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差異 追求平等系列報導三─學者:落實性別主流化 立法最重要
【中央社台北訊】為落實性別平等設立的總統府性別主流化諮詢顧問
小組開始運作,社福團體除樂見性別主流化的推動外,也希望這個組
織的設立不會稀釋推動設立性別專責組織的力量。學者也主張,法律
是落實政策指標的重要基礎,想要落實性別主流化,仍需透過法律訂
定才能有效運作。
總統府性別主流化諮詢顧問小組8月中旬召開首次會議,陳水扁總統
裁示,未來國家考試用人、教育訓練、職業訓練、內政部規劃人口政
策白皮書時,應從「性別主流化」觀點考量,把性別主流化意識落實
在國家長期發展藍圖中。
「性別主流化」是聯合國近20年來推行的概念,不過,台灣社會對
性別主流化的認識仍不普遍。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兼主任王麗容
指出,談性別不能單從女性觀點來看,而是融入國家法制、行動,在
政策分析中將性別放在重要位置。
王麗容說,日本已實施的性別平等基本法,立法目的在告知社會國家
對性別平等扮演的政策角色與如何發展市民的性別平等意識,依照性
別平等基本法擬定就業、福利等相關法令。
法律是落實政策指標的重要基礎,王麗容表示,當國家公權力可介入
、有預算編列,才算是真正運作性別主流化,否則只是口號而已。
台大婦女研究室研究員張玨說,性別主流化的基本原則就是不考慮單
一性別,舉凡教育、工作、健康等政策、預算編列,都需要在性別主
流化概念下一一檢視。
張玨舉例,教育政策在教科書中的性別偏差,從「媽媽早起忙打掃,
爸爸早起看書報」,經女性團體抗議改成「媽媽早起做早操,爸爸早
起看書報」,但為何不能改成「媽媽早起看書報」?
張玨再以生育為例指出,當國外在倡導自然、友善的生育環境時,台
灣卻仍著力在人工生殖、高科技。人口政策只想著提倡婦女多生育,
卻沒有好的托育政策,過去20年,婦女就業率都在40%左右,未超
過50%,就是缺乏好的育兒照顧措施,阻礙婦女發展。
對於人口政策,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與張玨看法一致,紀惠容表
示,面對少子化問題,不能簡化為婦女不生孩子,而應考慮鼓勵生育
的政策是否能發揮成效,婦女擔心的是托育照顧體系不足以及未來龐
大的開支,政策應該解決這些存在的憂慮。
紀惠容也對總統府性別主流化諮詢顧問小組提出期望,除希望小組的
成立將性別主流化落實到行政系統外,更期盼設立性別專責組織的推
動工作,不會因小組的成立而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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