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BoyMeetsGi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lorleninmam (勞崙馬)》之銘言: : ※ 引述《no5nana (非非)》之銘言: : : 一、 : : 緣按西斯板規 : : 1-3-4 於內文(含簽名檔、名片)有惡意散播他人個人資料 : : 嚴禁未經同意惡意張貼他人真實姓名或諧音。(公眾人物不在此限) : : 亦嚴禁以任何形式鼓動板友搜尋他人個資。(公眾人物不在此限) : : 帳號及網誌等以不能確定該使用者真實身份為準。(公眾人物不在此限) : : 照片、影片及聲音以不能確定當事人真實身份為準。(公眾人物不在此限) : : 照片及影片請透過修圖或後製,遮蓋住「可辨別其真實身份」之部份, : : 例如臉部、制服姓名等。 : : 申訴人所指IronCube之文章【證一】並未觸犯上述板規,由其內文亦未能與申訴人做直 : : 接連結,因此no5nana認定IronCube之文章尚未到達觸犯板規之程度。 : 1 發表文章規範 > 1-3 發文限制與罰則 : 1-3-6 針對特定對象(帳號或暱稱)之吵架、謾罵、攻訐、挑釁、引戰、爆卦 : 於內文(不含簽名檔)對特定帳號進行之惡意情形為限。 : (可確知帳號字母之七成影射亦屬之,由板主判斷) : 認為被罵之一方需來信任一板主檢舉,判斷屬實予以刪文。 : (另請參閱p.17之補充說明) : 該文遊走於板規邊緣,雖無明確點出本人帳號,但其內文大部分皆為本人在網路上的資訊 : 雖無本人帳號,卻利用本人在網路上的一舉一動(接無關西斯)來揶揄本人 : 有"你再反對酒店,我就再人肉你"的威脅意味 : (由no5nana板主提供的兩篇證據可顯示,輕點→越來越多,直到你閉嘴為止) : 佐證已提供西斯板主,板主認為,確有人肉的行為,才與以刪文 : 2 推文規範 > 2-1 推文相關規定與罰則 : 2-1-10 於推文惡意散播他人個人資料、人肉(包括明示、暗示、鼓吹、慫恿、接力) : 詳細說明比照p.7 板規1-3-4。另請參閱下頁補充。 : → 當事人來信板主檢舉,經板主裁定水桶1個月;情節嚴重者水桶3個月。 #1ClQBglr (L_BoyMeetsGi) 中之推文
lorleninmam :我也錯阿 我願意道歉 說你酒店當打手我向你致歉10/20 23:27
本人實在不明白一件事: 您對於說我是酒店幫打手這件事情上道歉後 卻又於申訴案中 又提及本人所寫之文章讓你覺得"你再反對酒店,我就在人肉你" 的威脅意味 的邏輯觀念是怎麼出來的? 再者請認明本申訴案於組務版中,並非於西斯版, 組規明示其證據應張貼於組務版上, 似乎您的流程有點問題吧? : 此為推文規範 : 而發表文章卻沒有此項罰則 : 請板主思考是在發表文章補上此項 : 惡意散播他人個人資料 --- 本人22歲,高職畢業 : 包括明示、暗示 --- 使用暗示手法,以本人在網路上的各類不相干行為寫廢文予以威嚇 : 推文暗示不行,沒道理寫文章就可以對吧? : 依照板規水桶1個月;情節嚴重者水桶3個月  試問,是否您可以舉出 民國九十九年 實虛歲之男女、僅持由高職畢業的總人數是多少? 我相信於民國九十九年二十二歲之青年僅持有高職學歷的人非常多, 那是不是只要有提到 我今年二十二歲 我台大畢業, 但高學歷也沒多好還是在當公務員, 那就一票人要來檢舉申訴呢?  喔對 請問您今年幾歲? 僅持有高職學歷嗎? 您的工作是派遣員嗎? 我到現在仍舊不明白您為何一直說我所創作之文章是在寫您 到底哪時候要拿出證據來? : : 二、 : : no5nana基於板主之職責,雖認定此案未達板規之申訴標準,但亦同時向雙方做詢 : : 問,並希望能以雙方為誤會之前提下做和解,無奈雙方仍十分堅持立場。而後因申訴人 : : 仍希望能向板主群做正式申訴,no5nana建議因其本身與IronCube有私交,建議申訴人 : : 向其他兩位板主群做申訴,以確保申訴之公正性。 : 只能希望板主往後能公私分的開,不過這次的事件看起來,您並不會公私不分明 : : 三、 : : 申訴人於與no5nana交談過後,向SSGG5566板主提出正式申訴,但經過討論,板主群 : : 仍認定被申訴文章未達觸犯板規之標準,惟因SSGG5566板主一時思慮不周,做出錯誤之刪 : : 文決定,並已辭職負責,其刪文理由公告中亦已詳細說明。(文章代碼(AID): #1Cm7soWC : : (sex)) : 板主認為的確有人肉的行為,但其表達 : 雖有人肉實證,但未與被檢舉人溝通而擅自刪文,因此才辭職負責 : : 四、 : : 申訴人之申訴,已超過西斯板規所能處理之範圍,並以其自身想法要求板主群須以 : : 其所認為對的方式進行處理,但板主群之職責理應詳細針對雙方論點做權衡判斷,不能 : : 以一方之說詞為基準而做決定。在IronCube之文章並未觸犯板規的前提下,板主群並無 : : 理由對其做出任何處斷。 : 有沒有人肉?這個答案很明確 : 有?或是沒有 : 兩人各執一方說詞 : 本人:IronCube有人肉的行為 : IronCube:我沒有 : 這個答案是很確定的 : 依照本人提供的佐證,幾乎每件事都符合 : 要採信哪一方的說詞? : 是哪一方有暗示威脅的行為? : 有或是沒有?就算板主依照板規無法處置,也可作出判斷吧? : IronCube理直氣壯矢口否認,而板規卻默許他這樣的行為 : 連最基本的警告都沒有,實在令人難以服氣 本人試想一件事情,其文章於四月中時發出, 且您於#1CnL-0Lw (L_BoyMeetsGi) 表示備受威脅 那當下您是否有對當時之西斯版主提出檢舉? 為何要等到版主都換了一輪了才來申訴以及指稱本人"人肉"您? : : 五、 : : 西斯板規內已宣導說明如下, : : 另請特別注意勿藉由發表文章,以明示、暗示等方式進行恐嚇、威脅、人肉等行 : : 為,以避免違法;情結嚴重者,當事人得直接以法律途徑處理,還請注意。 : : 板主群已盡全力處理此申訴案件,惟該案件已非西斯板規所能處理,建議若申訴人仍認為 : : 其生命財產安全已受到威脅,可採取法律途徑做為解決方式。 : 板規是用來保護在板上發言的板眾 : 而今有心人士鑽板規漏洞對鄉民暗示威嚇(不只本人,另有2~3人甚至更多) : (這部分請板主順便將精華區裡被SSGG刪掉的幾篇文章附上) : 板規竟無法發揮作用 : 連最基本的警告(非處分)都無法給予 : 若這種行為屬實 : 試問板主群是否認為應該要防堵以及制止? : 若板規無規範 : 煩請各位板主費心討論 : 制定新板規 : 使該看板的鄉民都能免於這種下流手法所施加的心理壓力 : : 六、 : : 綜上所述,請組務駁回申訴人之申訴,至感德便。 : IronCube已多次使用相同手法,食髓知味,若板主及組長一再放任,也不予以警告 : 難道是要允許這樣的行為? : 倘若無違反板規 : 也無任何人肉疑慮 : 請板主將IronCube的文章還給板上 : 若還是堅持刪文 : 請說明為何不回復 其一,SSGG5566前版主已將被刪除之文章寄還予我, 且張貼本人之文章為本人之權利,本人也並未授權版主張貼及回貼之行為, SSGG5566版主已於#1CmJ_Kl2 (L_BoyMeetsGi)中提及此事為辭職理由 且於#1Cm7soWC (sex)中說明 "也因為板友很真誠的請求影響自己的判斷" 似乎與#1CnL-0Lw (L_BoyMeetsGi)中之水球內容有所差異, 我好像感覺不出來所謂的"真誠"的請求。 其二,我真的很好奇一件事情,如果您真的一直覺得備受恐嚇, 一直覺得備感威脅,為何不走法律途徑? 一再的對本人做出污衊, 請您明瞭本人忍耐是有限度的。 Ironcube. --   The man who is a pessimist before 48 knows too much;   if he is an optimist after it, he knows too littl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7.54 ※ 編輯: IronCube 來自: 122.116.27.54 (10/25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