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evenchiang: 建議去律師版發文11/19 13:44
→ maniaque: 所以,與第一任生的孩子未滿三歲,與第二任又生了2個小孩11/19 13:54
→ maniaque: 至於與第二任的兩位小孩的撫養費用,離婚協議時沒談???11/19 13:56
補充兩個小孩是雙胞胎
本人在法院調解時有點半哄半騙先簽離婚協議‧‧‧
另本人無法在律師版發文;造成本版困擾部分先說抱歉。
※ 編輯: cornett (1.200.45.113 臺灣), 11/19/2024 14:35:24
→ saccharomyce: 法扶沒有請律師協助你打訴訟嗎?11/19 15:10
法扶請我先自己找看看
沒有的話他們會指定。
※ 編輯: cornett (1.200.45.113 臺灣), 11/19/2024 15:15:30
→ ca5hf1ow: 意思是如果當初沒一股腦,你經濟上又無法負擔, 11/19 20:58
→ ca5hf1ow: 前夫會同意跟你好好談,幫你負擔扶養費的部分? 11/19 20:59
→ ca5hf1ow: 能談現在依然能談,不能談前夫也可以基於你的經濟狀況 11/19 21:00
→ ca5hf1ow: ,拿走扶養權吧!不然拿孩子當下的生活狀況當談判籌碼? 11/19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