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evenchang (美麗鄉民工作室中11不少)》之銘言:
: 不知道是不是討論得太冗長還是太肅殺,沒人來插話,場子有點冷。
: 這正是媒體或者行銷的為難之處。講得太詳細,看官走光光,講得太跳躍,經不起檢驗。
: 關於「沒腦袋」,我回頭查了一下原文:
: 「……請不要再用『吸菸有害健康』這樣沒創意沒腦袋的理由勸我戒菸了。……」
: 發現原文中有個「我」。恩,這實在是一篇個人立場十分清楚的文章,
: 也幸虧有個「我」,在這裡可以勉強躲過Stormy兄的質疑。
: 是的,的確不是每個吸菸者都知道吸菸的危害,也有很多吸菸者是因為健康因素而戒菸,
: 不過不是「我」,所以,我認為以健康理由勸我戒菸是「沒腦袋」,
: 不過不是說以健康為基礎宣導禁菸「沒效果」。
那容我再有點多此一舉地更進一步說明—
沒腦袋的定義是什麼?我粗略地推估,應該是要與低能、荒謬、莫名其妙等眾多負
面的性質扯上關係。
既然這樣,「以健康為由」這件事情,到底是哪裡沒腦袋了?
這是個低能的論述嗎?不是啊,抽煙確實會造成健康的危害,也因此並不荒謬、不
莫名其妙…等。
更精確地說,「因為你知道抽煙會影響健康、所以用此理由勸你戒煙是沒腦袋的」
這種命題到底哪裡可以成立,我還真看不出來,或許你所謂「沒腦袋」的定義跟我
上面談得不一樣,但相信很難不一樣到哪裡去,概略到以下就變成:
因為你知道X,所以用X勸你Y是沒腦袋的。
在本文,X是「吸菸有害身體健康」,Y是「戒煙」,而X、Y可以任意代換,不
影響句子的合理性。
試問,這樣的命題,真的可以成立嗎?
最後,說句實在話,你只要如是說就可以了:「沒腦袋代表著我對此種行為的主觀
感受。」
我承認我一開始針對那句話的批評是多此一舉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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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迷途者在黑森林中唯一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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