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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evenchang (美麗鄉民工作室中11不少)》之銘言: : 標題: Re: [立報] 反對反菸……狗也不要永生說…… : 時間: Fri Jun 10 05:04:31 2005 : 原來大家都沒睡。不過我沒力氣了。 : 只說一點我覺得對不上焦的源頭: : 大家所指稱的「反菸者」、「反菸團體」,好像不是同樣的對象。 : 也許要附註一下:本文所指稱的反菸者,是………… : 不過我也承認,我沒好好認識過反菸團體的人,因為才認識就被我殺掉了。哈哈! : 改天去拜訪一下董氏基金會。 : 早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17.144.187 : 推 lawchen:幹,我還以為我們一直說的「反菸團體」就是董氏 220.135.0.1 06/10 這一串討論已經龐大到我這個身為主要討論者之一的人也不太能消化的程度了, 感謝Stormy和lawchen熱情深刻又能控制情緒的參與。尤其stormy的思路清晰令人佩服。 枝枝節節(雖然都很有價值)就不談了,再瀏覽一次之前的討論, 我的粗糙的總結感想是,我最初發起的那篇文章,雖然得到不少菸友情感上的認同, 在某些部分(尤其是個人感官部分)也仍保有不容質疑的正當性, 但的確沒能精準地攻擊到我要攻擊的「部分」反菸者,而此一不精準,則讓stormy 「有機可趁」。受教。 雖然我還是可以辯稱,畢竟我最初是以「受害」的吸菸者身份發言,對於受害者, 怎麼可以不先給予同情,反倒嚴格要求受害者必須舉證明確,否則不予受理?那怎麼 不去要求反菸者鎖定打擊對象,別連累我這樣的無辜?不過這都是「辯稱」,既然要 辯論,不清楚就是不清楚,即使是「受害者」、即使篇幅有限,都不能閃躲我最初的 缺失,我認錯。否則就淪為泥巴口水爛仗了。 另外,被Stormy逮到的這個缺失也讓我從一個之前忽略的角度來看待反菸與反反菸(以 及其他的「反」什麼「反反」什麼)。我認為,雙方往往都是利用此一模糊來擴大支持 基礎(否則,我也就不會覺得我被反菸團體攻擊到了。我已經碼的是個夠有良心的 吸菸者了,連菸蒂都會放到自己口袋),不過話說回來,這在政治作戰的策略上都 是正確的,只是面對精緻的論辯時,就難免左支右絀。 這讓我想到最近龍應台的文章「你所不知道的台灣」,該文遭到東海大學教授趙剛在台社 季刊的嚴厲批判。龍應台的文章流暢「好看」,效果也大,雖然其中的論述似是而非。趙 剛的回應「難看」,效果也絕對小得不成比例,但並不是沒有道理(我覺得有道理得多) 。這是另外的議題:我們在寫文章的時候,應該採取那個取徑?有沒有得而兼之的通吃之 道?而在運動的時候,又該採取何者?我們要的到底是一時的政治勝利、還是顛簸不破但 沒人理會的真理?(同樣的,有沒有通吃之道?) 除了艱辛但愉快的筆戰思辯樂趣之外,我還從stormy的文字裡間接得知了比一般反菸者 深刻得多的反菸之道,lawchen也另外拉出了幾條我先前沒考慮過的反反菸戰線,而我也 很爽的表達了身為吸菸者所認定的吸菸「優點」。善哉善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9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