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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台灣 先跨語言門檻 【記者張正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正國籍法,今後外 籍人士若要申請歸化,「應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 務基本常識」。「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夏曉鵑表示, 目前相關法令對於移民已非常嚴苛,若再增加此一「語文」門檻 ,只會讓原本就是弱勢的新移民,處境更艱難。 對於昨天通過的國籍法增修條文,全權負責的內政部說明,所謂 「基本語言能力」,是指在日常生活上能與他人溝通、知曉社會 相關訊息,且不限國語,台語、客語、原住民語言都可以。而申 請歸化者如已參加過一定時數的相關課程,得予認定具有「我國 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無須再參加歸化測試。 至於「歸化測試」,初步設計分為口試及筆試,口試部分可由申 請人自行選擇以國語、台語、客家語或原住民語等國內各通用語 言接受測試;筆試部分,以中文文字辦理。歸化測試的題庫則由 內政部會同教育部、法務部等相關機關共同研訂。 立法說明中也強調,包括美國、加拿大、紐西蘭等國家,外籍人 士申請歸化時,多訂有須具備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 常識的規定。不過對於這樣「類比」,長期從事新移民相關工作 的夏曉鵑不以為然。 夏曉鵑駁斥,以美國為例,移民即使沒有取得美國國籍,但除了 不能選總統,其他基本生活權利都很完備;若外籍配偶在取得正 式永久住民身分前遭到家庭暴力,受虐者還可逕行取得正式永久 住民身分,避免移民在取得公民身分之前,被美國籍配偶予取予求。 但是在台灣,可不一樣。夏曉鵑解釋,若沒有國籍或者身分證, 在台灣不但不能工作,尤其對於婚姻移民來說,一旦離婚,更立 刻喪失合法居留的權利。所以,如果真的要幫助新移民「融入」 台灣社會,問題不在會不會中文,而是要保障他們工作、居留的 基本權利;政府該做的,也不該是多增加一項語文考試,而應該 是盡量去除法令中對於移民的歧視。 另外,此一國籍法增訂理由還包括「為了加強歸化中華民國籍的 外籍人士學習台灣語言的動機,解決語言溝通、障礙或認知差異 ,所衍生的相關社會問題」。有人認為如此一來,夫家就必須「 放」外籍配偶出門學中文,也算好事。但夏曉鵑認為,外籍配偶 無法出門上中文識字班的原因很多,可能是時間不對、地點太遠 ,或家中有小孩要照顧,單純以法律規定,問題未必能解決。 http://publish.lihpao.com/Education/2005/05/21/05a052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