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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個問題,還請各位幫我解答一下! 三個月前妹妹跟別人發生車禍, 妹妹受傷,對方人沒事但車有損傷, 肇事責任應該是妹妹七成對方僅有三成, 目前醫藥費支出約15萬,已有拿到強制險約六萬賠償。 之後想開始談和解, 我明白會需要賠償對方車損7成費用, 但搞不太清楚,通常可跟對方合理求償的是, 1、「15萬的三成,再扣掉已拿到的強制險」-因此對方已不用再賠,因為我們已拿到的強 制險已逾三成 2、「15萬扣掉已拿到的強制險,剩下的部分的三成」 很想知道通常是怎麼做的呢?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51.17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9685631.A.3F9.html
depravity: 你得先說明 為何醫藥費和強制險有落差 才能判斷 12/27 21:14
k701: 2 強制險不看肇事責任 12/27 21:14
感謝您的回覆,但我看到網路上一句話:「強制險判賠須視為對方損害賠償金額 的一部分」 因此這樣強制險理賠+對方賠償不是超過三成了嗎>"<
depravity: 強制險不賠 可能是非必要支出 對方也不用負擔 12/27 21:24
depravity: 答案可以是 以上皆非 12/27 21:24
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我想醫藥費跟強制險有落差的原因是,強制險理賠項目的上限 因為支出的醫藥費大部分來自"自費的鋼釘鋼板",這部分上限只有兩萬塊 因此落差才會這麼大吧!(其他理賠應該來自可申請的居家看護費) 不過對方保險公司也沒有給我們看理賠的明細~ ※ 編輯: yoyogirlx (180.176.51.179), 12/27/2014 21:47:16
cccwei: 那是指上法院之後損害賠償的算法 12/27 21:49
好的謝謝! 那就先把支出的費用扣掉強制險理賠的費用,再X30%談談看 ※ 編輯: yoyogirlx (180.176.51.179), 12/27/2014 21: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