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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法空轉 樂生院民不滿 【記者沈伶鎂台北報導】為了晚年生存權,樂生療養院民幾乎踏遍街頭, 甚至不辭千里走向國際抗議,希冀政府正視其訴求。但他們不解,何以從 文建會步行至行政院不過幾分鐘,新文資法卻延宕數月未果?昨日聲援團 體再向文建會與行政院陳情,要求即刻落實新文資法指定樂生院為古蹟! 「我們不能再等!」 「我們不能再等了!」由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中華民國社區 營造學會及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所發起街頭陳情活動,昨日再次前往 文建會與行政院,要求即刻公布新文資法施行細則並宣布施行日期。他們 指出,立法院在1月18日修正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文建會亦於1月21日承 諾將樂生院列為暫定古蹟,並辦理文資法施行細則相關條文修訂。眼見10 多年來各界高呼「古蹟保存」的願望終於快實現,文建會竟又在 2月總統 公告新文資法後改口,表示「應由地方先行」,若地方「不作為」則要等 施行細則出來才能規範。 聲援團體對於1994年捷運新莊線定案設置機廠、軌道於樂生院,台北縣府 卻未曾進行古蹟審查,而中央行政院與文建會又屢次卸責再將皮球踢回地 方,感到非常不滿。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01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 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 一定期限內為之;屆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 代行處理。」聲援團體呼籲行政院即刻公布實施新訂文資法及其細則,文 建會則應遵守文資法第 101條指定樂生院為暫定古蹟,讓院民續住、老樹 永存。 文建會第一處長蘇忠說明,樂生一事乃中部辦公室業務,加上他剛上任還 未熟悉,因此由中部辦公室回應較妥。 中部辦公室專員陳映佐則將文建會5月10日研討會結論照本宣科唸了一遍, 包括劉可強教授所擬替選方案將增工期與費用,因此可行性低;北市府已 要求行政院發文北市府捷運局,要求在不影響期程條件下考慮減少軌道; 至於樂生院能否依文資法保存,他則表示必須依法行事,待施行細則通過 再說。陳映佐語畢問道:「不知道我這樣講,你們滿不滿意?」 「修文資法幹嘛?」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秘書長張維修先表遺憾,他說文建會身為文化主 管機關不僅屢次卸責,竟還只顧工程而不重視文化資產,乾脆改成工程建 設委員會好了!青年樂生聯盟張馨文表示,政府 1月份就政策宣示過了, 他們要的是具體答案,究竟何時文資法施行細則才能出來,何時政府才願 意實踐承諾將樂生列為暫定古蹟? 台大城鄉所教授夏鑄九則批評,台北縣府在古蹟保存方面完全沒作為,這 正是文建會表現的時候,「否則我們修文資法幹嘛」? 蘇忠回應,既然文建會有過承諾,他個人也願意承擔責任,在這個月內進 行應盡工作。「我沒得到陳主委授權可以進行政策宣示,但我一定會在今 天晚上向陳主委面報大家的訴求,明天中午以前我一定會負責說明。」 他表示,文建會日前做出讓文資法母法回溯至5月1日生效,假設台北縣府 應作為而不作為,就算施行細則還沒出來,還是可以用母法規範。蘇忠說 ,他將在5月底前做成對101條之承諾。 隨後,一行人則步行前往行政院,但卻未見官員出來接洽,只好遞上陳情 書,要求行政院即刻公布施行細則,不要再讓文資法空轉。他們問道:「 難不成還要我們來控訴行政院怠忽職守嗎?」希望行政院頒布實施新文資 法後,文建會能立即遵照實施,別再辜負眾人期待。 http://publish.lihpao.com/Education/2005/05/17/05d0517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