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 現今實務上不會承認死後收養的 12/13 19:21
原PO 沒寫很清楚,是收養人生前已經收養,但因為什麼緣故沒辦登記
還是說要拜拜那種.
※ 編輯: maniaque (118.171.237.1), 12/13/2014 19:28:56
推 KKyosuke: 不管怎樣都不可能補辦 12/13 19:33
阿知~~~~告看看吧....反正證人這麼多....:D
※ 編輯: maniaque (118.171.237.1), 12/13/2014 19:45:32
推 xubwhu: 實務上可以補填養父記事 12/13 20:39
→ h96xul4tk: 生前都沒有完成收養,但我祖母堅持要拜牌位與分財產 12/14 00:20
→ h96xul4tk: 而我大小姑姑本來不能分,因為我爸不孝 所以代替照顧 12/14 00:21
→ h96xul4tk: 祖母,祖母感念他們有苦勞才分一分給她們 12/14 00:22
→ h96xul4tk: 就是每個人說法都不同我才會很困擾XD 而我家算清寒的 12/14 00:26
→ javabird: 說到底你祖母仍是重男輕女,女兒本來就有繼承權,哪來不能 12/14 00:26
→ javabird: 分?現在因為孝順才有的分了,結果在你祖母的想法裡,你爸 12/14 00:27
→ h96xul4tk: 是、也不是,後來我祖母問我與我二哥同意分給我大小姑 12/14 00:28
→ javabird: 分?現在因為孝順才有的分了,結果在你祖母的想法裡,你爸 12/14 00:28
→ javabird: 這一房仍是分得最多的. 12/14 00:29
→ h96xul4tk: 但大小姑姑阻止我祖母寫遺囑,反咬我們,不讓我跟我 12/14 00:29
→ h96xul4tk: 二哥分,堅持分三分之一。當初我們還傻傻同意 12/14 00:29
推 javabird: 你大小姑盡孝心照顧祖母了,現在也沒多貪遺產,不過就是想 12/14 00:32
→ Ichbinyy: 這推文- -我是來到了平行世界嗎- - 12/14 00:33
→ javabird: 照規矩來財產各得三分之一,不覺得她們有什麼不對,就是違 12/14 00:33
→ javabird: 背祖母的意願而已. 12/14 00:34
→ h96xul4tk: 我是不太懂吞掉大伯跟小叔的遺產算不算貪心? 12/14 00:38
→ javabird: 你大伯跟小叔都死了,哪來的吞掉財產? 12/14 00:41
→ h96xul4tk: 所以誰要去替大伯小叔掃墓? 祖母的主張沒用我曉得! 12/14 00:49
→ depravity: 我覺得 有家子仗著自己男丁多 每個都想要才叫貪心 12/14 00:50
→ h96xul4tk: 唉!你真的懂從小叫小叔爸爸還要年年去掃墓的心情嗎? 12/14 00:51
→ h96xul4tk: 還有什麼男丁多? 從小就被祖母教育成我是小叔的孩子 12/14 00:52
→ h96xul4tk: 從小祖母就說要繼承小叔的家業! 結果大小姑不認帳 12/14 00:53
→ h96xul4tk: 如果仗著男丁多!我祖母還要問大房跟我房的意思 12/14 00:53
→ h96xul4tk: 分給大小姑各一份嗎? 我們可是馬上答應 12/14 00:54
推 javabird: 從小就被教育是過繼子,為什麼不早點完成法定程序?你大小 12/14 00:56
→ javabird: 姑分得遺產本來就不需要你們的同意,她們比你們多了法律 12/14 00:57
→ javabird: 意識. 當然你們現在要爭也許也不會太遲,就照前輩講的,去 12/14 00:58
→ javabird: 打打看官司,勝了就是分五份,輸了就是分三份. 12/14 00:59
→ h96xul4tk: 恩~我想是因為我祖母相信各位會照他的意思 12/14 00:59
→ h96xul4tk: 且老人家也不懂遺囑跟領養是要書面手續的 12/14 00:59
→ javabird: 老人家不懂,你們年輕人也不懂嗎?快去打官司吧! 還有別太 12/14 01:01
→ javabird: 相信人性本善,依我看將來你們家子女六人也是有可能會爭 12/14 01:02
→ javabird: 吵不休. 12/14 01:02
→ h96xul4tk: 哈 不會,我們已經說好不管分到什麼,就分六份 12/14 01:03
→ h96xul4tk: 這是有苦衷的! 第一族長認為她說的話誰敢不聽? 12/14 01:04
→ h96xul4tk: 第二 你出來說要寫遺囑分財產 會被罵到臭頭 12/14 01:04
→ h96xul4tk: 說不小子孫 還沒死就想分財產 12/14 01:05
→ h96xul4tk: 對! 我就是被罵到臭頭的那一個,尤其是大小姑 12/14 01:05
推 javabird: 將來你爸若有遺產,請問,你跟你二哥要不要分?不管你怎麼 12/14 01:06
→ javabird: 回答,到時就知道了! 12/14 01:07
→ h96xul4tk: 你別激動啦!我都說不用等我爸掰掰,我就要拿小叔 12/14 01:08
→ h96xul4tk: 的份 分給我兄弟姐妹了 12/14 01:08
→ h96xul4tk: 我都分給他們了,他們還要說什麼? 12/14 01:09
推 javabird: 好吧!就算相信你,但其他五個人呢?所以說話都別說太早. 12/14 01:12
推 KKyosuke: 你還要分給你兄弟姊妹? 那你不是也在明目張膽的侵吞大 12/14 03:11
→ KKyosuke: 伯跟小叔的家業嗎? 如果真的照傳統觀念走 你爸媽死了 12/14 03:11
→ KKyosuke: 你連捧牌的資格都沒有 你確定你們是這樣想的? 12/14 03:12
→ KKyosuke: 你是叫他們爸媽還是伯父伯母? 12/14 03:13
→ KKyosuke: 先想好這些 再來談過繼隔房的問題吧 12/14 03:13
→ depravity: 看來我不是特殊份子了 XD 12/14 04:14
→ taoist9999: 大伯、小叔辦理收養,也不必經過大姑、小姑的同意,我 12/14 11:43
→ taoist9999: 不懂從小被教育成過繼子,但為何不早早辦理收養手續? 12/14 11:44
→ taoist9999: 老話一句:事前省小錢,事後要花大錢。 12/14 11:44
→ taoist9999: 既然這兒是法律板,以目前狀況,祖母遺產由原PO爸爸、 12/14 11:49
→ taoist9999: 大姑、小姑均分是合乎民法應繼分的規定。 12/14 11:49
→ h96xul4tk: 感謝版上大德的意見,我會好好想想的 12/14 12:37
→ sindyevil: 女兒真慘,原本還沒有繼承權。 12/15 20:20
→ sindyevil: 小叔大伯都死了怎樣完成陽間的收養程序? 然後要陽間 12/15 20:29
→ sindyevil: 的法官判給你們兄弟啊? 姑姑們願意拿出是他們的自主意 12/15 20:29
→ sindyevil: 願,你們兄弟怎可要她們多給,這時候那個倫理輩分到哪 12/15 20:29
→ sindyevil: 去呢? 最多就開開會,希望長輩可以多少支援贊助點費 12/15 20:30
→ sindyevil: 用,如此而已。 12/15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