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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E-mail給宜蘭縣蘇澳鎮某小學的老師 內容就是祝福對方生日快樂 但是老師卻不領情 說我如果再有後續的行為就要上法院 請問一下祝福對方生日快樂會被告嗎? ps:我沒有口出惡言罵老師 也尊重老師 言語上沒有傷害的字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149.2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9728700.A.6DC.html
lukehong: 前因後果說清楚吧 正常情況下不太可能會有這種回應 12/28 09:42
todo70192: 小弟是好心送給老師一個遙遠的祝福 但是老師不領情 12/28 09:53
todo70192: 還說我騷擾她 叫我停止後續的動作 否則報警上法院 12/28 09:54
todo70192: 1031小弟我休假 親自去該小學拜訪該師 去的時候沒看到 12/28 09:56
todo70192: 警衛 也沒有換訪客證的動作 只好請該校的其他老師 12/28 09:57
todo70192: 幫忙一下 10點多了下課 沒看到老師本尊 被校長發現 12/28 09:58
todo70192: 校長說老師不想跟我作朋友 然後就被請出場 12/28 09:58
todo70192: 此外 她說她已經把我寄信的內容給律師一份 12/28 09:59
todo70192: 她不想認識我 她有教學部落格 一開始我在他部落格的留 12/28 10:00
todo70192: 言版分享我求學的經歷 結果過幾天留言版被收起來了 12/28 10:01
todo70192: 而且校長已經報警請警察看一下狀況 12/28 10:03
lukehong: 人家明示拒絕跟你來往了 你還跑去人家工作地點.... 12/28 10:28
mercury1011: 事出必有因 12/28 10:56
yyyyssss: 我怎覺得是你要追老師,被打槍後的持續騷擾? 12/28 11:49
poning: 放下這個女孩吧 感情是勉強不來的 12/28 12:09
todo70192: 我不是在追她 我只是想拜見她而已 順便請教一些東西 12/28 12:24
todo70192: 也希望能學到一些東西 12/28 12:25
todo70192: 彼此交換一些想法 做個交流而已 12/28 12:27
lukehong: 人家沒有理你的義務 更何況根本不認識你 12/28 12:27
maniaque: 這已經是騷擾行為了..... 12/28 13:26
depravity: 妳做啥啊 我送給老師都寫"毀人不倦"還都老師請客 12/28 13:35
maniaque: 原PO找的對方應該不是"他念小學時期的老師" 12/28 13:37
maniaque: 而是 "某位在宜蘭小學任教的老師" 12/28 13:37
maniaque: 更不用講還親自過去,拜見?請教?學習?交流??算了吧.. 12/28 13:38
maniaque: "那些都是理由,都是藉口",全台灣那麼多人可以請教的 12/28 13:38
maniaque: 為何只挑她?? ^_^ 12/28 13:38
todo70192: 我有看過她在部落格寫的文章 叫做『成績重要還是負責任 12/28 13:43
todo70192: 重要?』 然後在留言板分享我唸書的經歷 12/28 13:44
todo70192: 老師很用心這是無庸置疑的 我沒有說只挑她 我還去板橋 12/28 13:45
todo70192: 埔土乾國小去找認識的人 而且在成大就認識了 是心理師 12/28 13:46
todo70192: 意見交流有錯嗎? 我只不過就是經驗分享跟傳承而已 12/28 13:49
todo70192: 並沒有對她不利 12/28 13:54
lukehong: 人家不想理你 你還跑到人家工作地點就是騷擾 12/28 14:05
flyiii: 這已經是騷擾了好嗎@@ 12/28 14:25
todo70192: 如果是去工作地點找熟悉的人 算騷擾嗎? 12/28 14:39
flyiii: 他很明顯跟你不熟阿! 12/28 14:56
YAHQQ: 人家欠你的??? 12/28 15:44
alawyer: 找律師諮詢清楚吧,顯然有很多事情沒說清楚。 12/28 16:23
mercury1011: 只是看部落格回文不算認識吧!?感覺還有些內情沒說... 12/28 18:15
mercury1011: 如果看部落格回文,對方有回你就算認識 12/28 18:16
mercury1011: 那這樣我也可以說我認識QN、九把刀、撲馬...XD 12/28 18:18
todo70192: 對方有跟我說謝謝 真的 只是留言版被沒收令人傻眼 12/28 18:18
mercury1011: 這篇對方很明顯就是不熟(甚至不認識)你啊... 12/28 18:20
mercury1011: 那是這樣還要爭什麼呢?? 不去找他又不會少肉... 12/28 18:21
yuusnow: 跟你說謝謝就認識你,那我認識的人還真多...... 12/28 18:38
yuusnow: 對方已經很明白表示他跟你不熟也不想跟你交流,你還跑去 12/28 18:38
yuusnow: 找他,為啥?? 對方都非常明白的表示他不想跟你交流了阿 12/28 18:39
mercury1011: 對方是女老師,人家擺明不想跟不認識的人在現實交流 12/28 18:48
cute101037: 我認真回答,她要告你可以,就這樣,看看板友給你的 12/28 20:04
cute101037: 建議,聽聽建言吧!別在說理由了,因為人跟人間不是 12/28 20:04
cute101037: 看道理,看感覺。 12/28 20:04
maniaque: 下次040簽名會跟我說謝謝,也會幫我在結婚證書簽名?(誤) 12/28 20:47
depravity: 你聽過說法吧 女方覺得爽叫調情不爽叫性騷擾這是事實XD 12/28 21:18
aa182201: 。 12/28 22:16
a9301040: 來簽名(誤 12/28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