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書要付手續費 消費者斥不合理
【實習記者陳威任台北報導】暑假即將結束,多數學生都在準備開學
所需要的參考書籍,不論是大學生選購課程關的外文用書,或是國高
中生購買一綱多本的參考書時,難免會發生買錯的情況,與店家退換
書時卻可能受到種種刁難。
消基會昨日公布台北地區書店進行退換書條件比較調查,抽查台北市
重慶南路書店商圈內書店、台北市區內連鎖書店,包括:新陸、建宏
、上達、書鄉林、三民、東華、世界、敦煌、金石堂、誠品、何嘉仁
、紀伊國屋、墊腳石、儒林書局、黎明文化、天瓏,以及全國性量販
店內售書區:家樂福、愛買吉安、Costco(好市多)、大潤發等,共
20家。
消基會以問卷進行退換書條件調查,其中黎明文化、天瓏、儒林、墊
腳石、Costco、大潤發和愛買等7家業者拒絕回覆。另外對全國性量
販店內售書區,也以消費者買錯書為由進行實測根據調查結果發現,
三民書局、新陸書局、誠品的整體表現較佳;而紀伊國屋、建宏、則
有改善空間,其中書鄉林書店規定退換書時,消費者必須負擔5%的
手續費。
台大教授許振明表示,之前在台大附近的書店買書,結帳後沒多久發
現買錯了書,在未拆封的情況下向店員表示要換書,卻被要求必須付
5%的手續費。他認為,這樣的情況實在是不合理。
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表示,部分書店規定購書後不能退貨,只能換取
等值商品,相當於消費者不能解除契約,但依民法規定,買方若發現
商品有錯誤或瑕疵,可主張撤銷買賣契約。
「圖書是一種文化知識財,業者以『貨物既出概不退貨』的心態,只
會讓愛書人失去購書的意願。」黃怡騰表示,消保法第4條「交易資
訊透明化」規定,業者必須清楚表明退換書的規定,根據調查卻有5
家業者沒有張貼清楚,違反誠信原則。
他並建議消費者應先問清退換書規則,並在購買時確認書籍品質是否
有瑕疵。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長盧信昌則指出,書店在知識傳輸中扮演重要的角
色,目前多數的書店都採取開架式的型態經營,消費者就算不買書也
可以在書店看完,他認為社會應該鼓勵書籍的流動,業者也應該訂定
體貼消費者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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