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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內瓦訊】高雄捷運公司的泰國籍勞工抗爭,已使台灣人權蒙羞、國家形象受損。根據 「國際保護移勞及家屬權利公約」,台灣外勞的人權確有加強和改善的空間,國際專家對 台灣外勞人權所作的檢討,也應予以重視。 澳洲專家安‧娜芙班(ANNE LOVEBAND) 去年就針對印尼看護工在台灣的待遇,在「國際 移民(INTER-NATIONAL MIGRA-TION)」期刊發表專文指出,在台灣的外勞家傭每天經常 要工作14到18小時,沒有加班費、也沒有假日;外勞不得自由更換工作更使他們處於弱勢 ;他們連標準合法僱用契約都沒有,印尼的家傭經常甚至沒有合約副本。 娜芙班指出,台灣的制度很容易、也一再被仲介和僱主操控。她所面談的印尼女性表示, 因為恐怕被視為「很難搞」和被遣返回國,她們只好在「空白契約」上簽字。 國際保護移勞公約則明確規定,所有外勞和他們的家屬不得被虐待,或是遭受殘酷、非人 道和惡劣的待遇及懲罰;沒有外勞被處於奴隸及奴役狀態,以及被迫從事強制勞工。 公約更明文禁止集體驅逐外勞;外勞的待遇與工作和聘僱條件不得低於當地人民;登記有 案和固定的外勞應享有組織協會和工會的權力;外勞享有與本地人同樣的教育、社會和醫 療服務的管道;當地政府並有義務提供國際移工「良好、公平、人道和合法的條件。」 據指出,國際組織官員曾私下認為,台灣的外勞政策和管理大致符合國際標準,發生泰勞 抗爭之後,是否會改變他們的認知,目前仍不明朗;但是可以確定的是,這一不幸事件暴 露了一些不合理的現象,台灣確有改善、加強的必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