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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作者: chihtakimo (.....) 看板: Tech_Job 標題: Re:工作心得分享(協調會結果) 時間: Tue Sep 29 03:44:45 2009 首先我要對那些回應的人回答一些問題 我是已經工作了幾年才去念一般生碩士的 所以那個講我是草莓的鄉民 你認為在這種公司要繼續做下去才是對的吧 請你了解狀況再來批評我 我只能說在過去工作過的公司還沒有公司敢這樣凹人的 如果大家都把被凹當作常態,難怪有人會去接受22k 公司給多少錢就做多少事,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我從以前就不相信上面說要跟公司一起成長的鬼話 甚麼為了公司的未來,我只會為自己的未來打拼 有本事給我跟外商一樣的薪水,我就拿出應盡的本分 還有為什麼要去呢? 我只是在等待其他公司的通知前 看看會不會挖到寶,結果是外面鋪金箔的大便 而且我是在離職後才拿到offer 並不是在去迅嘉前或這段期間拿到的 另外為什麼不乾脆做滿七天 這個我只是想讓迅嘉知道勞工不是好欺負的 這我承認是故意的 想讓那些不懂勞基法的迅嘉主管學習法律的機會 不過,至少迅嘉這種公司在去年不景氣還能賺錢 雖然不知它的錢是不是都靠凹員工賺來的 但是如果能忍受這種公司的 也是可以去看看的人家怎麼賺錢的 接下來就說一下9/28下午的協調過程 =========================================== 9:00 AM 我從南部出發到桃園 3:00 PM 到達桃園市博愛路170號5F的勞資和諧促進會, 到的時候承辦人員給我主張書和簽到表寫, 本來3點要開始的,結果迅嘉的人到3:30才到 3:30 PM 迅嘉的人到達,業務兼人事經理,主任,還有一位律師, 來的時候迅嘉經理就假笑問我的近況(馬的,想套我的話 去捅我是吧,果然在會議中就印證了),還跟我說他是第一次 來參加這種會議,迅嘉以前都這樣做也沒有人怎麼樣阿 (廢話!要不是我上班的日子還沒到,鬼才有空來,人家只是 不想跟你們計較,不要以為你們做的對,我不會是最後一個對 迅嘉提出調解的人) 3:40 PM 協調會開始,調解委員先請勞方陳述,我述說了我的主張 請求資方付積欠的工資(基本薪資5300,以及加班費2600), 並明確地讓迅嘉的人知道我已經詢問過桃園縣政府的處長, 接下來迅嘉的人開始說話了 經理:[既然官方單位的長官認為不給付薪資是違法的,那麼 該給的我們還是會給(廢話,我都已經搬出處長替我背 書了,還想怎麼樣),我們不會為了一點錢刁難勞方(幹! 你好像忘了今天為什麼被call來這裡開協調會的吧) 但是chihtakimo先生的作為本公司不太認同,新進人員 來我們必須花費教育訓練的成本(教育訓練?我只記得在 那裏是做粗工的工作),而且在面試當時我們就已經告知 需配合公司加班制度,chihtakimo先生當時也說ok阿(幹! 你爸是說在勞基法規定下,你怎麼不叫我睡在公司算了), 這樣沒有誠信,以後要是有公司打電話問我們,我們的評價 不會太好喔,雖然不會加油添醋(不會才有鬼,一開始就放大 絕嚇唬人是吧)] 迅嘉律師:[我想請教調解委員,這樣它在未提前告知的狀況下離職 造成公司損害不知是否有法則?] 調解委員:[貴公司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但是必須有相關損害的證據, 另外,就是勞基法規定未滿3個月,本來就不需預告期(各位 鄉民,要離職前看一下自己待多久了,預告期需遵守勞基法 ,免得被人家告;不過,我還真佩服這不知是哪家大學訓練 出來的律師,勞基法也不懂翻一下);另外,薪資部分,任何契約 再與法律牴觸下,自開始本就無效,貴公司還是要給付薪資] 迅嘉律師:[那這樣這個應付薪資是否可以可扣除損害金額,若為負數再對 chihtakimo先生求償(幹!你們經理說我在那邊沒有產值, 還要找人訓練我,那我對貴公司的產值是負數,怎麼現在又說 我的離職影響公司產能,這個律師的邏輯怎麼比工程師還差)] Me:[根據勞基法26條,雇主不得預扣薪資做為賠償;另外,你的意見好像跟 貴公司經理剛好相反,到底你們誰的意見是對的] 迅嘉律師:[...] 調解委員:[我們今天是針對薪資未給付事項,貴公司要求損害賠償,需 由民事官司進行] 迅嘉經理:[那我們會對chihtakimo先生保留法律訴訟權,另外就是根據 chihtakimo所說的32000是包含每天固定加班2.5小時的薪資 而非底薪(馬的!怎麼跟當初講的不一樣,而且工作這麼久, 還沒有聽說過薪資是先含加班費的);而且,工作未滿一個月 ,我們薪資是用最低薪資17280計算(haha鬼扯,何時跟我說過 這件事了)] Me:[不好意思,調解委員我不同意這種算法] 調解委員:[chihtakimo先生,請你到隔壁會議室來] 以下為我跟調解委員的談話 ================================================================== Me:[委員,不好意思針對薪資計算我無法認同,也不會簽和解書] 調解委員:[他們這樣的確是違反了程序原則(也就是說,先前跟我說32000, 後面又改為17280計算)] Me:[而且,該公司經理和律師欲用恐嚇的行為威迫我簽和解書;另外,他們律師提出 以17280計算是包含每日2.5小時加班費,這樣迅嘉又違反了勞動基準法21條, 工資由勞資雙方約定,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另外,該公司在加班時數已遠超過 勞基法所規定] 調解委員:[該公司的作為實在不能令人苟同,沒關係我會去跟他們說,並在和解書 上替你加上迅嘉同意放棄有關本協調案件的相關訴訟權利,另外,工時 的部分就算了,這部分會造成你的麻煩,而且你從南部上來一次,也要 花時間和金錢吧] 調解委員與迅嘉人員談話,過了五分鐘... 調解委員:[我已經跟迅嘉人員說過了,它們同意給付5300的薪資,加班費的部分是否 算了,這樣萬一協調不成,變成你要跑民事法庭,這樣對你也不太方便, 以後就慎選公司就好了,這一兩千塊就算了] Me:[ok,我只是想讓對方知道不要以為勞方是好欺負的] 4:40 PM 雙方簽訂和解書10/5迅嘉電子將匯款進我的帳戶,迅嘉的經理還想發表 謬論說:[這樣以後我們公司將更改規定,免得這種情事再次發生](恩,還想 鑽漏洞阿) 幹!坐和欣到家已經晚上11~12點了,雖然5:00 PM在桃園火車站的7-11看到正妹店員 ,不過還是很累! ======================================================================== 結論1:如果各位鄉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話,不用怕對方請甚麼律師,也不用理會 對方的恐嚇;不過,對方會派到3個人(一個從頭到尾不講話,一個只會依他 自己的觀點來說話,真不懂他是住台灣還是哪裡,講的完全跟台灣法令違背, 還有一個好像沒有看勞基法就跑過來的律師),雖然被他們少付加班費;不過, 還是讓他們吐出5000多,也算小勝利吧!至少,它們董事長交付的任務失敗了, 只不過回公司它們應該不會說出來協調會被人家拿勞基法定的事吧!免得裡面 的人也一起來告他們 結論2:平常就要收集一些資料起來,免得公司想婊你時,拿不出證據;另外,今天即使 我在迅嘉做了幾個月走,其他公司打電話來問,迅嘉一樣會講壞話;而且我有認識 一些人資和在其他公司的朋友,他們的看法是不給付薪資本來就是迅嘉的錯 其實,景氣差就算了,景氣好的時候,搶人都來不及了,又不是之前放火燒公司, 誰理前公司會講甚麼,當作參考而已,怕的是你沒能力,像迅嘉這種規模的公司, 台灣好歹有幾萬間,會認同迅嘉這種做法的,自己大概也是這樣做,這種不錄用 我就算了,我不想再來第二次了;基本上,我去面試都會講,不過我想AUO不用我 應該跟這件事沒有關係吧!至於,迅嘉的人講甚麼我也懶得管了, 我在ptt上揭發 他們的惡行,讓他們講一些壞話就當作是我的報應吧! 結論3:牴觸法律的契約本屬無效,別再相信沒有事實根據的謠言了,要不然那天就有 人會去拔獅子的鬃毛;而且,從中我也學到一些,特別是為什麼以前的公司 加班時數上限只能到46小時,原來這是勞基法所規定的!雖然我部分認同調解委員 所說的有時候大月需要超過46小時的加班,我也知道台灣9成9的公司都超過,但是 我只是要回擊迅嘉的小貓3人組想要以提起民事訴訟告我造成迅嘉的損失,如果 這樣都可以,那我是不是也要告迅嘉因為強迫加班可能造成女友跟人跑,家庭不 溫暖,我家養的小黑太久沒看到我而不認識我...這些損失呢?那這些情感損失是 無價,請迅嘉賠償我3億算是小CASE了! ========================================================================= 以上是我能記多少就記下來的,因為協調會議不准錄音 還有歡迎轉寄或轉貼,不用再寫信問我了 反正我跟迅嘉簽的和解書沒有包含這項不准揭發他們的惡行 我也沒有以不實造成迅嘉名譽損害,這些都是事實 歡迎那位律師想個罪名來告我 不過這次請把刑事訴訟法看清楚再來 免得又被非法律系畢業的定 這樣就很難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228.106
finalhope:律師應該也是22K的~~ 09/29 04:00
rwofjs:好厲害!! 09/29 04:14
nowtogo:推薦 勞工界需要大家團結 像野茂開啟旅外的風潮一樣 09/29 04:15
nowtogo:政府站在資方那邊,我們只能靠自己,忍氣吞聲會惡性循環 09/29 04:16
DragonKill:帥~~~~ 09/29 04:49
DragonKill:還特地北上 致敬 !!!!! 09/29 04:50
doremidoremi:加油 09/29 06:13
milanookimo:真是值得佩服~ 09/29 07:09
pantim5661:有勇氣,推啊... 09/29 07:17
cloud7515:看到資方吃鱉就是爽! 09/29 07:30
aloness:沒辦法,這年頭就是有人會為了五斗米來羞辱別人 09/29 08:00
aloness:覺得自己的處境不好,所以後來加入的人處境只能比自己更糟 09/29 08:00
cobrasgo:推勇氣 09/29 08:04
ilovejade:推 09/29 08:13
vicboy:幫推 09/29 08:25
huangian:不得不推了 ~ 09/29 08:27
gary123366:加油... 09/29 08:45
Catbert:Good Job.... 09/29 08:47
mmkntust:帥啦!!!本日最帥!!!! 09/29 08:47
s861175:就是需要像原PO這種人 資方就不會現在一樣吃定勞方 GJ!! 09/29 08:57
theoneone:推! 09/29 09:00
EddieJeremy:推!! 09/29 09:11
bioshark:推 09/29 09:12
thirtyto:推 09/29 09:18
SonyD:幹得好 09/29 09:23
tmdl:祝這家股票大跌 雖然好像已經剩沒幾塊 09/29 09:25
hankti: 09/29 09:32
gigajan:推 09/29 09:34
ROGERTYC:push~ 09/29 09:40
damm:推 09/29 09:43
tachibana:這篇該m吧 09/29 09:44
motar:這種公司倒一倒算了 09/29 09:51
giantwinter:GJ! 09/29 10:02
HEYHEYHEYHEY:太酷了~~ 09/29 10:05
coldStart:nice 09/29 10:12
buiwmoys:非常好! 你是標竿! 09/29 10:13
yumig:勇者推! 09/29 10:18
hungie:good!!! 09/29 10:20
wen710104:good 09/29 10:22
sheng0615:推~ 太屌了 09/29 10:23
idfordota:勞方魂 09/29 10:25
shenru:才一個人說你草莓就可以計較這樣 說你不是草莓我都不相信 09/29 10:34
poswem:奇怪,樓上是很反社會情結是不是,你不也是一樣只有你一個人 09/29 10:41
hankti:樓上 如果你去看大陸人怎麼對付資方 你會覺得原po算客氣了 09/29 10:41
BCT:推~ 原po好樣的! 09/29 10:41
poswem:唱反調嗎? 那你也是草x嗎? 09/29 10:41
hankti:抱歉 是給shenru 09/29 10:41
poswem:科科,我知道啦 09/29 10:42
Fantasy2008:大陸人會請你吃土豆 09/29 10:45
poioon:原po 讚 鄉民的表率 09/29 10:49
stanleyplus:大推~~~ 09/29 10:54
stanleyplus:不過這種公司在台灣還不少喔 09/29 10:55
cckk969:推推推 09/29 10:58
njk:推:勞工不是好欺負的 什麼好聚好散,世界很小,摸摸鼻子 09/29 11:08
aamagic:PUSH+1 09/29 11:10
luke20427:推 就是要讓資方知道我們不是好欺負的 09/29 11:11
balaz:推推推 團結起來!!! 09/29 11:11
orsonplus:推 09/29 11:30
mmkntust: 版主給這系列M文吧~提供後續勞方參考!!! 09/29 11:48
watertree:噗嗤 1F好好笑 09/29 11:50
Danzig:捍衛個人權利 推 09/29 11:52
dong721:推,幹得好!我也參加過調解會,不過不是勞資的,只是律師 09/29 11:57
dong721:都一樣,不懂裝懂... 09/29 11:58
nicholas0422:真男人 帥y 09/29 12:02
wawasasa:不得不推阿!!! 09/29 12:05
ami9897:推...一定要讓這篇爆 09/29 12:12
kekeo:Good Job!! 09/29 12:15
kenhiraiya:酷喔 打破不合理!! 09/29 12:15
chienpin:推一個! 09/29 12:18
moritsune:GJ 09/29 12:19
shaffer:應該說牴觸法律的契約條文無效,但不代表全部契約無效喔 09/29 12:20
IANDRUMMANIA:推! 09/29 12:29
roader28:推 09/29 12:29
ybco124:推!資方不照規定走 那定法律幹嘛 K老闆也不犯法囉XD 09/29 12:30
AJE:勇於捍衛自我的價值 比一堆只會酸別人的人好多了 大大加油 09/29 12:30
joijoe:比起shenru 原PO真是沒話說的好 09/29 12:34
pinns:大推啦....淦 歪企業主...淦..吃屎吧.. 09/29 12:37
create17060:所以…遜嘉黑掉了嗎?…這篇會留在精華區嗎? 09/29 12:39
NT300:good job!@!! 我很少配服人 今天要為你喝采!!! 09/29 12:40
Fantasy2008:good job 09/29 12:40
glo6e:厲害厲害~ 09/29 12:41
pinns:麻煩版主請m起來吧......這間就給他黑掉.. 09/29 12:42
pattywang:推推推!!支持你!! 09/29 12:46
ptta:推!! 09/29 12:46
hateA7V:GJ 09/29 12:52
ronanstu:迅嘉電子.....好...我會記住這家鳥COM 09/29 12:52
etjry:good 09/29 12:52
NT300:諧音很像 迅咖 09/29 12:52
coronach:拿去各大論壇po吧 反正是事實 也不構成毀謗... 09/29 12:53
coronach:最好搞到這種公司沒人要去.. 09/29 12:54
yangrl:GJ 09/29 12:55
lasd:本日最帥.. 09/29 13:00
tonyian:這才是真台灣人 原po good 09/29 13:07
vonk: 猛啦!!不推不行 定爆無良資方 09/29 13:16
minsu6902000:就是這樣才不叫草莓族吧 草莓族聽到都嚇死了 還捍衛 09/29 13:31
m789654123:good job!!!根本不是草莓族的問題而是台灣的工作環境根 09/29 13:32
ppp123:這家跟技嘉有關係? 09/29 13:33
m789654123:本就是壓榨勞方 09/29 13:33
windharry:推~ 09/29 13:42
tbhou0415:推帥帥帥 09/29 13:47
evilklaus:GJ~~~~~~~ 09/29 13:49
piku911:GJ! 09/29 14:00
gush0905:GJ 09/29 14:00
orphen2006:幫推 09/29 14:07
llissymm:推拉!!!做得好!!! 09/29 14:07
littlebau:不推對不起自己...原po真是太勇敢了 09/29 14:22
panda22:幹的好 訊嘉已經記下來的 X公司 09/29 14:23
yangchen:我在精華區公司裡面怎麼找不到這一家呢?? 09/29 14:47
otn:帥啦 公司屌個屁 以為找律師來就跩嗎 還不是一樣輸 09/29 15:24
fjyang:太帥了 09/29 15:37
liucy1127:推~~ 09/29 15:47
onlysammi:推,比只會嘴泡業界很小的俗辣強多了! 09/29 16:07
FIR0309:超帥...!! 09/29 16:26
gkkangel:真勇者...推爆你! 09/29 16:39
kelly16:推薦原PO 09/29 16:51
spyapple:GJ!! 原PO加油 09/29 17:05
wwjd198323:帥呆了 推 09/29 17:09
bigmimi:推 09/29 17:21
gtmizer:推一下 因為快爆了~~再兩位 :D 09/29 17:32
wattt:幹 只能推了 09/29 17:36
Andrew513:帥唷~推 09/29 17:37
tupacshkur:推~ 09/29 17:37
cling05:推拉 備分到信箱 09/29 17:37
killer2k:推! 09/29 17:38
kinkitw:推 09/29 17:56
jimmyptt:建議原PO把一些語氣用詞修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09/29 18:12
otn:樓上可以指出是哪些語氣用詞會有麻煩呢 09/29 18:22
xan222:建議原po將公司名放在標題內,方便後人搜尋. 09/29 18:31
lalalupig:正義 !! 推 !! 09/29 19:06
achihc:有看有推啦! 09/29 19:19
Villsent:推,正義 09/29 19:31
aalaya:有看有推! 太屌了! 09/29 19:32
jimmyptt:我是指 'horse的' '十個太陽把人曬人乾' 之類的詞 09/29 20:00
jimmyptt:純建議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畢竟已經被推爆了轉錄 09/29 20:01
kasumikyo:可惜沒藥要到加班費, 這種公司真的該檢討=.= 09/29 20:03
JKIMI:推!原PO好樣的..我曾在這被壓榨半年 唉~ 09/29 20:14
sek921:向勇於爭取自己權益的勇者致上敬意! ( ′▽`)> 09/29 20:14
xpowerfu:正義!!推~~ 09/29 20:32
otom:酷 推! 09/29 20:40
ChallengerII:原PO真的太猛了 09/29 20:52
DSB520:好球 09/29 21:09
DSB520:迅嘉以後請改遜咖 09/29 21:09
la127l:推~推~~push~push~~ 09/29 21:13
aheurter:科技板的表率,太欽佩您了 09/29 21:26
aheurter:祝您下份工作會更好 09/29 21:26
wahaha1216:讚 09/29 21:34
ivanerazor:你應該去考個律師執照的... 09/29 21:45
kenew:推一個~定的好 09/29 22:09
daiissmalla:太帥!!!!!!!!!!!!! 09/29 22:15
kaioukilu:推 09/29 22:38
wakuwaku:推~~~為勞工爭一口氣! 09/29 23:31
ettt668:謝 分享 09/29 23:44
d147258:推,帥 09/29 23:48
noneme1:大推敢付諸行動的人 09/30 00:24
parisjalin:推! 勇者!! 向你致敬!! (^_^)> 09/30 00:32
Zbank:讚!!! 垃圾公司死好! 09/30 00:42
ESCADA:推~太厲害了 09/30 00:51
mengda:宋 09/30 00:52
muzzle:訊嘉是吧 原po真的超威!!! 09/30 00:54
sanhom:真男人 值得推! 09/30 01:07
shitboy:台灣需要你這樣的人才! 09/30 01:12
starchern:推推..... 09/30 01:12
softwind:好猛 訓加? 不過是哪一家? 沒聽過... 09/30 01: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86.36
midi:位甚麼ptt有這麼多愛幫資方講話的人們..都在實習當老闆嗎 10/01 02:47
yangon:他們只是為了滿足唱反調的生理需求吧:-) 10/01 06:07
EDGE: 或許是奴隸銀行有給職駐站洗腦專員代表? 10/02 07:41
hiro1221:台灣勞工就是這樣,被雇主坑了還不幫自己人,硬要把那些 10/02 18:29
hiro1221:爭取權益的人冠上草莓族... 10/02 18:29
ademgu:龜頭摸一摸每個就乖的根什麼依樣 10/03 03:52
criso:這個不推不行 台灣需要你這樣的人才 10/07 15:48
jetpcb: 離職前是否有發生個人問題?沒有看到離職原因,或許有個人 06/20 15:04
jetpcb: 原因不得而知。作者這方面也可以出來補充說明。勞資雙方 06/20 15:06
jetpcb: 法律優先保障勞工,資方即使有10個律師也難。會請出律師, 06/20 15:10
jetpcb: 代表公司也有立場,只是線上無法反駁。離職導火線就要說明 06/20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