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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有個不起訴的理由叫做「非積極惡意」 這個是什麼?狀況劇如下: A和B在打LOL,B是雷包狂扯同隊後腿害同隊輸掉,且B扯後腿疑似帶有故意性質 A不爽罵B白*挨告公然侮辱 最後公然侮辱不起訴,因為是B白*在先讓A爆氣罵那句不雅字眼,並非惡意侮辱B ※ 引述《guua (嘿嘿)》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如果因為飛機延誤起飛 旅客向地勤大聲抱怨 : 最後加上stupid 所有候機室的人都有聽見 當然抱怨是其個人權利 : 但說到笨蛋應該涉及公然侮辱 只是當事人是地勤 如果地勤不提告 : 是否旁人無法提出要告那位旅客呢? : 當時實在很想地勤出口氣 但看他們都沒動作 可能也不敢或怕這樣會影響工作 罵人的前因是飛機延誤 高機率符合非積極惡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37.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03045129.A.301.html
KKyosuke: 通篇唬爛12/20 18:00
WindT: 原PO是個人才,可以自創沒有的東西12/20 18:45
https://moptt.tw/p/LAW.M.1591188737.A.A1E 我之前告人公然侮辱最後就是依這個不起訴! ※ 編輯: Kbart (223.139.37.57 臺灣), 12/20/2023 19: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