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wchen:幹,我還以為我們一直說的「反菸團體」就是董氏 220.135.0.1 06/10
原來大家都沒睡。不過我沒力氣了。
只說一點我覺得對不上焦的源頭:
大家所指稱的「反菸者」、「反菸團體」,好像不是同樣的對象。
也許要附註一下:本文所指稱的反菸者,是…………
不過我也承認,我沒好好認識過反菸團體的人,因為才認識就被我殺掉了。哈哈!
改天去拜訪一下董氏基金會。
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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