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vengers: 臉書可提供的資料是請求送達後回溯90日內之ip位直 08/23 20:14
→ Avengers: 我這邊不起訴書上寫的,因為超過時間所以臉書無法提供 08/23 20:14
→ kymco9999: 而且好像特定犯罪類型才有 08/23 22:09
→ kymco9999: 恐嚇有些可以調我猜是緊急情況 08/23 22:10
→ kymco9999: 如果沒有急迫威脅到人身可能不會給 08/23 22:10
→ kymco9999: 之前想說有些公眾人物被恐嚇可以跟臉書調取應該是緊急 08/23 22:11
→ kymco9999: 威脅到人身安全,如果只是嘴巴說說言詞沒有嚴重的威脅 08/23 22:11
→ kymco9999: 可能就不會給~90天好像是偵查機關發文到臉書的時間往前 08/23 22:11
→ v3su: 沒有什麼特定犯罪才有,公然侮辱就可以發公文給臉書 08/24 08:08
→ v3su: 一樓,我之前提告妨害名譽,因為被告是第二次誹謗,第一次是 08/24 08:10
→ v3su: 超過八個月還是有跟臉書調到IP。可能現在案件實在太多,臉 08/24 08:10
→ v3su: 書也無法負荷 08/24 08:10
推 v3su: 我剛確認我的案件,是在民國104,太久了,臉書除了重大十二 08/24 08:20
→ v3su: 種刑案不會再給予IP 08/24 08:20
推 ultratimes: 檢察官可以用重大刑案的名義來要求提供吧 08/24 15:22
→ ultratimes: 反正大案小案也是最後查完了才算,最後小案結案 08/24 15:23
→ ultratimes: 或是查無不法謝謝指教也沒有問題阿 08/24 15:23
推 WindT: V你的截圖內資訊,不是臉書給的,IP是寬頻網路業者給的, 08/24 22:01
→ WindT: 有的是「搜索」手機內的資料,臉書在該案根本沒提供資料 08/24 22:01
推 v3su: 謝謝W 大的提醒,我看到了:)。抱歉給予錯誤的資訊 Q Q 08/26 02:45
→ kymco9999: 恐嚇看起來是危害程度而給IP跟申登資料 08/26 08:16
→ kymco9999: 或是是不是矚目案件,例如知名人物 08/26 08:16
→ kymco9999: 該不會是妨害名譽但報臉書用擄人勒贖名義申請申登ㄗˉ 08/26 20:45
→ kymco9999: ㄌ 08/26 20:45
→ kymco9999: 資料 08/26 20:45
→ kymco9999: 如果用關鍵字去找判決書,臉書給的最多是詐欺案件 08/26 20:47
→ iscu: 現實有可能不照邏輯, 但是討論還是用一下邏輯吧 08/27 02:04
→ iscu: 檢方為了辦這小案去觸犯偽造文書,就像是為了抓蚊子用火箭筒 08/27 02:07
→ kymco9999: 說的也對 08/27 09:21
推 ultratimes: 檢方的辦案內容本來就由檢方認定,他們只要說"懷疑" 08/27 22:48
→ ultratimes: 有XXX之虞,你奈他何?還有檢方一定會照程序來 08/27 22:49
→ ultratimes: 照程序來是要偽造啥文書 08/27 22:49
→ ultratimes: 最能搞的地方一定是主觀認定的部分,因為這部分任何人 08/27 22:49
→ ultratimes: 都拿他沒轍,主觀認定=他最大,也沒有偽造啥的問題 08/27 22:50
→ kymco9999: 不過臉書不給資料,檢方只能從其他地方調查 08/28 08:37
→ kymco9999: 如果主要證據只有在臉書,就只能以罪證不足不起訴 08/28 08:38
→ kymco9999: 目前查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涉及恐嚇案件臉書給IP 08/28 08:38
→ kymco9999: 少之又少,而且是知名的政治人物被恐嚇,可能是緊急情 08/28 08:38
→ kymco9999: 況,另一個是法院方發文給臉書,是恐嚇取財的 08/28 08:39
→ kymco9999: 所以才好奇司法院的法院是不是比較能調到資料 08/28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