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niaque: 合約沒看? 05/24 22:02
→ PCC9169: 我的印象中他沒有跳出任何明顯讓你閱讀合約的頁面.關鍵在 05/24 22:08
→ PCC9169: 於如果合約違法即失效不是嗎?我是想知道這樣的合約它合法 05/24 22:08
→ PCC9169: 嗎?它可能提共一些線上服務如硬碟或是AI生成點數.關鍵是 05/24 22:08
→ PCC9169: 我剛在他臉書廣告底下看到有人說打去罵.就不用交違約金了 05/24 22:08
→ iscu: 在這邊問有沒有違法? 你是覺得台灣有能力制裁adobe ? 05/25 05:23
→ iscu: 這東西國外還在打官司,看有沒有機會弄個限制要求吧 05/25 05:25
→ iscu: 台灣如果硬起來,大概就像十幾年前 在android上無法買app~ 05/25 05:26
不需要制裁 就是要求規定就是 關鍵在於很多付費軟體 都沒有"懲罰"客戶的規定
→ maniaque: 訂閱條款,網站隨便都搜得到~ 05/25 08:45
→ maniaque: 沒看到? 大概就基本上一路 是 是 是 同意 同意 同意 吧 05/25 08:47
推 incenseuncle: 說真的他還給了你兩周免費取消 仁至義盡了吧 05/25 10:50
主要是我說違約金這種東西
→ maniaque: 沒發現都是你的問題? 05/25 10:57
→ maniaque: 七天不取消,銀行帳戶不放錢, 05/25 10:58
→ maniaque: 信箱自己也不看 05/25 10:58
→ maniaque: 一切都是別人的錯 05/25 10:58
你是不是沒看我內容寫啥 可以腦補是是是 同意同意???
而且你最後一段是在腦補啥? 我有說我不給他扣嗎? 被扣我認了阿
※ 編輯: PCC9169 (116.241.216.94 臺灣), 05/25/2025 14:17:38
※ 編輯: PCC9169 (116.241.216.94 臺灣), 05/25/2025 14:19:26
→ maniaque: 契約內的違約金若覺得不合理,可以去跟消保會投訴 05/25 17:49
→ maniaque: 至於為何人家要制定違約金,就要看設計這的背後原因 05/25 17:49
→ maniaque: 看是不是像某個笑話這樣,有人開月薪30萬,請一位可以配合 05/25 17:50
→ maniaque: 主管做"任何事"的女秘書,然後有女性覺得...30萬還不錯 05/25 17:50
→ maniaque: 就去應徵,上班第一件事就是跟老闆OOXX,OOXX做完之後 05/25 17:51
→ maniaque: 丟兩千塊給她,說"妳被解雇了,這是一小時的薪水,不用找了 05/25 17:52
→ maniaque: 假如今天某A公司具體向消保陳述設計違約金的理由 05/25 17:53
→ maniaque: 那,若消保官任何這樣設計並非不合理,且都有讓消費者確認 05/25 17:53
→ maniaque: 那若還是不滿意,就走消費訴訟吧 05/25 17:54
→ maniaque: 就這樣,這是否違反比例原則,個案去認 05/25 17:54
→ maniaque: 畢竟一套adobe 系列軟體,售價都是幾萬十幾萬的 05/25 17:54
→ maniaque: 設計違約金機制不外就是避免白嫖黨過多 05/25 17:55
→ maniaque: 嫌違約金貴,不會跟A公司說......那我買一套?? ^_^ 05/25 17:56
→ maniaque: adobe 訂閱說明 ppt.cc fAubyx 05/25 18:00
→ maniaque: (斜槓請自己加) 05/25 18:00
→ maniaque: 換句話說,為何會有違約金?不就是你選"年/月的榜約" 05/25 18:01
→ maniaque: 你要說電信? 有啊,綁約有拿手機,中斷約要賠違約金啊.... 05/25 18:02
→ maniaque: 明明底下就有 "無綁約的月繳型", 你不選,不是嗎??? 05/25 18:03
→ maniaque: 你覺得不合理? 那你認為消費者保護,台灣還是美國先進??? 05/25 18:03
→ maniaque: adobe 這套訂閱制,可是過了美國消費者這一關卡的啊 05/25 18:04
→ PCC9169: 你說的似乎合理.還拿美國做例子.你知道去年被監管告了嗎 05/25 18:59
→ PCC9169: 並且你要說啥白嫖這種事.也有個比例原則的 05/25 19:00
→ PCC9169: 而且你還要用聘用人員來舉例也很瞎...完全扯不上邊 05/25 19:02
→ maniaque: 跟你老實講,若你繼續向上鬧,鬧到某種程度,你的願望達成 05/25 19:02
→ maniaque: 機率很高,但不代表你對,而是time is money 05/25 19:03
→ maniaque: 法務的時間要花在更值錢的事物上 05/25 19:03
→ maniaque: 相信我,你繼續鬧,很大機率不收你的違約金, 05/25 19:03
→ maniaque: 類似的事看過太多了 05/25 19:04
→ maniaque: 不是因為你是正義或者公理,而是權衡利弊後的決定 05/25 19:05
→ maniaque: 這就是社會 05/25 19:05
首先 不是鬧不鬧的問題
1.問板底下有人說寫信去問可能可以不收
2.我在臉書廣告底下看到有人說打電話去罵不收
一切都非常穩固的話怎會這麼輕鬆放你一碼? 是不是就是賭你不敢回嘴 乖乖交違約金
再者也有查到不少公司不會做出"懲罰"
反而是這家公司是少數(甚至獨一份?)
再提一句.去年是被美國政府監管部門控告
※ 編輯: PCC9169 (116.241.216.94 臺灣), 05/25/2025 19:28:37
推 ultratimes: 推m大 05/25 20:08
推 debaucher: 推原PO 05/26 23:49
→ linkt0: 這根本就詐騙 合約裡面寫4500萬 你只要沒續訂就要付 05/27 20:02
→ linkt0: 你覺得合理嗎? 05/27 20:02
→ linkt0: 然後還有人出來說誰叫你要簽 05/27 20:03
→ linkt0: 我只能說呵呵 不愧是美國流氓國家 05/27 20:04
→ iscu: adobe的問題是沒有明顯標示提前終止的條件, 類似的合約到處 05/27 22:49
→ iscu: 都有,不懂就不要亂舉例~ 05/27 22:50
推 ultratimes: 合約要怎麼訂都可以,沒違反民刑法就好 05/28 22:41
→ ultratimes: 你沒看過終身合約嗎?可以中止,但你要復約的時候 05/28 22:41
→ ultratimes: 要連中間的錢也一起繳完才可以復權 05/28 22:41
→ ultratimes: 而且甚至可以不寫入前一份合約,只要下一份合約要求就 05/28 22:43
→ ultratimes: 好,不付?那也沒人強迫你簽,要簽就是連中間沒使用的 05/28 22:43
→ ultratimes: 錢一起付完。 啊其實這也不算合約,只能算恢復合約時 05/28 22:44
→ ultratimes: 對方可以開出的條件,你不爽就別復約,舉例失敗 抱歉 05/28 22:44
推 Zumi: 雖然不是法律方向,但:去方案管理那邊轉成其他方案=變成其 05/29 12:45
→ Zumi: 他方案的試用期後再按取消,就不用違約金了 05/29 12:45
→ adoko: 如果合約第一條大紅字就寫取消罰錢 06/03 11:13
→ adoko: 那我認為公司至少是對消費者友善的 06/03 11:14
→ adoko: 而不是很多幾十條內容 重點藏在裡面 06/03 11:14
推 KKyosuke: 沒有人做合約這樣做的 正常寫合約都是先寫權益 違約或 06/03 13:07
→ KKyosuke: 解約放在後面 不管是B2C或是B2B的合約都是這樣寫 06/03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