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anoimprint:此申訴是否無效,係由小組長認定,您是小組長嗎? 05/19 15:45
→ nanoimprint:況且您早於4/29即看過小組長的判決 05/19 15:46
推 urmyhero:申請此申訴無效.申請此申訴無效.申請此申訴無效 05/19 15:46
→ zilong308:4/29日小組長判決已出沒錯 但nano是在5/4號才重新申請 05/19 15:53
→ zilong308:因此 所有案件應該全部於5/4日重新審理 05/19 15:54
→ zilong308:而非於4/29日小組長判決日起算 05/19 15:54
推 nanoimprint:一下說沒規定處理期限,一下又說該從哪一天算起 05/19 15:59
→ nanoimprint:請問您為何前後矛盾? 05/19 16:00
→ nanoimprint:給您4天以上,已經夠久了,況且是小組長已判決之案 05/19 16:01
→ nanoimprint:您需要4天以上的時間思考小組長的判決嗎? 05/19 16:02
→ nanoimprint:您在sex判決公告都很快呀,請告訴我超過違規4天的判例 05/19 16:03
推 urmyhero:小組長判個案子 都不止四天了 思考有何不可? 05/19 16:05
→ urmyhero:適當的思考 有助於腦細胞發展 多思考一點 才不會說錯話唷 05/19 16:06
推 nanoimprint:您認為該給板主多少時間思考判決呢? 05/19 16:07
推 nanoimprint:如果照z板主所言,沒有規定時限,那大家都不用申訴囉... 05/19 16:10
→ nanoimprint:4天是否太短,交由小組長認定,若太短,我只要重po即可 05/19 16:11
推 urmyhero:沒有時限是站規限制,版規不得大於站規 05/19 16:11
→ urmyhero:如因此而不想申訴 那也不關我的事啊 05/19 16:12
→ nanoimprint:5/4至今已逾2週, z板主仍在思考是否水桶H板主,真夠久 05/19 16:12
→ urmyhero:我想 要是這串真的申訴駁回 應該要重新與版主溝通吧? 05/19 16:13
→ urmyhero:您已直接越級呈報了 我想應該就不適用〝向版主檢舉〞 05/19 16:13
→ urmyhero:且要求處理 畢竟您未妥善與版主溝通關於檢舉一事 05/19 16:13
→ nanoimprint:重新溝通嗎?他至今仍不回應,要等他下台再說嗎? 05/19 16:14
→ nanoimprint:板主不理人,本來就是來這裡申訴,沒有越級哦 05/19 16:14
→ urmyhero:現在不就回應你了嗎?你都越級呈報 他當然只是表明立場啊 05/19 16:15
→ urmyhero:版主不理人請問是PTT那一條例? 四天沒回應就不理人? 05/19 16:15
→ nanoimprint:他不理人在先,因此申訴就沒有越級的行為 05/19 16:16
→ urmyhero:哦 那小組長至今針對申訴案件沒有回應 你要不要再往上報? 05/19 16:16
→ urmyhero:你不往上報,是不是更可以合理認為,你針對SEX版版主? 05/19 16:17
→ nanoimprint:小組長若曠職過久,我也會往上報,雖然上面暫無組長... 05/19 16:18
→ nanoimprint:我會依小組長過去處理案件的速度,再寬限幾天才上報 05/19 16:19
推 urmyhero:哦 那現在您的案件不知道從幾號開始申訴 要不要去報一下? 05/19 16:19
→ nanoimprint:以sex板主過去判案速度,2天都嫌長了 05/19 16:19
→ urmyhero:小組長就依處理案件速度寬限 版主就不行?你不是針對? 05/19 16:20
→ urmyhero:兩天都嫌長?這句話感覺起來還真是 您個人認定啊 05/19 16:20
→ nanoimprint:我給sex板主2倍的判案慣例時間了,很多喲 05/19 16:21
→ nanoimprint:小組長之前曾花了超過7天時間,所以我也給2倍,很公平 05/19 16:22
推 urmyhero:不知道為什麼 我覺得可笑 一個大版就只有你一個申訴文? 05/19 16:23
→ urmyhero:一個案子判四天 依照SEX每天違規的數量來看 05/19 16:23
→ urmyhero:你的檢舉就算等上一年也不為過 05/19 16:23
→ nanoimprint:您講到重點了,z板主判他人很快,判H板主就慢吞吞 05/19 16:24
→ urmyhero:我可沒說Z版主判誰判誰很快很慢 別幫我扣帽子 05/19 16:24
→ urmyhero:你不當解釋我的言論 請道歉 我沒有說誰判誰快或慢 05/19 16:25
推 nanoimprint:依您的邏輯,一案判4天,等一年不為過的情況下 05/19 16:28
→ nanoimprint:為何板上的公告判決,違規行為幾乎不過1天,頂多2天? 05/19 16:29
→ nanoimprint:我可沒說您講了那段話,因為那段話是我自己要講的 05/19 16:30
推 urmyhero:您似乎 沒有理解我的意思 違規行為立即處理 05/19 16:30
→ urmyhero:但是 在您申訴之前的申訴文呢 在您之前的檢舉文呢? 05/19 16:30
→ urmyhero:人家也是為了版務好 寫了檢舉、申訴 不用處理?你想插隊? 05/19 16:31
→ nanoimprint:我是告訴您,現實的sex公告判決目前不存在超過違規2天 05/19 16:31
→ urmyhero:凡事都要照規矩來的。事情舉報也是有先後順序的 05/19 16:31
→ urmyhero:檯面上兩天我懂啊 檯面下幾天?檢舉文也是屬於版務的一項 05/19 16:32
→ urmyhero:就光處理你的檢舉文申訴文 別人的申訴跟檢舉就不用做嗎? 05/19 16:32
→ nanoimprint:所以我之前有建議他們增加板主,但他們不領情,沒辦法 05/19 16:32
→ urmyhero:還是您覺得 別人的申訴不用做 先在兩天內處理您的檢舉 才 05/19 16:33
→ urmyhero:是一個好版主的應有行為? 05/19 16:33
→ nanoimprint:不增加板主的後果,就是積案過久,很現實的 05/19 16:33
→ urmyhero:不用轉移話題 增不增加版主跟我們討論〝處理時限〞 05/19 16:34
→ urmyhero:無關,站規沒有限制,憑什麼就一定要在四天內處理? 05/19 16:34
→ nanoimprint:您講的先後順序也是不合邏輯的 05/19 16:35
→ nanoimprint:若真的照順序,就不會經常公告當日違規,卻不管之前的 05/19 16:36
推 urmyhero:要是您覺得 之前的 有這麼多違規的 您可以熱心檢舉啊 05/19 16:36
→ nanoimprint:我們再回到前面的話題,站規當然沒限日期 05/19 16:36
→ nanoimprint:所以我才交由小組長判斷是否過久,若您有看先前判例 05/19 16:37
→ urmyhero:交由小組長判斷是否過久 不好意思這似乎不是您申訴的內容 05/19 16:38
→ nanoimprint:有些板主多日沒上線處理板務,也是被拔職 05/19 16:38
→ nanoimprint:小組長並不是依期限的,而是心證,所以交由小組長吧 05/19 16:39
推 urmyhero:既然由小組長心證這決定您這麼支持 05/19 16:41
→ urmyhero:那我不知道您跟我回這麼長一串 是代表什麼 05/19 16:41
→ urmyhero:而且 重新申訴 卻沒有等到版主的回覆便申訴 依照條例 05/19 16:42
→ urmyhero:似乎是不成立的吧? 05/19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