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om1723:我今天遲到了><下次補跳 10/11 22:10
遲到的定義: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出現
亦即只要有任何一分一秒的差池都符合定義
我想這樣的定義既明確又嚴謹
還請大家不要把它想寬了----即使我們只是個系隊
關於規則方面
這裡再說明一次
並作一些修正
◎準時出席
於約定的時間出現並換好衣服即為準時出席
以隊長的表及中原標準時間為準
請大家利用117對時
◎請假
以後的練球若有事不能到,
請於事前po版或託人請假,
(事前的定義:前一天午夜00:00以前,完成po版或託人代請)
除了突發事故之外(如:生病...但仍須於練球前設法傳達)
事後請假一律視為無故未到。
◎遲到
從約定的時間算起的30分鐘內出席為遲到
超過"遲到"時間,但仍有出席者視為請假一次
但有告知會晚到者視為遲到
未請假未出席者為無故未到
◎處罰
遲到者蛙跳5個場以示處分
無故未到者記請假一次並於下次練球補跳5個場
另外
一學期的練球次數不到30次
期末考週停練
期中考週視情況決定
若是請假次數超過8次
但仍然很想待在系羽的
就再繳一次隊費吧~
這樣訂定
目的是要維持一個團體的紀律
如果覺得有所不當
歡迎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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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m1723 來自: 61.216.50.73 (10/11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