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icesword: 骨折有開刀大概8~10萬,剩下自己推算,這部分沒有03/29 14:09
→ justicesword: 一定標準怎樣 03/29 14:09
→ justicesword: 機車不修和成績退步是你自己的問題03/29 14:10
→ justicesword: 更別提什麼興趣受阻,你學生要薪資求償要提出證明,03/29 14:11
→ justicesword: 其他醫療費就單據03/29 14:11
→ justicesword: 建議刑事附帶民事,由刑事管轄法院一併審理03/29 14:13
因為第一次發生車禍,就把想到的感覺跟精神賠償有關的都放上來了ORZ,感謝大大的指
正
推 KKyosuke: 我第一次聽說骨折不能上學的03/29 14:43
→ KKyosuke: 你是連輪椅都不能坐嗎03/29 14:43
是痛到用支撐的還是很不舒服,所以跟學校請假,輪椅因為上下沒有無障礙設施應該更麻
煩
※ 編輯: wwa12301 (1.173.25.211), 03/29/2019 15:54:11
→ zoin: 我骨折剛開刀用助行器走原本5分鐘的路程 走了快半小時...03/29 16:01
→ zoin: 要確定對方有第三責任險..拿當事人聯單請保險查一下 03/29 16:03
→ zoin: 強制險是醫療跟就醫交通.看護之類的 .財損精神損失第三責任03/29 16:04
現在比較麻煩的是之前不知道搭車可以拿收據><交通的部分可能比較難認列,主要是強制
險的部分沒辦法給付我家教和財損,對方態度也不太好...但是和解要談多少精神/財損又
沒有概念,謝謝z大
→ justicesword: 建議你,直接先提告過失傷害罪再來談和解03/29 16:08
→ pojung0711: 對方是計程車,而且只保強制險,先好好養病,醫療單 03/29 16:08
→ pojung0711: 據收集好,等第四個月對方還沒找您談賠償時,再去找03/29 16:08
→ pojung0711: 原處理員警說要提告。醫療的部分可以申請強制險給付,03/29 16:08
→ pojung0711: 其他的財損,後續療養,工作損失,精神損失等等的,03/29 16:08
→ pojung0711: 先列清單跟書面證明,或許後續調解或刑附民時可以用得03/29 16:08
→ pojung0711: 到。03/29 16:08
現在比較麻煩的可能是家教的認列,因為是電話告知的,如果要搞到家教出面感覺也不太
好,不知道有固定存款的習慣是否能佐證?謝謝p大
→ zoin: 嗯 刑附民比較保險 很多都推託閃躲脫產擺爛... 03/29 16:10
okay!謝謝,計程車應該不太會脫產吧(?)總之再次謝謝z大
→ yesohya: 沒無障礙設施是學校的問題你找錯人了 都民國幾年了還沒有03/29 16:11
→ justicesword: 計程車的話就業務過失03/29 16:15
了解!謝謝j大,金額的部分後來參考網路文章是說業務過失抓大概3-6個月的易科罰金+
自身損失+部分…可能會參考這個公式,不知道是否合理…?
→ yesohya: 可以在戶籍地不過是對方的不是妳的03/29 16:15
好的><原來是搞烏龍了,學校的事情只是剛好提到啦XD 謝謝y大
※ 編輯: wwa12301 (27.242.101.28), 03/29/2019 19:21:19
→ justicesword: 易科罰金一個月用三萬算,三個月算九萬,然後加上 03/29 19:32
→ justicesword: 精神賠償和其他 03/29 19:32
好的><謝謝
推 cherrywo: 你還是學生我會推薦你找法扶基金會幫你,另外學校也會 03/30 09:56
→ cherrywo: 有資源幫你,這樣你會比較簡單 03/30 09:56
目前應該是先把傷養好,單據準備好,之後才會去談~謝謝
推 lu0713: 學生平安保險印象中有五萬額度 03/30 11:58
學校是保遠雄的骨折定額6000+實支實付意外4000
推 pojung0711: 家教的損失比較難舉證,而且固定存款難以證明來源,如 03/30 12:30
→ pojung0711: 果是學生家長轉帳或匯款還比較好證明。如果沒法提出 03/30 12:30
→ pojung0711: 證明的話,只能灌在精神損失裏。(只給一個總數就行了 03/30 12:30
→ pojung0711: ,不要笨笨的列項目出來,這樣不會被接受的) 03/30 12:30
了解!謝謝,總之應該會先兩邊都算進去,看到時候怎麼談
※ 編輯: wwa12301 (61.227.113.228), 03/30/2019 22:51:13
→ saltlake: 讓家教家長當證人? 03/31 05:35
→ wwa12301: 請家教家長當證人感覺就是最麻煩的QQ也不好意思拜託人家 03/31 19:35
→ yesohya: 妳又弄錯了 請家教家長當證人是最簡單的 = = 04/01 10:08
→ yesohya: 除非你有合併在父母那報稅 只有國稅局作證更簡單 04/01 10:10
推 yesohya: 每個月兩萬被扶養是要繳稅的獨立申報才不用 04/01 10:13
→ yesohya: 因為免稅額只能用一次 申報在扶養就只剩薪資扣除額了 04/01 10:14
→ yesohya: 我是對方賠了這筆會拿法院認證去國稅局檢舉從獎金要回來 04/01 10:14
→ yesohya: 妳和父母必有一方逃漏稅 04/01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