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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監視新聞發行 泰國媒體面臨困境 【中央社曼谷特稿】泰國媒體目前正面臨寒冬。蘇萍雅(Supinya Klangnarong)與泰國郵報遭新集團控告的案子仍在審理當中;泰國 新機場公司又因為曼谷郵報的錯誤報導,提出訴訟;同時泰國政府也 以泰南局勢緊張為由,制定緊急行政處理法,監視媒體發行,更令泰 國媒體憂心忡忡。 自戴克辛於2001年上任之後,泰國政府與媒體的關係就愈來愈緊張 ;蘇萍雅在2003年接受泰國郵報採訪時,因為指出戴克辛上任後, 戴克辛擁有的新集團獲利倍增,而遭到新集團控告,要求4億泰銖( 約1千萬美金)的賠償,引起各界關注。 蘇萍雅的案子目前正在審理,為了捍衛新聞自由,許多外籍友人都願 意出面作證,不過新集團方面卻以翻譯人員難尋為由,拒絕外籍媒體 作證。 泰國曾經被認為是東南亞地區最具新聞自由的國家,不過如今看來, 似乎不是這麼一回事;蘇萍雅的案子仍在審理中,而內閣卻在上個月 以泰南局勢緊張為由,逕行通過緊急行政處理法,賦予總理監聽媒體 、停止媒體發行的權力,此舉引起泰國媒體一陣嘩然。 緊急行政處理法是泰國政府打壓新聞自由的另一項明證,該法頒布之 後,就引起輿論的強烈關注,並且被質疑有違憲之虞,在野黨甚至揚 言要求釋憲,然而泰國政府只是一再強調這是讓泰南局勢穩定的方法 ,並未直接回應質疑,仍然決定實施3個月,招致許多批評。 如今又發生泰國新機場公司控告曼谷郵報案,並要求高達10億泰銖 的賠償,與蘇萍雅案的作法幾乎如出一轍,同樣是以高額的賠償金額 恫嚇媒體,意圖造成寒蟬效應。 曾獲得麥格塞塞獎的菲律賓新聞研究中心執行主席柯洛妮爾(Sheila Coronel)就指出,泰國政府意圖控制媒體的趨勢相當明顯,除了提 出訴訟、要求高額賠償外,還包括了以廣告預算威脅媒體報導,和以 媒體經營權干涉新聞內容等。 亞洲法律資源中心的奇斯曼(Nick Cheesman)也認為,蘇萍雅的案 子,不僅僅對新聞界造成寒蟬效應,也將使得人民表達自由的權力受 到威脅。 國際擁護表達自由團體的蒙德爾(Toby Mendel)以曼谷郵報的例子 指出,新機場公司以形象遭到破壞為由,提出高額訴訟,以重拾形象 ,但事實上,這起訴訟一旦傳到國際上,新機場公司形象才真正受到 破壞。 東南亞記者協會主席羅比(Roby Alampay)則強調,泰國政府應該 展現出不畏懼質疑的決心,而曼谷郵報的道歉啟事,也證明媒體的良 知與自制,泰國政府的興訟,意圖以此做為訓練媒體的資源,只是赤 裸裸的展示出泰國政府對新聞自由的粗野以及無知。 羅比指出,泰國政府目前最大的挑戰是必須更加開放與透明化,承認 自由與開放的媒體社會,是民主進步與發展不可或缺的過程。 連結》》http://0rz.net/3e0D3 來信》》johann@lihpao.com 網站》》http://www.lihpao.com/ 授權》》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電子報》》http://0rz.net/1a0x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2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