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3su: 其實發表在公眾平台(縱使是私密),就要有心理準備會被轉 04/24 02:32
→ v3su: 傳,除非您的影片有特別標註除了本人可以分享外、其他人需經 04/24 02:32
→ v3su: 由同意,這樣提告的勝算才大 04/24 02:32
→ v3su: 而現在的記者,爆料公社、匿名公社都是直接照抄做成報導, 04/24 02:33
→ v3su: 根本也沒在管當事人同意了沒 04/24 02:33
→ maniaque: 採訪只是想要了解更進一步的細節 04/24 09:21
→ maniaque: 更何況,你貼文爆料,行為本身就要公開周知 04/24 09:22
→ maniaque: 給大家知道你所知道的事情了,不是嗎???? 04/24 09:22
→ maniaque: 不然,試問你要告對方侵權,請問你要怎跟法官陳述????? 04/24 09:24
→ maniaque: 要是你本身靠貼文章營利,那被轉載就可能被引流造成損失 04/24 09:24
→ maniaque: 那你就可以主張不准媒體擅用引流 04/24 09:25
→ maniaque: 像現在各大新聞媒體也都在對google 搜尋不滿,要求分潤 04/24 09:25
推 WindT: 新聞不用,著作權法寫的很清楚。不希望轉載可以一開始就表 04/24 17:50
→ WindT: 明;ptt很多版發文時會提示記者能否抄文 04/24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