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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ehKuo ()》之銘言: : 板友好, : 目前在上紀綱老師的刑訴 : 之前沒接觸過刑訴覺得有點雜亂...... : 想請教各位前輩 幫助你理解,先說一下為什麼要區分供述證據與非供述證據 最高法院 96 年度 台上 字第 1626 號刑事判決 本諸證據資料愈豐富,愈有助於真實之發現,而書證、物證、勘驗等非供述證據, 具有客觀、不變易之特性, 供述證據則常受供述者之記憶力、觀察認知角度、自由意志變化、表達能力程度及 筆錄記載之簡略等主、客觀不確定因素,影響其真實性,是就認定事實所憑之證據 以言,非供述證據之價值判斷,通常高於供述證據。 套用你提供的說法,因為人的陳述涉及知覺、記憶、陳述、真誠等等因素,會影響 真實性,所以非供述證據證明力通常比供述證據高。 : 課本第32頁說一般認為機械及動物的「陳述」非傳聞,不適用傳聞法則(見下圖) : https://i.imgur.com/fEYzBPM.jpg
: 講完老師就舉課本第35頁101年四等法警考古的第一題為例 : https://i.imgur.com/ppuF4QB.jpg
: 告訴我們行車超速照片因為是機械所為之陳述,沒有知覺、記憶、陳述、真誠等問題,不 : 屬於傳聞證據 : 但是課本第34頁(見下圖)討論爭點:「照片有無傳聞法則規定之適用」的實務觀點那邊 : 有提到「照片除非係作為供述之一部使用,或著重在利用照相之機械性紀錄功能形成事物 : 報告的過程,而具有與人之供述同一性質,始應依供述證據定其證據能力外,概屬於非供 : 述證據,並無傳聞法則之適用......」 : https://i.imgur.com/Jngd6Xr.jpg
承續前面論述,只要照片的拍攝內容有參雜拍攝者主觀價值判斷、意圖、目的,帶有拍攝 者所想要採取的視角、拍攝方式、距離,或者拍攝過程介入、干預,或是事後有針對內容 進行修改、編輯,這部分就屬於供述證據。 李榮耕老師甚至強調必須是機械性、規律性的記錄 最高法院 97 年度 台上 字第 5465 號刑事判決 私人經營之商店為防制犯罪,裝置錄影機以監視其店內情形,該錄影帶所錄取之畫面,全 憑機械力拍攝,未經人為操作,未伴有人之主觀意見在內,自有證據能力。 不過實務也不會這麼嚴苛去認定,你查判決也很少有詳細去解釋什麼是著重在利用照相 之機械性紀錄功能形成事物報告的過程,並且實際去涵攝 : 我覺得行車超速照片蠻符合「著重在利用照相之機械性紀錄功能形成事物報告的過程」 著重在利用照相之機械性紀錄功能形成事物報告的過程, 這句不好理解, 意思大概就是拍攝當下就具有形成事務報告的目的, 難免含有人的意志和想法。 但我認為用李老師說的是不是規律性紀錄理解會比較好。 : 因為單單看到一張照片沒有報告說明無法得知是超速吧? : 請問要怎麼分辨呢~ : 感謝 ※ 編輯: showeig (111.255.37.150), 04/11/2019 10:51:40
ChiehKuo: 超感謝S大回覆~~~我等等來拜讀!!! 04/11 12:41
justicesword: 推一個 04/11 13:14
showeig: J大來推文,讓我誠惶誠恐 04/11 15:04
ChiehKuo: 請問這句「供述證據證明力通常比非供述證據高。」是否 04/12 08:37
ChiehKuo: 有誤~ 04/12 08:37
寫錯了,哈哈,我修正一下
ChiehKuo: 非常感謝S大說明 很清楚易懂QQ 04/12 08:48
※ 編輯: showeig (111.255.37.150), 04/12/2019 09:09:20
ChiehKuo: 好的~超感謝S大 04/12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