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P_Dail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NCC又沒過 委員產生方式吵不停 【記者曾美惠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審議「國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草案」(NCC),經 過朝野一整天的衝突與抗爭,最後僅表決第一 條條文,確定名稱後散會,而該法也可能在本 月25日再進行審議。 NCC 之所以會引發朝野如此激烈的衝突,主要 在該法第4條委員會的產生方式、委員人數及 委員任期的爭議及第21條有關委員會的職權。 目前提出的版本主要有國民黨團版本、親民黨 團版本及行政院版本,不過國親黨團經協商後 ,幾乎沒有太大差異。該法在教育及文化委員 會中討論後,行政院及國親黨團版本也僅剩爭 議的幾個條文無法取得共識,交付院會表決。 目前沒有共識的條文有第3、4、7、8、10、21 、24,其中第4條及第21條雙方的爭議最大。 第4條有關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國親版本主張 11名應依各政黨在立院的比例推薦,行政院長 依推薦名單提名,經立院同意後任命。委員任 期3年,得連任一次。 不過行政院版本則比照公視委員會的模式,設 置委員7人,邀集具有人文、教育、電信、傳 播或法律的專家學者擔任,由行政院長提名經 立院同意後任命;委員任期5年,任滿得連任 。 至於第21條有關委員會職權部分,國親版本規 定在該法通過之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未成 立前,新聞局所有的決議都必須經委員會覆審 後才能執行,並回溯到通訊傳播基本法公布的 93年1月7日,被批評為是想要替之前換照未過 關的中廣及中視翻案,也無法獲得行政院方面 認同,因此引發爭議。 連結》》http://0rz.net/930La 來信》》johann@lihpao.com 網站》》http://www.lihpao.com/ 授權》》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電子報》》http://0rz.net/1a0x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