 門口都不能擺鞋櫃了 更何況是機車 10/14 15:54
噓 maniaque: 沒有擋到人,所以就合法??? 10/14 16:36
→ maniaque: 今天要是我,心情不好踢一下傷到腳,就來告過失傷害 10/14 16:37
→ maniaque: 公共空間占為私用,原PO認為是否違法了???自己問自己吧.. 10/14 16:38
→ maniaque: 今天你停車,明天流浪漢來住,後天大家丟垃圾. 10/14 16:38
→ maniaque: 不要對自己行為寬容找理由,對別人卻是嚴格對待 10/14 16:39
→ maniaque: 環境是大家的..... 10/14 16:39
公共空間沒錯
心情不好踢一下傷到腳 這傷是算自己的吧
自己故意踢到受傷 不是嗎
※ 編輯: ton1 (1.171.66.103), 10/14/2014 16:45:17
→ maniaque: 請問,台端怎證明是自己蓄意踢到??? ^_^ 10/14 16:53
→ maniaque: 樓梯間放鞋櫃雜物致他人受傷,早有相關判決過失屬實. 10/14 16:53
→ maniaque: 自己用腦袋想一想,為何有空間,其他住戶卻不用?? 10/14 16:54
→ maniaque: 您是剛搬進去的嗎??? 10/14 16:54
噓 mercury1011: 其他住戶沒反應不代表合法,大多只是掙一眼閉一眼 10/14 17:58
→ mercury1011: 今天都有人反應了,就跟佔用頂樓空間一樣不行 10/14 18:01
→ niceshotse: 萬一真的有人不小心踢到受傷,原PO上法庭後可以試著主 10/14 20:04
→ niceshotse: 張對方故意去踢的,看法官會不會採信就知道結果了 10/14 20:04
噓 shirochan: 地是你的哦? 10/15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