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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個人觀點 不論贊成與否,原PO的用意都是希望LGS能做的更好, 以這個觀點來看的話,即使不贊同她的意見,但是她的動機還是值得讓我去推的, 何不以較正面的討論來取代單純的反對呢? ※ 引述《neohex (小散戶)》之銘言: : ※ 引述《WAV (河邊倒影)》之銘言: : : 標題: [建議] : : 時間: Sat Apr 9 11:27:53 2005 : : 能不能來個'如果半年內打掛15局被裁定敗 超過三次(45局up?)' : : 就取消沒收帳號的規定之類 : : 遇到逃棋的真的很討厭 : : 我看他們也不是很在乎戰績 : : 逃成習慣了麻... : : -- : : ◆ From: 61.31.169.12 : : 噓 soblah:有沒有違反使用者契約? 要退費嗎? 218.184.163.27 04/09 : : 推 G4:沒必要用噓的吧= = 140.117.199.164 04/09 : : 推 toshii:沒收帳那要退他費嗎?? 59.113.89.243 04/09 : : 推 neohex:不然在使用者契約上作更改阿 對於新會員 218.184.83.179 04/09 : : 噓 soblah:噓 僅代表不同意,沒有其他意思 誰叫只有兩種表情 218.184.163.27 04/09 : : 推 Dragoon:噓樓上 61.228.70.3 04/09 : : 推 Ryuusei:只有推和噓的確不便 140.120.229.201 04/10 : 贊成就推 : 不贊成就噓阿 : 沒必要用噓的 : 那又有沒有必要用推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99.164
soblah:很抱歉,只是表達我的意見,但似乎很多人都想太多 218.184.163.27 04/10
soblah:在此致歉 218.184.163.27 04/10
G4:抱歉 我只是表達我的意見 沒有批評的意思140.117.199.164 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