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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KTh93zU.jpeg
———— 昨天在南港人社團發文和影片,有兩個記者私訊想採訪 因為不想被採訪所以也沒有回 https://i.imgur.com/PIQ7GCB.jpeg
https://i.imgur.com/V05nRmi.jpeg
——— 今天晚上女朋友說我的影片被東森新聞報導了 雖然說我覺得無所謂啦~ https://i.imgur.com/8KJdKjT.jpeg
雖然說新聞有寫取自南港人社團,但看了一下著作權還是無法理解,記者有詢問我願不願 意接受採訪時就知道我是拍影片的人,理應取得我同意而不是僅寫出自南港人社團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52.0.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3882080.A.953.html ※ 編輯: Hollyhsu0056 (123.252.0.165 臺灣), 04/23/2024 22:26:16 ※ 編輯: Hollyhsu0056 (123.252.0.165 臺灣), 04/23/2024 22:31:32
v3su: 其實發表在公眾平台(縱使是私密),就要有心理準備會被轉 04/24 02:32
v3su: 傳,除非您的影片有特別標註除了本人可以分享外、其他人需經 04/24 02:32
v3su: 由同意,這樣提告的勝算才大 04/24 02:32
v3su: 而現在的記者,爆料公社、匿名公社都是直接照抄做成報導, 04/24 02:33
v3su: 根本也沒在管當事人同意了沒 04/24 02:33
maniaque: 採訪只是想要了解更進一步的細節 04/24 09:21
maniaque: 更何況,你貼文爆料,行為本身就要公開周知 04/24 09:22
maniaque: 給大家知道你所知道的事情了,不是嗎???? 04/24 09:22
maniaque: 不然,試問你要告對方侵權,請問你要怎跟法官陳述????? 04/24 09:24
maniaque: 要是你本身靠貼文章營利,那被轉載就可能被引流造成損失 04/24 09:24
maniaque: 那你就可以主張不准媒體擅用引流 04/24 09:25
maniaque: 像現在各大新聞媒體也都在對google 搜尋不滿,要求分潤 04/24 09:25
WindT: 新聞不用,著作權法寫的很清楚。不希望轉載可以一開始就表 04/24 17:50
WindT: 明;ptt很多版發文時會提示記者能否抄文 04/24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