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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文從出現在法西斯板 到被板主刪除 約120小時 如果是一篇陷害文 那麼可以說是完全得逞了 該文表面上是在找目擊者 找目擊者可以貼照片嗎?把照片主角的隱私權放在哪裡? 貼照片是找通輯犯吧! 就算真要找目擊者 真要貼照片 也不可以把「案情」說得這麼清楚 給照片主角帶來困擾 或更嚴重的後果 對這種文章的處理原則 首先就是要快 尤其是在熱門的板面上 錯過了時效 再作什麼處置都沒有用了 希望板主(含)以上的管理者們注意 對這種貼出照片或指名道姓,並可能妨害名譽的文章, 慢吞吞的思考、觀察、等待查證等等 或是憑自己主觀的「感覺」判斷 都是錯誤的處理方式。 正確的處理方或應該是: 一經檢舉,如果不能立即查證被檢舉文所說為事實, 則立刻刪文。 板主可以先備份起來 如果查證屬實再貼回來 當然 板主並沒有查證的責任 因此也不一定要貼回來 板規本來就禁止貼照片 刪文完全符合板規 如果板主怕刪文引來爭議 因而沒有這種擔當的話 那還是乖乖當個小小的鄉民就好 希望板主(含)以上的管理者們警愓。 ※ 引述《badbadboy (苦澀的抉擇)》之銘言: : 我想lavender0804文中所指的是小組長吧orz : 原則上組方尊重板主的處理, : 通常不會去干涉。 : 原文我有看過 : 就我個人感受... 也認為他是暗指"目擊者"是偷窺嫌犯 : 這類文章,看到的人大多不在場,無法查證其真偽 : farwest的顧慮是正確的... : 若真的發生如他所述的事情(陷害) : 對他人造成傷害,那就為時已晚了 : (我自己在當板主時,也接過檢舉說有使用者冒用他人姓名貼文陷害人Orz) : 當然如果內容經過求證,那篇文章當然可以留在板面上,讓大家幫忙 : 希望板主對此類文章處理能夠審慎些 :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4.128.31.220 ※ 編輯: farwest 來自: 64.128.31.220 (08/30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