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am1029:僅有一個警告? meowmarch那篇的推文中 您證實失職已算是 03/30 01:13
→ wam1029:公開警告 再家上RABBITTOOGFAT的 是不是兩個? 03/30 01:14
→ wam1029:你在推文中自己不是親口證實 "非"口頭勸戒 而屬公開警告 03/30 01:16
→ xxvi:警告並非「警告意味發言」,而是指於判決文中判決「記警告_ 03/30 01:16
→ xxvi:次」。 03/30 01:16
→ xxvi:以上屬性質與實質懲處。 03/30 01:16
→ xxvi:以上屬性質與實質懲處之別。(漏字) 03/30 01:17
→ wam1029:你在說什麼我真的完全看不懂??? 法官有闡明義務 謝謝 03/30 01:17
※ wam1029:轉錄至看板 Test 03/30 01:18
→ xxvi:「兩警告則應去職」所指的是於判決文中記述「記某板主警告X 03/30 01:18
→ xxvi:次」且次數X已累計至2次以上。 03/30 01:19
→ wam1029:你果然適合去念法律系 本人112法律畢業 你真的有法律人 03/30 01:19
→ xxvi:我在該文的推文是表示,該篇判決是警告其行為有不當之處,要 03/30 01:20
→ xxvi:求改善。 03/30 01:20
推 rabbittoofat:一個是口頭警告.一個是登記有案的"警告" 不一樣 03/30 01:20
→ wam1029:的潛力 ... 你這篇推文會留下證據的 讓大家檢視你的 03/30 01:20
→ wam1029:執法風格 03/30 01:21
推 exlocast:wam又開始腦羞囉(大笑 03/30 01:21
→ wam1029:我到此為止了 我不會再發言了 大家可以看得很清楚誰在硬凹 03/30 01:22
推 kikijuice:如果112法律系的 跳針跳成這樣 我想 這真的沒什麼話好說 03/30 01:24
推 bbbing:規則講明了就好鑽漏洞,所以找個好的組長交給他心證比較好 03/30 22:35
→ bbbing:尤其是對自稱學法律的鑽漏洞專家 03/30 22:35
推 asdfjkl0921:組長判了又不滿意 真的很會跳針 03/30 22:42
推 everland:算了吧,畢業那麼多年都沒考過國考壓力難免大..\(╯╰)/ 03/31 02:41
→ everland:跳個針也許是可以發洩xdddd 03/31 02:41
推 hrs113355:wam不要丟112的臉好ㄇ 03/31 10:30
推 rabbittoofat:樓上注音文 03/31 10:57
推 bbbing:丟112的臉好萌(咦 03/31 12:14
→ flyliya:兩個警告不一樣 一個是口頭 一個是於法有據的警告 04/01 16:01
→ flyliya:所以合計一次~ 04/01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