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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ero (test)》之銘言: : 規則有點複雜,請問各位版友,以下我對規則的理解有沒有錯?? : 我方吃龍大優之棋局,電腦當機,從此上站後對方都不開放對局 : 因此我方的斷線次數為1,對方為0,於是我就是「斷線方」這樣沒錯吧? : 然後二到七日內只要我不在,對方就可以載入然後判我敗,是這樣吧?? : 這樣是不是我活該?? 這人是我朋友 當天的情形是當機後過了約"3秒鐘"便立即從另一台電腦上站 一切有lgs記錄可查 結果對方在我朋友上站後載入前閃人(斷線後十秒之內) 我想 是不是該設個緩衝時間 就算是一、兩分鐘也好 時間照算 不然現有規定與斷線直接裁定敗造成的結果幾乎相同 那麼站長設一天緩衝時間的美意就大打折扣了 記得IGS所設的緩衝時間是五分鐘 斷線後五分鐘內可繼續棋局 超過就直接裁定斷線方敗 個人認為這是比較好的解決方法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42.249
yuukikakutou:站方似乎很不願意從體制上做改善... 218.160.45.96 06/24
toshii:現在通常你如果在優勢的情況下斷線 218.171.25.139 06/25
toshii:再上來對手都跑光了...只好吃悶虧 218.171.25.139 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