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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扯!比扯鈴還扯!本案居然提起公訴! 中華民國還有司法正義嗎?臺灣還有言論自由嗎? 吳秉叡感慨說「當年我(侯友宜)再回來一次還是這樣幹(鄭南榕)…聽了很難過」 徐巧芯接話說「他要自己面對選民的支持與否 如果大家都覺得他不好就不會投他也不會當選 民眾會支持嗎 民主的真諦就是讓大家去做選擇」 「你可以難過沒關係,呵呵呵^_^」 可見這段短暫對話場景的「話題主題命題」 就是我所認知吳秉叡、綠營和葉菊蘭鄭竹梅受害家屬所認知「侯友宜再幹掉一次鄭南榕」 有何不對? 巧芯不敢譴責侯友宜而巧妙迴避說支持他的就支持,不支持的就不支持, 她不就回應這件事嗎?不然她沒事說「支持誰就投誰,不支持就不投,是民主真諦。」 不就廢話?我無聊沒事這樣下標,幫她宣傳這種廢話以顯示她民主女神幹嘛? 就好像某知名導演一再唬濫的三小貨出去人進來哪裡發大財一樣有何實際具體意義? 她公開回應的就是(對方辯友所爭論的)「侯友宜再幹掉一次鄭南榕」的這事件, 而口頭語言辯論場合不可能對方所講一字一句妳還要每次如實附和一遍才能回應嘛! 天底下哪有這種事?我只不過幫她補上她所回應的事件而已,這樣就要告我加重誹謗? 一般網友互辯愛計較到提告也就算了,今天她什麼身分? 前連續兩屆三軍統帥大總統馬英九御用發言人! 首都議員高票當選人!爭相繳請上政論節目爽賺一小時3000元暴利有錢人! 國民黨御用超級高級律師團隨她吃到飽所以絕對爽告網友毫不心疼手軟特權人! 這樣就受不了?可她八卦板早先明明宣稱針對吳錚種種百般攻擊抹黑都忍辱負重不是嗎? 八卦板標查「芯」就看得到歷史資料,我只不過拿她公開上節目才發言十幾分鐘 就爽賺五千元的高端收入暴利言論出來表達一下不滿,這樣我要被國家機器追殺到脫褲? 只因為吳錚明顯比我高、比我帥、比我有錢、比我有美國家族家室背景、 比我有時代力量政黨奧援,所以巧芯不敢動人生勝利組的他,看我nobody好欺負不是嗎? 最可怕的是,起訴我的還是一位偵查庭時職銜標牌寫著「實習司法官」! 一位看來應該三十歲上下年輕人,跟巧芯同輩新生代,然後這種思維思想? 妳覺得我誤解你,澄清不就好?她也澄清了啊!還是堅提告?不就仗勢法院KMT黨營事業? 誤解是誹謗要件?就算曲解好了!曲解是誹謗要件?通過司法特考法律這樣學的嗎? 如同誣告要件一樣!只要對方不是無中生有告你,即便他張冠李戴移花接木都告不了, 事實要件就在那裡嘛!你怎證明他就不是天生智障邏輯錯亂?又有誰正常檢座會追究? 誹謗同樣啊!大法官釋字都告訴你了任何單一事實組合起來就都俱在, 只要他經其腦袋排列組合主觀猜疑幻想確信為真而為論述, 就不能以刑法相繩!全世界都一樣!就我最倒楣提告起訴的皆非正常文明(政治&法律)人! 這不就是浪費司法資源最惡劣示範? 黨國紅人新星明星巧芯依常識一毛律師費都不用花,那自訴就好了啊! 竟然要求律師陪妳做筆錄讓備極辛勞警方幫妳大小姐辦這種鳥案? 甚至驚動勞動出動警局警官親自帶警員開警車上我家逮我走啊! 別人被訴妨害名譽超小案都寄通知書去警局說明,就我超級巨星受此東廠特級待遇? 然後爆料控訴也沒媒體敢追,足見其背後黨國闇黑勢力多麼龐然巨獸壓制第四權! 而且好命好運恰巧剛好遇到藍腦黨國年輕實習司法官嘛!(這機率估算低達負94.87%! ) 擺明濫權起訴後,多少檢察署和法院基層人員就要應付這種鳥案帶來的業務量? 人家絕對幹得要死啦!就為一位少年得志的大小姐!沒種承擔言論須受檢驗之大政客! 多恐怖啊!徐巧芯被鄉民號稱改革又老又腐國民黨新生代明日巨星啊! 本案承辦年輕實習司法官萬民期許應是司法改革新生代生力軍汰換黨國餘孽老不修啊! 結果結局竟是這種下場!說出去有誰不以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明訂黨營檢察署幹的好事? 可偏偏八卦板&政黑板力挺黨國權貴徐巧芯告死不同意見小網友迫害良心良知良民可也! 作者 XindeX (【火神‧炎焱燚】) 標題 [爆卦] 徐巧芯笑稱:支持侯友宜再掉一次鄭南榕的選民就把票投他^_^ ─────────────────────────────────────── https://youtu.be/7QnXaRKfrmY?t=2926
吳秉叡:我不是說要去處置侯友宜什麼事情絕對不是這樣的意思 因為今天侯友宜的那一篇說法讓我心很痛 為什麼因為他講說當年他是奉命行事 如果再來一次他也是會這樣子 那代表什麼意思代表他到現在都不認為 當年這樣子的決定跟這樣的判斷是有傷害人權的問題 我的意思是我們沒有要去追究侯友宜責任 就算是要和解派你也必須要去承認當年傷害人權 是不是在你內心在你每天內疚神明的時候要去反省說 有沒有真的去做了當時有沒有其他更好的判斷而不要這麼傷害人權 他如果連這一點點思考的空間都沒有的話 我認為我們根本跟不同層次不同領域不同想法的人在沒辦法對話 徐巧芯:他要自己面對選民的支持與否 如果大家都覺得他不好就不會投他也不會當選 吳秉叡:如果你今天回去到發生二二八時代的陳儀假設還在人事啦當然是不可能 他跟你回答我當年也是宣布戒嚴我也是依照法令 槍斃了這麼多台灣人、外省人、原住民 我覺得我當年再回來一次我還是這樣 如果你講這種話可以接受嗎 徐巧芯:那民眾會支持嗎 民主的真諦就是讓大家去做選擇 吳秉叡:對我只是說我難過因為跟我的價值觀念完全不搭軋 徐巧芯:你可以難過沒問題呵呵呵 -- 唉~ 人美心醜有何用? 面對二二八和白色恐怖屍流成河如此沈重沉痛的議題, 居然還能雲淡風清地幫國民黨和侯友宜護航到笑出來, 藍營到底是什麼樣冷血無情的人格人品與心態心靈啊? 相信徐巧芯如果是新北市民一定票投侯友宜以示支持, 即代表力挺侯友宜如果重來還是會把鄭南榕逼入火海! #1RdHWXzx (Gossiping) 作者 cherish18 (CHIAO) 標題 Re: [爆卦] 徐巧芯笑稱:支持侯友宜再幹掉一次鄭南榕… ─────────────────────────────────────── 我笑是覺得吳秉叡很可笑,明明是為了轉移張天欽的議題討論,還惺惺作態扯別的事情說 自己「很難過」。 當天的議題明明是討論促轉會,吳秉叡委員卻從頭到尾迴避這個議題,只是不斷重複國民 黨過去傷害人權等等。 我問吳委員的意思是說,如果要釐清事實真相當然可以也應該,但總是要透過一個公正客 觀的單位而不是你說或我說就決定吧!好,政府告訴我們這個單位叫促轉會,結果裡面有 公正嗎?有客觀嗎?滿滿的政治操作,那麼不正義的單位又怎麼讓人相信他口中的正義是 真的? 然後吳委員不回答這個問題,開始扯「如果陳儀在世參加選舉,說自己坦蕩蕩問心無愧, 這樣可以嗎?」 我就說,假設是這樣這樣誰會支持他、選他?民主的真諦就是讓大家來做選擇,不是你說 了算。 他聽完轉而說他只是個人「難過」侯友宜有這種說法,我猜笑笑說ok,你的立場無論是什 麼我當然都尊重啊,只是不要把自己的立場講的好像是全部人的立場或某種真理。 跟鄭南榕、侯友宜根本無關,我笑是覺得吳秉叡委員當天的態度跟說法對促轉會的議題避 重就輕(但當天討論的主題跟重點明明是這個阿)。 看完整影片一般正常人都可以理解才對啊,帶這種風向不知道是在幹嘛,當大家沒有閱聽 能力...... #1RNGyMt_ (Gossiping) 作者 cherish18 (CHIAO) 標題 Re: [FB] 徐巧芯 即刻支持巧芯 ─────────────────────────────────────── 我這個人雖然對某些人來說加入的是萬惡車輪黨,但我一不會隨口抹人網軍, 二看到網友批評有道理的地方會反省改進。 我之所以能夠這麼多日子以來,就算被攻擊的次數也不少, 我都還是很堅強的原因就是因為我不說謊。 我從政以來在網路上被攻擊的次數比你吳崢大過百倍,請問我哪一次指控是網軍所為? 哪一次?抗壓性可不可以高一點?可不可以多檢討自己一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6510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科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參選期間上政論性節目,針對新任新北 市長侯友宜在鄭南榕事件中所擔任的角色,與節目來賓立委吳秉叡唇槍舌戰,事後卻被江 姓男網友在PTT八卦版下標:「徐巧芯笑稱:支持侯友宜再幹掉一次鄭南榕的選民就把票 投給他」,徐巧芯為此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江男並非善意評論,依加重誹謗罪將他起訴 去年9月14日,徐巧芯在年代新聞台的政論節目「新聞面對面」,評論侯友宜在鄭南榕事 件中的角色時,與立場相異的吳秉叡激辯,徐巧芯在節目上指出,「他要自己面對選民的 支持與否,如果大家都覺得他不好,就不會投他,也不會當選」。 後來江男將徐巧芯在節目上的說法轉PO到PTT八卦版,並下標:「徐巧芯笑稱:支持侯友 宜再幹掉一次鄭南榕的選民就把票投給他」;徐巧芯不滿網友惡意曲解她在節目上的發言 ,控告留言的江男加重誹謗。 江男承認在PTT八卦版留言,辯稱只是將徐巧芯在節目上的說法濃縮後下標,強調自己有 所本,不是憑空捏造。但檢方勘查該節目的錄影畫面,沒聽到徐巧芯有說過江男所提的那 些字句,認定江男此舉並非屬於善意評論,已構成加重誹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3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6965645.A.068.html
XindeX: 想問一下 告訴乃論刑事案件 會像民事一樣先送調解委員會嗎 01/09 00:43
XindeX: 還是法官本人當庭先行調解? 01/09 00:45
XindeX: 又公訴檢察官有無權力當庭撤銷告訴?也覺得案情太扯的話。 01/09 00:46
XindeX: 畢竟起訴的還只是實習司法官,真不知公訴檢察官要怎麼拗… 01/09 00:47
hidog: 乖乖去準備訴訟吧 貼在這邊沒用他 01/09 00:49
hidog: 你可以主動告訴法官你有和解意願 但對方不想和解你也沒輒 01/09 00:49
XindeX: 批踢踢檢察官鄉民們 換作你們 真的昧得了良心咄咄逼網友? 01/09 00:50
hidog: 老話一句 謹言慎行 可以避免很多麻煩 01/09 00:50
XindeX: 那這個板廢掉不就好了 為何每次我來問就這種答案 01/09 00:50
hidog: 攤手 你要覺得我在逼你 我也只能兩手一攤 01/09 00:51
XindeX: 你過去的言論都打你現在的,真不知要相信誰,你們先喬好。 01/09 00:51
hidog: 針對我幹嘛 我又不是告訴人www 01/09 00:52
XindeX: 公訴檢察官明知起訴檢察官枉法濫權,當庭撤訴於法有據嗎? 01/09 00:53
hidog: 照你目前的策略 被判刑的機率很高 自己好自為之 01/09 04:49
XindeX: 怎麼有點像律師口吻 01/09 06:39
XindeX: 批踢踢法官鄉民們 換作你們 真的昧得了良心判得下去? 01/09 06:40
XindeX: 我用了什麼策略我還真不知道 更厲害的是你還能看得到 01/09 06:43
XindeX: 為何不是公眾政治人物徐巧芯謹言慎行 人家在難過妳在笑 01/09 06:47
XindeX: 為何不是公眾政治人物侯友宜謹言慎行 說啥再一次照幹不誤 01/09 06:49
XindeX: 連笑意都不藏、悔意都不裝 反過來告網友罵東廠 天地顛倒嗎 01/09 06:51
XindeX: 真的是「善良人徬徨無措,邪痞者梟叫狼嚎!」咦怎有點耳熟 01/09 06:55
bearq258: 給你一個方向 用兩公約去辯護吧 01/09 08:03
taoist9999: 最佳的訴訟策略:趕快跟對方和解,說你願意在ptt八卦 01/09 10:17
taoist9999: 板PO悔過書。 01/09 10:17
我人民頭家善盡我監督批判政客公僕一言一行的言論自由,是要懺什麼悔、悔什麼過?
taoist9999: 不然就是錢多準備一點,通常判有罪的話,就拘役得易 01/09 10:19
taoist9999: 科罰金吧?如果你要爭取言論自由的話。 01/09 10:19
taoist9999: 損害名譽權的慰撫金也準備一下。 01/09 10:20
政治人物在政論節目公開的政治性言論受人民質疑批判,是損害到什麼名譽?
hidog: 我是對造 我就把你寫的這幾篇文章印下來陳報給檢查官 01/09 10:34
所以呢?檢察官不受人民監督批判言論自由的公僕對象之列? 要他怎樣?見獵心喜交給另位麻吉檢察官再怒起訴一波侮辱公署這樣?
hidog: 希望告訴人沒看法律版 不然你有機會被重判 01/09 10:36
訴外證據,甚至跟案情無關的牢騷之言,為何原本輕判會被重判? 法官判決不看卷宗證據,難道看批踢踢辦案喔?
alog: 之前來這裡的一位網友,他過去拿某個網友的留言在新聞平台罵 01/09 10:47
alog: 法盲還是什麼的去霸凌她,後來被人家告上法院 01/09 10:47
所以我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小網友「霸凌」了權勢如日中天光芒萬丈的政治超新星誒!
alog: 最終被判了拘役50天,易科罰金也要五萬 01/09 10:47
alog: 這人的問題在哪?看不到自己錯誤 又愛跟人家辯 但又說服不了人01/09 10:48
我的錯誤就是膽敢挑戰國民黨新興權貴對吧?
alog: 但來這要幹嘛 他想告警察還是檢察官 我忘記了 01/09 10:49
alog: 有一次我很好奇稍微查了下 才發現他為了這個案件到處問 然 01/09 10:50
alog: 後常常把裡面的檢察官掛在嘴邊講 01/09 10:50
alog: 反正他就是打死不認自己有錯 也不是他發的文 但最終還是被判 01/09 10:50
alog: 拘役50日 01/09 10:50
alog: 給你參考 01/09 10:50
沒有具體案情,無法評論,也無從比較,他真無理取鬧我也會罵他啊!
malemma: 樓上講的那個我有印象 01/09 12:55
malemma: 話說巧芯團隊應該是有人在用ptt,原po這樣發絕對得不償 01/09 12:57
malemma: 失啊...... 01/09 12:57
巧芯團隊不是號稱國民黨年輕團隊新希望嗎? 原來思想跟心態跟威權老一輩差不了多少嘛!
bearq258: 能刪文和解是最好,起訴後正式開庭前告訴乃論會給一次 01/09 13:28
bearq258: 調解庭,如果調解不成立就會進入審判程序 01/09 13:29
bearq258: 如果被告硬要辯護,對方是公眾人物你可用兩公約去處理 01/09 13:30
bearq258: 相關辯護策略你要去翻判決書就會有很多範例 01/09 13:31
bearq258: 但是硬要辯護燒時間燒腦除非你不怕這種 大概要花1年 01/09 13:32
bearq258: 先要估算會搞到二審時間。 01/09 13:33
taoist9999: 就旁觀者的角度,希望能看到最後哪一個會被法院認證? 01/09 14:07
旁觀者的角度,當然希望巧芯被法院認證限縮網友監督公眾人物的言論自由啊! 她就職怎麼講的:請市民多多監督我!結果翻臉比翻書還快? 難道應該是我被法院認證膽敢挑戰黨國威權史觀的刁民就是這種下場? 21世紀都過多久了,我還以為提早統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下的黨營法院檢察署! 巧芯如果勝訴,以後她告起網友來一定更加肆無忌憚,這是你「旁觀者」所樂見的?
taoist9999: 以被告的角度而言,能和解請告訴人撤回告訴,才是最佳 01/09 14:08
taoist9999: 訴訟策略。 01/09 14:08
taoist9999: 我個人如果是法官的話,會判你有罪,拘役三十日得易科 01/09 14:12
taoist9999: 罰金。 01/09 14:12
taoist9999: 因為你的標題跟徐巧芯在電視講的內容,我個人認為是不 01/09 14:14
taoist9999: 相同的內涵。 01/09 14:14
法官角度的你,認為法官應該審查人民的思想內涵?區分對與錯、是與非? 又在座每個包括在下的「我個人」有無權利擁有自己的思想內涵? 還是該統一在權勢者包括可能法官也勾結在內的意識型態之下, 稍不一致就須給予刑法伺候以利國家統一民眾思想內涵?
taoist9999: 等等,拘役三十日有點太重了,改拘役十日好了。 01/09 14:15
taoist9999: 問題是你還有民事求償的問題啊! 01/09 14:16
巧芯缺錢嗎?她興訟的目的到底為何?求償個幾萬塊她根本幾天就賺到了啊! 是澄清她所認為的事實真相以回復名譽就好,那她擁有政治與媒體資源完全輕而易舉; 或是根本就是想教訓懲罰跟她思想內涵不一致的「分歧者」?
hidog: 但亂罵檢察官這點被陳報上去 我覺得會被判到50天XD 01/09 14:20
奇怪了,法官不是應該是中立者,甚至是檢察官的制衡者, 被告訴外怎麼評價檢察官,跟案情證據有何關係?跟法官個人又有何關係?
taoist9999: 我建議你在八卦板的發文,最好趕快自刪。 01/09 14:20
taoist9999: 我如果是徐的律師,立馬把那篇文章存檔當證據,拿給法 01/09 14:21
taoist9999: 官看,還罵檢察官咧,看法官心證天平會傾向你才有問題。01/09 14:22
有問題的才是這種法官吧?!罵檢察官跟本案根本無關(我也是「評論」不到罵), 幫檢察官(一鼻孔)出氣到被告身上?更誇張的是「旁觀者」還認為有理? 那不就跟威權時代一樣沒長進,法官跟檢察官都同一國的一起要被告自證無罪?
bearq258: 這民事求償對方還沒,但我遇過開價2百萬等級 01/09 14:53
bearq258: 實際判多少法官會去查雙方資產與社會地位等等 01/09 14:54
bearq258: 雙方是名人就賠多點,名人VS鄉民 就低一點 01/09 14:55
你民事就會拿地位來衡量,刑事怎麼就沒有? 名人資源多,本來對於言論的容忍度就該高於一般人,何況不是無的放矢的謾罵。
t1329kimo: 都來這個板求助了姿態還這麼高 欠你的嗎 都成年人了 01/09 15:12
t1329kimo: 被告還只會到處哭哭 可憐 01/09 15:12
那我有欠你嗎?你為何要「加重誹謗」我「哭」?限期三天舉證出來我的眼淚。 不然就是無中生有! 我學巧芯學得像嗎?
Hermess: 翻譯:我自認普通人所以可以隨便亂罵。名人告我就是不對 01/09 16:59
Hermess: 。 01/09 16:59
XindeX: 哪裡隨便亂罵?請論證。這裡是法律板,不是八卦板,謝謝。 01/09 17:17
XindeX: 八卦板去看她最近豬瘟牽拖92共識的臉書文,下面推文: 01/09 17:21
XindeX: 垃圾智障腦殘噁爛白癡廢物屎腦豬尾性奴,這才叫亂罵,懂? 01/09 17:21
XindeX: 如此重視名譽的她不告嗎?最好以前她就沒被罵過,怎不告? 01/09 17:23
XindeX: 偏偏挑一個有憑有據毫無侮辱字眼的來告,什麼意思? 01/09 17:24
kaky: 其實這麼有自信現在不用來這邊發到時發你的勝訴判決就可以了 01/09 17:26
XindeX: 板規:本板重於學術研究與實例問答 秉持著法律服務之精神 01/09 17:34
XindeX: 我想任何酸言贅語都無濟於事 今天這不只是我的事 弱勢鄉民 01/09 17:35
XindeX: 都可能遇到權勢政客司法欺凌 所有討論都可以當作日後教材 01/09 17:36
t1329kimo: 啊不是推文都告訴你了 不然你還想得到什麼答案 不然 01/09 17:50
t1329kimo: 我幫你徵求好心人跟你說些吉祥話好不好呀~ 01/09 17:50
taoist9999: 我們就是在等你這個案例的判決結果,來當作教材…… 01/09 17:58
bearq258: 罵人要技巧,沒指名亂罵 沒有對象可告! 01/09 18:11
bearq258: 你寫了對方沒說字眼,自己整理腦補就GG了 01/09 18:12
bearq258: 你有所本就不用怕!寫個答辯狀給法官看看 01/09 18:12
bearq258: 最差就是告到二審再來賠錢! 01/09 18:13
hidog: 這邊該教的還是有教,自己聽不進去就自己保重XD 01/09 18:14
XindeX: 那為何有人明明沒做那件事,被人說有做,告人卻敗訴? 01/09 18:15
XindeX: 這樣問會不會太深奧?我可以再粗淺一點講。 01/09 18:16
XindeX: 吳秉叡完全沒說過「不爽不要投」5個字,可以告翻網友對吧? 01/09 18:17
XindeX: 我來提問來討論,好吧你要當求助也行,那姿態是要放多低? 01/09 18:20
XindeX: 就不能不卑不亢?這裡有誰比誰高誰大的規矩或倫理嗎? 01/09 18:22
XindeX: 補寫了巧芯所回應「對方跟讀者所認知字眼」,這樣要進監牢? 01/09 18:24
alog: 我只能建議你 專注在官司的攻防上 不要用發散、扯太遠方式在 01/09 18:47
alog: 看待跟處理這件事 01/09 18:47
alog: 就單純一個外人看你的文章 一大串的內容你沒有想過怎麼證明 01/09 18:48
alog: 你自己做這件事沒有損害到他 01/09 18:48
XindeX: 目前為止就我在集中焦點扯近爭點的不離題方式在做法學辯證 01/09 18:49
alog: 而多半都無關緊要宣洩情緒用詞 01/09 18:49
XindeX: 奇怪怎不是檢察官證明小網友何德何能損害到有權有勢大政客 01/09 18:50
XindeX: 你好像跟其他人一樣又在做你講的事了 01/09 18:51
XindeX: 妨害名譽罪章,請問舉證責任在何方? 01/09 18:51
alog: 你卡的是刑事案件好嗎== 01/09 18:52
XindeX: 檢方說沒善意,但毫無證明"真實惡意"啊,我就無聊無意不行? 01/09 18:53
alog: 你要回擊麻煩多花一點時間在你當初講對方這件事情本身上 01/09 18:53
alog: 剩下到時候由法官定奪 01/09 18:54
alog: 事情你做的 想辦法解決比起你跟網友爭老半天還好 01/09 18:55
XindeX: 話題是巧芯回應的,我不能把話題加進去當文章主題標題? 01/09 18:59
alog: https://i.imgur.com/4mlEYhZ.jpg 01/09 19:01
alog: 你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就好 01/09 19:02
XindeX: 這樣構成加重誹謗罪刑要件?各位覺得當初讓該名實習司法官 01/09 19:02
XindeX: 通過司法特考的面試官,聽得下去嗎?還會讓他進入司法界嗎? 01/09 19:03
alog: 我的看法是 你不要管他哪裡來 你現在是被人家告 專心解決問 01/09 19:05
alog: 題的來源就好 01/09 19:05
XindeX: 看來你收入比巧芯還高,才不覺得那叫高端收入暴利吧! 01/09 19:05
alog: 我的確有時候可以爽賺啊 不過你還是要針對內容去做攻防 到 01/09 19:06
alog: 時候是你上法院 不是網友 01/09 19:06
hidog: 繼續辯 我們等著看判決書 01/09 19:06
alog: 麻煩冷靜針對問題去做處理 其他的延伸事情不用多表達 01/09 19:07
XindeX: 這裡是法律專板 相信有相同困擾弱勢板友等著看是專業意見 01/09 19:09
taoist9999: 板上的人不是你的對造,你的對手是檢察官,好好想想怎 01/09 19:09
taoist9999: 麼說服法官比較重要。 01/09 19:09
XindeX: 胡言亂語的判決書 相信大家也看不少了 01/09 19:09
taoist9999: 許宗力大法官在台大開放式課程,有《大法官釋憲與人 01/09 19:12
taoist9999: 權保障》課程,你可以去聽聽前面言論自由部分。 01/09 19:12
abusgun: 看你明明很強勢然後滿滿八卦酸民那種看不起文組的口氣啊. 01/09 19:35
abusgun: ..來這邊只是要再靠盃法律人一次吧? 01/09 19:35
abusgun: 在PTT這麼會嘴相信奶嘴法官檢察官一定被你電爆的啦 01/09 19:40
XindeX: 哪有靠盃法律人?上面沒看到有啊!大家不就都一般鄉民。 01/09 20:38
XindeX: 許宗力承審本案有可能判有罪嗎?機率我看比巧芯選總統還低 01/09 20:39
XindeX: 上面都回完了,愈回愈覺得心驚,更多覺得是心寒… 01/09 20:39
XindeX: 什麼時代了,還是那套民不與官鬥的威權宰制思想,趕緊和解 01/09 20:41
XindeX: 道歉懺悔要緊,只差沒叫我下跪磕頭了! 01/09 20:42
XindeX: 擁有無上權勢資源政界寶貝媒體寵兒徐巧芯變楚楚可憐受害者 01/09 20:44
XindeX: 可她當初訕笑譏笑燦笑的時候有考慮過葉菊蘭鄭竹梅的感受嗎 01/09 20:45
XindeX: 最奇怪的邏輯是 馬英九不管洩密案、公款特別費貪污案、 01/09 20:48
XindeX: 三中圖利自己人口袋案,均罪證確鑿遭起訴時,罵檢察官比我 01/09 20:49
XindeX: 只是評論罵得還凶還狠,甚至政治力追殺侯寬仁,巧芯也在政 01/09 20:50
XindeX: 論節目忠心護貪主跟著一起罵,他們行,我就不行? 01/09 20:51
XindeX: 而且罵到現在還是脫罪一身輕,不就給我最好的示範典範嗎? 01/09 20:53
t1329kimo: 都你在講 要專業意見是吧 起訴書雙掛號收到沒 po上 01/09 21:06
t1329kimo: 來看看啊 真的是弱勢也可以去找法扶啊 律師當面給你 01/09 21:06
t1329kimo: 見解啦 還浪費時間跟鄉民嘴砲 莫名其妙 01/09 21:06
Ninelie: 回完文覺得好沒意思,建議您去請教義務律師好了 01/09 21:23
abusgun: 人家就事論事還要被你嘴什麼站在權勢者角度.. 01/09 21:24
Ninelie: 文章刪了,還有我是說員警沒有拘捕事由不會去找您,請不 01/09 21:25
Ninelie: 要斷章取義 01/09 21:25
abusgun: 要討拍要大家講你好棒棒不用來這邊吧 01/09 21:25
abusgun: 回你的鐵綠吸獨同溫層取暖不是更好 01/09 21:26
t1329kimo: 奉勸不用再回了 站務那邊有人已檢舉此帳號可能是某江 01/09 21:27
t1329kimo: 姓訟棍 小心失言被告 01/09 21:27
XindeX: t1329kimo也學巧芯才真正斷章取義緊咬她沒1字1音講那些話 01/09 22:15
XindeX: 檢舉我的人是有名的政黑詐彈客地獄山貓 當初是他先罵江某 01/09 22:17
XindeX: 「畜牲」才被告 居然惡人告狀反控被害人是訟棍 有這道理嗎 01/09 22:18
XindeX: 這段鐵一般史實你就省略不講 只斷章取義加害人狡辯辭 01/09 22:19
XindeX: 然後他懷恨在心到現在 見到黑影就開槍 看到姓江就先抹再說 01/09 22:21
XindeX: #1SDBypWe(HatePolitics) 最扯的是 當初他恐嚇拿鐵釘式 01/09 22:22
XindeX: 慘絕人道恐怖炸彈恐攻太陽花學生們 竟遭士林地檢署不起訴! 01/09 22:23
XindeX: 看在我只因巧芯政論言論就起訴的人眼裡,做何感想? 01/09 22:24
XindeX: 雖然後來上級也覺得太扯發回 仍以緩起訴最輕一年偵結… 01/09 22:25
XindeX: 然後你要跟我說檢察官都是公正神、批不得,我吞得下去? 01/09 22:26
XindeX: 更正 沒有最扯只有更扯 再後來他還因為這事件因禍得福倒賺 01/09 22:28
XindeX: 9萬5千元!因為有3位板友在蔡總統就職典禮酸他嘲諷他會去 01/09 22:29
XindeX: 放炸彈 被他告誹謗進而賺取和解金 這樣他也算訟棍嗎? 01/09 22:30
XindeX: 有公平嗎 一個罪犯不用受到任何實質制裁 反而還有額外報酬 01/09 22:31
XindeX: 說不定當初那3位板友想來求助 見到法律板一面倒幫原告說話 01/09 22:32
XindeX: 嚇到直接和解賠錢了事 正義嗎?當初恐嚇犯都能拗到不起訴 01/09 22:33
XindeX: 緩起訴 他們也非無中生有惡意誹謗更有機會不起訴 卻放棄了 01/09 22:34
XindeX: 然後這位從未得到苦果教訓反而嘗到甜頭現金的詐彈客 日前 01/09 22:35
XindeX: 又再度拿刀作勢砍殺幫太陽花學生說話的台大教授和恐嚇監察 01/09 22:36
XindeX: 委員陳師孟路上小心不要遇到拿刀的他 送醫而已又沒事XD orz 01/09 22:38
hidog: 推文的自己小心 避免被提告... 01/09 22:59
XindeX: 我像是會隨便告人的人嗎?我自己就身受其害了。 01/10 02:23
XindeX: 其實我比較想聽聽taoist9999以"法官+旁觀者"的雙重身分 何 01/10 02:25
XindeX: 以認知我的標題跟巧芯闡述的內涵會不相同 我還真看不出@@a 01/10 02:28
XindeX: 我自認我所自認的亞斯伯格症比柯文哲所自認的亞斯伯格症 01/10 02:29
XindeX: 還要嚴重,是否因此我的視角感觀跟一般人並不一樣? 01/10 02:30
alog: https://i.imgur.com/p7UaqKk.jpg 01/10 02:31
alog: 遇到這種 專心的去打臉檢察官就好 反正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也是 01/10 02:32
alog: 一天到晚嘴砲別人 真的賠錢下來的有機位 01/10 02:32
alog: 幾位* 除非你像上述江男一樣講出去的東西在攻防上完全無法 01/10 02:33
alog: 回擊 01/10 02:33
alog: 這個社會本身就不公平 麻煩請認清 因為我也是看的很開 01/10 02:34
alog: 但你若有官司 請針對問題去處理 拿BCD人還是其他事情再延伸 01/10 02:35
alog: 討論無助於你的問題 01/10 02:35
alog: 如果以江男的狀況為例 當初如果他拿的出來 檢察官事後一定會 01/10 02:36
alog: 被打臉而且踵踵的 01/10 02:36
XindeX: 為何完全無法回擊?君不見馬英九三中案一槍斃命錄音檔都出 01/10 02:36
XindeX: 來了,還是能死撐活拖的,世事哪有絕對? 01/10 02:37
XindeX: 可是釋字509號不是這樣講的啊!檢察官是上哪家國考補習班? 01/10 02:38
alog: 你覺得言論自由有保護非事實的評論嗎 不要管別人了 就你這 01/10 02:41
alog: 個case 01/10 02:41
XindeX: 亞斯伯格通常是直覺直觀的 加法減法的 缺乏同情同理心的 01/10 02:43
XindeX: 較難理解跳躍式的乘法邏輯或隱喻式的除法邏輯 01/10 02:43
alog: 你覺得問題在哪裡 因為我不知道你到底寫了什麼東西出去講人 01/10 02:44
alog: 家 這不是特質就能能亂講話吧 01/10 02:44
XindeX: 在我看來 巧芯說了B話以回應A事=巧芯表意了A+B這語意語境 01/10 02:45
XindeX: 言論自由包含表意自由 不是單純一聲一韻一字一句這麼狹隘 01/10 02:47
XindeX: 所以正常人到底看了聽了她什麼弘外之音的高深內涵? 01/10 02:48
alog: 單純問一句話 你講她的地方 你是憑空捏出來的 還是有證據可 01/10 02:48
alog: 以證明就是事實 ? 或是你有證明能證明根本沒有貶損到她? 01/10 02:48
XindeX: 我都附上逐字稿了,哪裡憑空?我若真有誹謗的惡意犯意, 01/10 02:50
alog: 你可以想一套方式去打臉檢察官 可是我外人看下來你都在講從 01/10 02:50
alog: 這件事延伸出去的事 那有人真的會幫到你嗎?我看不到重點啊. 01/10 02:50
alog: .. 01/10 02:50
XindeX: 我幹嘛附上影音來源來證明自己無中生有亂假話?何邏輯? 01/10 02:51
alog: https://i.imgur.com/JOkPeHL.jpg 01/10 02:52
alog: https://i.imgur.com/DAKLNaf.jpg 01/10 02:52
alog: 你這樣真的有算把資料整理好嗎?...== 01/10 02:52
alog: 我有說你捏造嗎 你沒有就沒事啊 你幹嘛擔心檢察官跟徐巧芯 01/10 02:54
alog: 怎樣 被打臉的政治人物也不是很多 01/10 02:54
alog: 欸 快三點了 明天還要上班 01/10 02:54
XindeX: 所以就沒有延伸啊?延伸了什麼?不然巧芯表達了什麼內涵? 01/10 02:55
alog: 我是希望你想想看啦 .. 搞不好要打臉很簡單 但是你有你固執 01/10 02:55
alog: 或是堅持點 01/10 02:55
alog: 光看你描述徐巧芯怎樣跟檢察官多菜然後又拿別人的事情混在你 01/10 02:56
alog: 的事情裡面 01/10 02:56
alog: 不就延伸有的沒的? 01/10 02:56
alog: 總之我是希望你沒事啦 反正動不動告人多打臉一下也是好 只是 01/10 02:57
alog: 你真的要站的住腳才有辦法跟人家辯下去 01/10 02:57
XindeX: 先不管巧芯,你聽過民主真諦嗎?好吧,也是她說的。 01/10 03:02
XindeX: 人名遮掉,今天任何一個人說了標題那句話,符不符合巧芯所 01/10 03:03
XindeX: 定義的民主真諦原則?如果符合的話,為何換作巧芯自己說出 01/10 03:04
XindeX: 來,反而會毀損她的名譽權? 01/10 03:04
XindeX: 例如,支持韓國瑜痛毆海扁陳水扁的選民就把票投他! 01/10 03:06
XindeX: 這句話符不符合民主原則?顯然民主台灣證明了台灣人非常有 01/10 03:06
XindeX: 民主素養!就像那位國民黨中央委員陳麗旭:韓國瑜殺人放火 01/10 03:10
XindeX: 搶劫都挺到底!甚至巧芯從頭到尾在政論節目都支持侯友宜韓 01/10 03:11
XindeX: 國瑜無怨尤啊!幫他們辯論護航不遺餘力,功在黨國女戰神呢!01/10 03:12
XindeX: 言論自由不保障絕對非事實,但我是把兩件正相關事實加起來 01/10 03:17
XindeX: 合成一個相對真事實,難不成會突變成絕對非事實? 01/10 03:19
hidog: 我還是那句話 照你目前的方式去辯論 有罪機率非常高 01/10 09:04
hidog: 信不信隨你 我等著看判決書 01/10 09:04
不然什麼方式辯論,無罪機率更高?你也申論一下。
taoist9999: 刑法第309條主要涉及意見的表達,而刑法第310條主要涉 01/10 10:09
taoist9999: 及事實的陳述。法官在判決時要考量被害人的名譽權與 01/10 10:09
taoist9999: 行為人的言論自由的衡平性。 01/10 10:09
taoist9999: 美國強調言論自由,所以是沒有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的, 01/10 10:18
taoist9999: 只有民事上請求權。但歐陸法系強調名譽權,而在這部 01/10 10:18
taoist9999: 分我國是直接或間接繼受歐陸法系,所以這類行為是有刑 01/10 10:18
taoist9999: 事及民事的責任。 01/10 10:18
taoist9999: 就我的看法:本件爭點在於對事實的陳述是否有真實性 01/10 10:21
taoist9999: 的問題?還有是否侵害了被害人的名譽權? 01/10 10:21
taoist9999: 以你提供的資料,我認為你下的標題是曲解了徐巧芯在電 01/10 10:24
taoist9999: 視上的談話內容,也侵害了她的名譽權。你可以試著就這 01/10 10:24
抱歉,還是只有「認為」沒有「辨證」,巧芯原意真意深意到底為何, 而我是為何具有真實惡意之犯意而曲解成何意,進而其名譽如何毀損。
taoist9999: 兩方面去反駁檢方的看法,當然攻防重點還是要看起訴 01/10 10:24
taoist9999: 書內容怎麼寫。 01/10 10:24
taoist9999: 不想認罪也不想和解的話,建議找律師替你辯護。 01/10 10:28
Hermess: 坐等看此判決是否能創妨礙名譽最重判決紀錄 01/10 11:22
馬英九貪污罪證確鑿都能判無罪了,你居然認為我比他罪大惡極該判最重刑度XD
bearq258: 名人VS普通人判決不會太高 名人VS名人也沒多高60-50天吧 01/10 14:02
bearq258: 主要是民事會求償多少才是好玩的點 01/10 14:04
你這樣算不算毀謗巧芯是為錢才興訟?
yuki921: 我怎麼可能有錯?一定都是they的錯啊!! 01/10 15:26
yuki921: 還沒有延伸勒 呵呵 01/10 15:31
呵呵 馬英九的名言你奉若金句,肯定馬迷兼芯迷,有立場就難期待公正性了。
LaplaceDemon: 建議你直接不要找律師 要是被定罪還可以考慮變烈士 01/10 16:17
LaplaceDemon: 當21世紀的鄭南榕 01/10 16:17
你這個提議不錯喔!那是否代表她政治生命也一併終結? 還是面對家屬難過責難,一樣是「你們可以難過沒關係,呵呵呵^^」 然後跟侯友宜一樣照樣高票當選?
CrazyMarc: (  ̄ c ̄)y▂ξ 01/10 16:59
終於來一位大律師了!想必也懷疑實習司法官是否去對岸法律系學的「大陸」法系XD
Hermess: 說老實話。我看完你的敘述。覺得中華民國還是有司法正義的 01/10 19:29
我看到你有被噓到X9,這算正義指標之一嗎?
Hermess: 檢方勘查該節目的錄影畫面,沒聽到徐巧芯有說過江男所提 01/10 19:35
Hermess: 的那些字句,認定江男此舉並非屬於善意評論,已構成加重 01/10 19:35
Hermess: 誹謗。 01/10 19:35
我標題有說是該天該時段說的嗎?依我所提影音連結和逐字稿證據資料, 我有沒有理由確信她在某年某月某天有說過那句話? 檢察官如何舉證巧芯生命週期其他時間絕絕對對沒有說過那句話?
Hermess: 江男。你看了節目要怎麼想是你的自由。但是捏造別人沒有 01/10 19:40
Hermess: 講的話。就是涉嫌觸犯加重毀謗啊。 01/10 19:40
她確實有回應那件事,這哪算無中捏造? 你講話都是對方講什麼你都要再覆述一次?經驗法則,懂?
XindeX: 算了,原來不只八卦板和政黑板有明顯的政黨傾向,原來連號 01/11 20:36
XindeX: 稱專業取向的法律板也是有啊XD 看回文就知一面倒向某政黨 01/11 20:37
XindeX: 我就舉了例,吳秉叡從沒說過「不爽不要投」此一鋼鐵事實, 01/11 20:39
XindeX: 請問他告網友不會被譙翻嗎?有可能勝訴嗎?有人敢回嗎? 01/11 20:40
XindeX: 我還是沒看到有人講得出巧芯表意出什麼樣與眾不同的內涵 01/11 20:44
XindeX: 巧芯支持92共識一中各表,觀眾就不能對她就愛嘻笑一意各表? 01/11 20:45
XindeX: 不合她大小姐的意、沒共她的識,就能告人?何況一個大政客?01/11 20:48
XindeX: 不就表明要製造寒蟬效應,讓大家以後不敢批評批判她? 01/11 20:49
XindeX: 今天我如果下標「巧芯:支持吳秉叡說不爽不要投的就投他」 01/11 20:51
XindeX: 巧芯是不是也能告我?做人不要兩套標準,尤其法律人,共勉之~ 01/11 20:52
以下是我給實習司法官的答辯狀,這才真正「爭點」所在, 而非僅侷限於「事實」如此簡單單一面向,這才叫作「專業」, 應該是通通打臉樓上們非專業黨國教育觀點,不過別灰心, 就連理應專業的實習檢察官也無理無法反駁,只能顧左右而言他而濫權起訴, 畢竟人家可是資深「大法官」、「法官」、「執業律師」, 但也不是拿「法界資歷」壓人,更重要的是「法律良知」: 【一】大法官釋字第509號: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 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序中,依 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 【二】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度上訴字第63號刑事判決:倘涉及之對象係公眾人物, 因公眾人物較諸一般人更容易接近大眾傳播媒體,自可利用媒體為其所作所為進行辯護, 是以其就公共事務之辯論,實處於較為有利之地位,則人民對公眾人物所為有關公共事務 之批評,自應嚴格認定其是否確非出於善意。至「可受公評之事」,則指與公眾利益有密 切關係之公共事務而言。故行為人所製作有關可受公評之事之文宣內容或公開發表之意見 ,縱嫌聳動或誇張,然其目的不外係為喚起一般民眾注意,藉此增加一般民眾對於公共事 務之瞭解程度。因此,表意人就該等事務,對於具體事實有合理之懷疑或推理,而依其個 人主觀之價值判斷,公平合理提出主觀之評論意見,且非以損害他人名譽為唯一之目的者 ,不問其評論之事實是否真實,即可推定表意人係出於善意,避免人民因恐有侵害名譽之 虞,無法暢所欲言或提供一般民眾亟欲瞭解或參與之相關資訊,難收發揮監督公務員或公 眾人物之效。 【三】臺大法碩士林煜騰律師:言論自由的一個很重要的功能是對於時事針砭,促進討論 ,以帶動社會的進步。尤其對於公共事務、以及公眾人物的的監督與討論,更是重要。因 此,公眾人物,理應對於他人的批評和評價有更多的忍受度,以避免掌握權力的人透過 罰他人發言,來維持自己形象,達到形同「文字獄」的效果。
XindeX: 我不懂巧芯要顧什麼形象?她就是專門幫侯友宜韓國瑜在電視 01/12 00:17
XindeX: 節目護航的黨國女大將,完全支持並鼓吹選民把票投給他們啊 01/12 00:19
XindeX: 當初怎麼幫大群館違法逃稅辯護?還會嗆綠營好啊你們再打這 01/12 00:20
XindeX: 議題沒關係,越打民調越低!結果呢?事實證明大群館就是自 01/12 00:20
XindeX: 始違法、事後偷偷補稅!當然事實證明侯友宜真的民調遙遙領 01/12 00:21
XindeX: 先且當選,這些事實該覺得可歌可泣還是可笑可悲?事實是吧?01/12 00:23
XindeX: 形象是吧?跟她師父馬英九一樣名譽是第二生命是吧? 01/12 00:26
※ 編輯: XindeX (36.226.135.19), 01/12/2019 01:46:09
yuki921: https://i.imgur.com/26nxNNS.jpg 01/12 08:31
yuki921: 又來了~我究竟是把哪句馬英九的話奉若金句??? 01/12 08:32
yuki921: 只會給別人扣帽子這種言論真的好棒棒呢 01/12 08:34
yuki921: 問不到想要的答案取暖,就說這板怎樣政治傾向wwwww 01/12 08:39
Ninelie: 起訴你的是檢察官,不是實習司法官 01/12 10:27
Ninelie: 經驗法則係指吾人其於日常生活經驗所得之定則,並非個人 01/12 10:34
Ninelie: 主觀上的推測而言 01/12 10:34
Ninelie: 別忘了您答辯狀有提到「合理懷疑或推理」啊 01/12 10:39
Hermess: 呵呵。我被噓到x9那篇超經典的。你一定沒進去看共有幾個 01/12 13:25
Hermess: 人噓就開始誇誇其談。難怪被起訴加重毀謗。 01/12 13:25
abusgun: https://www.storm.mg/article/632268 01/12 17:35
abusgun: 這事連最有資格嘴的葉菊蘭都不覺得是侯幹掉他先生了,還 01/12 17:39
abusgun: 是莫非在你心目中葉也是黨國餘孽? 01/12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