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yA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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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Re: [問題] 2010大法盃
時間Wed Mar 31 05:09:32 2010
※ [本文轉錄自 Volleyball 看板]
作者: sparrow0215 (Cash) 看板: Volleyball
標題: Re: [問題] 2010大法盃
時間: Wed Mar 31 02:04:29 2010
嗯 大家好
我是台大法律系學會的會長
同時也是這屆法聯會的會長 吳楷軒
首先,得先跟各位關心大法盃的朋友對於這次盃賽協調的遲延和不利
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今年的大法排確定由
致理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 系學會承辦
比賽日期會定在 5/22, 5/23 兩天
領隊會議的時間地點,3/31會在這邊以及
法聯會的網頁(
http://tlsu.wordpress.com/)上公告
聯絡人:
致理財法系學會長 閔詩詠
即時通:k5781010elly@yahoo.com
再次感謝大家對大法盃的熱情與耐心,也再次替這次的遲延說聲抱歉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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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如果各位容許的話,
接下來我想稍微花點篇幅替法聯會做些說明,
希望可以減緩大家對它的疑慮和困惑
首先,法聯會的歷史並不久,無法和大法盃相比,
也從來不敢聲稱壟斷或獨占大法盃的舉辦權
(關於會費和會員資格等部份 請容許我在文章後面一一說明)
法聯會成立的動機是簡單的,
僅是基於想要讓大法盃可以更有制度也更順利的走下去,
至少我想這是當初把各系學會長給組織起來的前輩們的用意
也因此,法聯會在過去幾年也都秉持著這樣的想法
邀請各系學會的會長一起討論、決定該年各項目由哪些學校舉辦
純粹只是想提供個切確的平台讓大家可以共同討論
不敢妄想自己有任何的強制力,說穿了,法聯會充其量不過是個聯誼性的組織
對各系學生會一點實質的影響力都沒有,這點也是我們很清楚的認知道的...
接下來,我想我們就要進到一切誤會的緣起了
起因是法聯會一度做出的兩個決定
1. 成為法聯會的會員需要交1000元的會費
2. 只有法聯會的會員可以參加及承辦大法盃的賽事
這兩個決定分別有其各自的理由,也許各位在看過我的說明後或許願意表示理解,
但是加在一起看,就糟糕透了(這點我想我也不必諱言)
先分開說這兩個決定的理由吧,
第一項決定,其實只是單純的想收些錢來作為補貼各系學會長前來開會的車馬費
各位當然一定會問,各會長的車馬費由其自行向各系學會請領效果不也一樣,
這樣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意義何在?
但其實就我所知當初在做這個決定的時候,
其實只是單純的考慮到各系學會可能不願意負擔這筆支出,
故改由會費的名義統一收進來,再行補助,此外則是一些文件影印寄送的小額的開銷,
會費的功能就這兩點,沒什麼其他額外的用途,
而一個系1000元,一次開會的補助大概兩三百元(客運車票),
應該不難想像,這筆金額的大小...
再來談談為什麼要只有會員才能承辦和參加,
一方面是想刺激大家繳會費,也讓繳的人覺得沒白繳(汗)
更重要的理由其實和繳費與否無關,
只是想透過會員身份的機制,來對於表示有意承辦的學校做一定程度的約束
避免其跳票或其他的類似的意外發生,
這才是真正採取會員才能參與盃賽這個作法的理由,
並沒有想借此預先排除任何人,或強行收取任何費用的用意
於是就這樣,兩個分別其實無惡意的機制最後變成了,
很不理想的組合,進而給了大家很不好的觀感和印象,
這點,是我們正在切身檢討的。
我個人和政大、北大目前的系學會長也私下針對這件事情討論了不少次,
希望可以擬出一個更實際,也更符合法聯會初衷,
以及大家對大法盃期待的章程及相關辦法
至於目前的現況,
會費的使用依然是以補助已繳會費學校會長知車馬費為主,
然這僅是暫時性的狀況,
日後會費的存續以及相關的規則辦法則還需要日後和各個系學會討論方能決定
(方向上則是希望以不收或者至少以不影響任何實質權利的方式收取)
本屆大法盃方面,
無限定法聯會有繳會費之會員校才能參加,
凡法律科系相關之隊伍皆能參賽(畢竟這才是大法盃切磋聯誼之精神 :))
至於自從我上學期中接手以來,法聯會網頁的缺乏維護,
以及這次大法盃部份盃賽的協調不利,
關於這一切,我想我是責無旁貸,
也趁這個機會誠摯的在此致歉
最後,後面這段文章在排球板上或許已經離題太多,
考慮了一下仍然決定寫在這裡只是希望可以澄清大家的疑惑,
而更進一步的討論或者是同意不同意,是我們很願意聽到的,
畢竟一個組織如果失去了接受不同想法、與外界溝通的能力,
那大概也是他名存實亡的開始
因此,各位有任何進一步的想法,或是任何的疑問
歡迎透過法聯會的網頁
或者是 我個人的 email: b97a01322@ntu.edu.tw 和我們聯絡
最後再次感謝各位的撥冗閱讀 :)
台灣法律系學生聯合會
台大法律系學會
會長 吳楷軒 2010.03.31 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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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oldenage:借轉感謝 03/31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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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yArT:借轉感謝 03/31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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