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P_Dail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lawchen (陳朝政)》之銘言: 先聲明一下,我這篇只是試圖針對你的文字提出一點反面或質疑的觀點,不代表我 就反對歐,原則上,吃不吃肉、穿不穿皮草、虐不虐待動物,對我來說,都只是個 人選擇而已。:) : 沒錯,人類之於非人類的動物,或許是一直站在金字塔的頂端,但這 : 不代表人類有權「肆無忌憚」的濫用資源。也就是,在符合正常生活 : 所需的情況下,使用這些資源,包括無機的礦物,有機的種種生命, : 有什麼罪過?因此現在的問題應該在「濫用」,而非「能不能用」。 單純地講「資源不應該濫用」,可能大部分人都會同意,或至少不反對,不過細節 來討論,則會有很多分歧點與爭議,見後。 : 舉食肉為例,我們到底能不能「不吃肉」?據我妹念營養學系的說法 : 是「不行」,不論怎麼廣泛的攝取植物(這不也是另一種生命?但這 : 樣吵會沒完沒了,哈)人體中就是需要一些來自肉類的蛋白質來製造 : 特定的胺基酸,「但是」減少使用是可以的。也就是,並不需要「大 : 量」的食肉,就能夠滿足這些營養需求。因此,如同前面說的,是不 : 是能夠不要「濫用」,在符合基本的需求之後,便分毫不取? 事實上,「基本營養需求」本來就是一個可以被界定、甚至被修改的概念,手頭上 無資料,但如果把數十年來曾經出現過的營養需求論述調出來看,你會發現,許多 差異會到令人驚訝的程度。 所以,所謂的「基本需求」本來就是個流動的概念。人能不能不吃肉?你一定認識 從小開始吃素,到頭來還是活得好好的人,有關「食肉與食奶反而降低東方人體力 素質」也實有所聞,到底哪個正確? 又,何謂濫用?為了口腹之慾多吃一個漢堡因此需要多殺一頭牛算不算濫用呢?為 了自己的腳底舒適,買了一雙「非保育類動物皮所製隻皮鞋」算不算濫用呢? 更直接地說,對動物來說,不管你濫用或不濫用,「人類優於動物、掌握其生殺大 權」是事實。 今天如果有一種外星人,吃人類的肉、用人類的血進行生化工程製造血清、以人類 當白老鼠進行細菌與病毒測試、將人類置於各式情境進行社會心理學的研究,而他 們聲稱一切都是「依照科學理性、慎選而不濫用之原則」,你想,人類難道需要感 激他們嗎? 再回過頭來說,如果希臘神話中的牛頭怪物真的存在,它把人類全部養在一個柵欄 內,非常嚴謹地「不濫取、不浪費」,每天只吃一個人,我們人類難道要感謝他、 贊同他行為有度嗎?:) 所以,不管你是強奪濫用、還是嚴謹節儉,只要你消費著動物,「你比動物強勢」 的態勢就形成了,被你消費的那隻動物,就是犧牲者。 : 同時,我不認為「土雞」、「鮭魚」是為了「人類」需求而存在,即 : 使有一天,人類發明出不再需要吃肉就能滿足營養需求的方法,生命 : 的存在依舊有其道理與意義,不應該從「人」的角度出發。你的說法 : ,如果被乳牛星球的水鹿保護協會聽到了,他們會生氣的。 蘿蔔被兔子吃需要生氣嗎?兔子被獅子吃需要生氣嗎?獅子被細菌感染死掉需要生 氣嗎? 事實上,生不生氣有什麼差別呢,自然界的所有生物「都是靠著其他生物所生存著 」,而倚靠的形式往往是「吞食另一個物種」,這從來就不需要生氣的,生命就是 這樣互相消耗著又循環著。 而生命的存在有其道理有其意義,不也是你的想法、某些人的想法,換言之,是人 的想法、人的角度嗎? : 此外,這些動物保護的論調並非將動物「擬人化」,事實上,還排斥 : 這麼做。因為他們並不是人,他們就是獨立的生命,跟我們一樣,何 : 必「擬」成我們呢?尊重生命並不是只有針對「人」才有效的吧? 那我也可以先把擬人話放到一邊。尊重由誰界定呢?其實是人罷!許多國家都明定 不能虐待動物,如倒提雞鴨,以「尊重生命」,這個例子可以轉換成下面這個小故 事: 從前從前從前,在銀河系的另一端,有一個很類似地球的星球,上面也住著跟人類 同種的生物,我們姑且稱之為人。不巧,這個星球上的最高等生物不是人,是一種 叫做卡納堡的強大生物。 西半球的卡納堡,性情暴虐,在宰殺人類以前,習慣將人類的眼睛、鼻子、耳朵與 生殖器割掉,看人類痛苦得死去,然後再快樂地食用著人類。 東半球的卡納堡,比較慈悲一點,他們不會虐待人類,甚至偶而還會跟人類說,我 們很尊重你們的生命!但為了我們的需求,我們囚禁著你們、食用著你們,所以如 有得罪,敬請見諒。然後,一樣快樂地食用著人類。 東西半球的卡納堡,每年吃掉的人類是一樣多的。 試問,人類需要比較感謝東半球的卡納堡嗎? #################################### 事實上,這種尊重根本是基於想像而生的產物,不客氣地說,就只是這樣而已。 人類的文明,就是建立在與自然競爭的基礎上。目前的環保概念、希望維護著地球 生態的平衡,目的也是為了人類的永存,而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的城市、我們的 交通、我們的飲食工業,一樣消費著、壓制著,甚至踐踏著生物。 : 還有寵物的問題,不曉得我在其他篇文章裡頭說的夠不夠清楚?人類 : 豢養動物的歷史已有千年,但「寵物」的概念是興起於「都市」發展 : 之後,歷史並不長,因此寵物究竟算不算是一種「生活所需」,還有 : 得吵。但不管怎麼樣,只要能盡量從尊重生命的角度出發去思考,我 : 想對不論是動物或人,應該都會有幫助。 到頭來還是對人類最有利而已。養貓的人可以坐視貓宰殺老鼠與野鳥,養蛇的人直 接買老鼠與青蛙給它吃,難道老鼠、野鳥與青蛙活該倒霉嗎?非也,不過是偏愛的 結果罷了。 另外,姑且不論飼養寵物是否為需求,基本上飼養的過程與囚禁有何差異?鳥、魚 、狗、貓為了人類每其名為「愛」的需求,必須被限定在特定的空間,狗可以被馴 化,貓會認主人,好像還說得上溝通,那魚呢?蜥蜴呢?黃金鼠呢?這些生物並不 會認主人,他們會在某人家裡被飼養,就是因為我們用外力限制著他們,也許這樣 的飼養行為可以「盡量從尊重生命的角度去思考」,但無論你如何把新的道德形態 與價值語言搬出來,都無法改變一個事實,「人類比這些生物強勢、所以我們決定 著他們的命運」,同樣的行為如果加諸在人類身上,沒有人或說那是尊重,怎麼換 成動物就可以「一邊宰殺壓制、一邊真心尊重」呢? 我不知道有這種「尊重生命」的概念有什麼幫助,但我確定一件事:許多人把尊重 生命掛在嘴巴、事實上不但對行為沒有任何改變,還美化了實際上是殘殺的行為, 到頭來還是人類最大最爽,裡子有了,還要顧面子,消費了動物、還要有道德美名 。 那我對這些事情的立場是什麼?基本上,我不反對什麼。養寵物、吃動物、虐待動 物,我通通不反對。因為這些事情都是一脈相傳的。鬥牛是虐待動物,電宰豬肉廠 還不是集體屠殺? 然而我還是能心安地吃照燒豬排,因為我知道,我是個食物鏈至高點的人類。 -- 文字是迷途者在黑森林中唯一的慰藉。 個人新聞台: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eanwo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5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