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ipoo: 甲都不想告乙了,代表乙賺到好運,乙還想要求什麼不利益呢08/07 22:12
若乙有遭到搜索扣押這過程難道不是甲造成的嗎?怎麼會是乙好運?
※ 編輯: Chinggis (110.28.0.32 臺灣), 08/07/2021 22:14:54
→ celtics1997: @taipoo錢奴歡笑檔案 歡迎參考 08/07 22:23
推 loveloser: 跟1樓認真你就輸了 無視他就好了 08/07 22:26
推 loveloser: 基本上 刑事濫訴 除非誣告 不然沒有責任 所以一堆人很 08/07 22:31
→ loveloser: 愛亂告 誣告又很難成立 造成司法負擔 要司改又改不了 08/07 22:32
→ celtics1997: @taipoo錢奴啊 08/07 22:36
→ celtics1997: 被水桶告板主違反言論自由 08/07 22:36
→ celtics1997: 不起訴就告檢察官瀆職 08/07 22:36
推 KKyosuke: 沒有不利益可言 馬英九蔡英文天天被告... 08/08 02:52
推 taoist9999: 推文有人示範過了,誣告罪很難成立。 08/09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