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BoyMeetsGi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yoder :你可能沒搞清楚 我所申訴的是 版主無法解釋 詳情可以 10/31 14:05
yoder :看水球紀錄 再者如果一起桶我無話可說 而不是經過六 10/31 14:05
yoder :小時之後還要經人檢舉提點才桶 那這不是偏頗是什麼10/31 14:06
yoder :還是甲板之接受來信檢舉制? 沒檢舉的自動略過10/31 14:07
yoder :其他我不敢說 這篇只隔兩行 他也節錄在一起 你還要 10/31 14:10
yoder :護航嗎? 10/31 14:10
yoder :還有這裡除了當事人 禁止回文推文 你確定還要繼續? 10/31 14:12
請申訴人好好檢視一下甲板置底板規吧。 人身攻擊 使用明顯字眼將立即砍除或鎖文,或予以水桶處分,其餘請 仇恨言論 │ │被攻擊者(不接受無相關第三者)來信檢舉。外板轉入糾紛、 手動置底 │ │謾罵及人身攻擊相關文章,相關當事人僅能申請處置相關文 常用看板 │ │章,其餘處置請至發文處向該處板主申訴。若仍不滿本板處 18禁規範 │ │理方式請自行移至組務板提請裁決。 衡諸兩造雙方的糾紛多屬難解且流於主觀上的認定,若一味交由板主涉入恐有所不當, 也有礙於板主本身仲裁的公正性,故原則上未有明顯事證足徵違規,多採當事人不告不理的 態度,以給予板眾較多的言論自由空間,這也是為何不受理第三人檢舉的主要原因。 當下bf板友跟我申訴之後,我即刻處理他的檢舉。 申訴人傍晚也向本人提出檢舉(小奸小惡)我也進行裁決,不懂申訴人質疑的點在哪裡? 另外,並非所有裁決都均需附理由。 因現行板規是這樣訂定的,您這樣的行為已合致。 相關違規公告,詳情甲板/公告&/違規名單。 -- Gather ye rosebuds while ye m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25.160
yoder :自己也說明顯字眼 小奸小惡不明顯嗎-.- 10/31 14:35
yoder :然後人家申訴就即刻處理 我七點多申訴要等到十點 10/31 14:38
申訴人請好好審視組規吧。 三、對板主職權申訴處理事項 1. 對板主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在 48小時 後板主不與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組務得駁回不予受理。
yoder :就是因為你說的並非都需要理由 所以我才說會不會有變 10/31 14:40
yoder :一言堂或文字獄之可能性 10/31 14:40
yoder :檢舉他違規跟我來這裡申訴的關連性是? 10/31 14:41
您不是在抱怨板主有差別待遇,bf板友申訴板主立刻受理? 您檢舉之後,本人晚了6小時才公告。
yoder :我想我並沒有來這裡申訴你不捅他吧 10/31 14:42
yoder :幫您更正一下 我檢舉後是三小時 而我並沒有要申訴這 10/31 14:44
yoder :件事情 我申訴的主題 是你無法解釋我為何觸犯版規8 10/31 14:45
那在本文擷取的前三句推文是? 您也可以好好看一下板橋地院之判決書。 被告請原告去看精神科的相關判決。
yoder :阿請問我是在這申訴了噢-.- 抱怨跟申訴不是兩回事嗎 10/31 14:46
※ 編輯: Felix76116 來自: 140.129.25.160 (10/31 14:52)
yoder :我也已經在1385那篇回應你連結的部份 可以逕行前往觀 10/31 14:53
yoder :看 10/31 14:53
yspen :當個鐵錚錚的漢子承認自己有罵人 很困難嗎? 10/31 16:53
yoder :人家我是弟噢>.^y 10/31 16:55
bikaoru :也許版主要解釋,「明顯字眼」也是他自由心證 10/31 17:00
bf板友對於「可能要去掛一下精神科了噢」已經造成不快,向本人檢舉,本人依照板規 相關規範懲處,並無不妥。 當然申訴人覺得「小奸小惡」造成他的不悅,本人也循相關規範處置。 也請你好好審視「自由心證」的定義喔。:)
bikaoru :這樣執法也太好笑,只要造成人不快的文字都可以桶? 10/31 17:09
水桶的前提也要構成違反板規,如果沒有這些要素要如何懲處該板友? 「自由心證」的定義你顯然沒有審視。
BingLing :如果此例一開 包含西斯版的該小組所有看版 10/31 17:11
BingLing :建議別人看精神科 這樣看版不會大亂嗎 10/31 17:12
BingLing :就算不算漫罵 制造糾紛這條也早就符合了吧 10/31 17:12
bikaoru :為何會大亂呢?願聞其詳 10/31 17:15
BingLing :我如果動不動就依我自己判斷 在推文建議人去看精神科 10/31 17:16
BingLing :不就開始戰起來了 10/31 17:17
BingLing :bi大不覺得是被漫罵 但只要有人覺得心裡不舒服就會戰 10/31 17:18
bikaoru :但他提出的判斷合情合理 10/31 17:18
bikaoru :SO,你也同意只要有人不舒服就可以桶? 10/31 17:19
bikaoru :今天有人發花癡文,我覺得不舒服可以桶他嗎?可以嗎 10/31 17:19
BingLing :至少我認為建議人去看精神病 是會讓人不舒服的 10/31 17:19
BingLing :那你可以桶桶看 然後再來這邊仲裁看有沒有人幫你說話 10/31 17:20
BingLing :況且該篇推文是y大先把bf大跟小奸小惡之輩並提才引戰 10/31 17:21
bikaoru :這不是一個多數決的問題 10/31 17:21
BingLing :光是那句推文也足以被桶 引戰的證據就是現在不就在戰 10/31 17:22
yoder :我說樓上 跟專制小奸小惡的警察 我沒說他小奸小惡 10/31 17:22
bikaoru :你去西斯板看看,gay該不該死,看看有沒有人幫你說話 10/31 17:22
yoder :是他先說 就剛好治到你這小奸小惡 這樣誰引? 10/31 17:23
BingLing :所以F大也提出有法院判例 不就是一個有力的判例了 10/31 17:23
yoder :剛剛才說不說了又跑來 真的是齁 10/31 17:23
BingLing :噓 yoder:純噓樓上還有專制小奸小惡的壞警察 10/31 17:23
BingLing :這句先開始引戰的吧 10/31 17:23
yoder :法院判例打他自己嘴 你可以仔細的看一下 10/31 17:23
顯然您沒看懂判決書…。
bikaoru :其實我一直想問,為何要禁止筆戰? 10/31 17:24
yoder :我不認同他不代表我罵他阿-.- 10/31 17:24
BingLing :那句推文不就是把bf大跟小奸小惡之輩並提嗎 10/31 17:25
bikaoru :爭論可以刺激出更多不被重視的問題,前提是保持理性 10/31 17:25
※ 編輯: Felix76116 來自: 140.129.25.160 (10/31 17:25)
yoder :那你可以試著針對我對你連結的回應提出說明 10/31 17:25
yoder :哪裡並提? 10/31 17:25
BingLing :舉例 : 純噓yoder還有那些萬惡不赦的人 這樣是褒還貶 10/31 17:26
yoder :你的上下文呢? 10/31 17:26
BingLing :不用上下文 也可以判斷這句對你是褒還是貶吧 10/31 17:27
bikaoru :太多人不懂思考,只用「理所當然」四個字就說服自己 10/31 17:27
yoder :文字就是這樣的東西 沒有前後 誰都不知道 10/31 17:28
yoder :而且老實說 誰引戰重要嗎 而且哪裡戰 我真的不懂欸 10/31 17:28
BingLing :也沒也理所當然 就說了 現在不就因那句開始戰了 10/31 17:28
BingLing :早就有證明了 10/31 17:28
bikaoru :噓只是不認同或者想要搶眼一點而已。何來褒貶? 10/31 17:29
BingLing :如果沒那句 bf大不就沒下句 然後自然就沒糾紛 10/31 17:29
yoder :所以都不能噓文?真是大同世界 10/31 17:29
BingLing :關鍵不是噓 而是把你和後面舉例的小奸小惡一起提 10/31 17:30
bikaoru :現在戰的點應該是板主亂執法吧,你的邏輯跟理解能力? 10/31 17:30
yoder :如果今天我是說純噓小奸小惡的樓上跟壞警察 你這樣 10/31 17:30
BingLing :你如果沒後面的小奸小惡的字眼 那你就沒錯 10/31 17:30
yoder :的說法才成立好嗎 10/31 17:30
bikaoru :可能被害妄想太嚴重.... 10/31 17:32
yoder :樓上小心他檢舉xddd 10/31 17:33
bikaoru :就沒說他奸惡硬要扯上身,這是陳述事實 10/31 17:34
BingLing :我可沒像y大這麼愛煩版主亂檢舉 放心~ 10/31 17:35
bikaoru :如果我噓:純噓辣的東西跟番茄,你就會覺得番茄很辣? 10/31 17:35
yoder :抓到摟(煙 10/31 17:35
BingLing :那句確實有可能有這樣的意思 這是陳述事實 10/31 17:36
yoder :你這樣說的我很"不舒服"欸>////< 10/31 17:36
BingLing :你拿雞腿比狗屎 一個是已知的事實 另一個並不是 10/31 17:36
bikaoru :敗給你了,邏輯真的有點問題 這只表示我不喜辣跟番茄 10/31 17:37
BingLing :那你可以檢舉喔 反正習慣了 10/31 17:37
yoder :你又是他本人 知道他怎麼嗎 孟子都要哭哭了 10/31 17:37
BingLing :他下一句戰你不就代表他有不舒服了 10/31 17:37
yoder :不好意思齁 看我水球就知道我還是第一次檢舉呢 10/31 17:38
BingLing :不用不好意思 該對F大說不好意思才對 10/31 17:39
yoder :糟糕我記錯了 真是丟臉 是莊子欸 10/31 17:39
BingLing :沒關係 我們都知道你該多讀點書多走點路 10/31 17:40
yoder :子非bf 安知bf之怒? 10/31 17:40
yoder :不用酸我 我很鹼的 你可以多說點 我比較好蒐集證據 10/31 17:40
bikaoru :這都不是重點,問題出在板主桶人的理由僅是"不舒服" 10/31 17:41
BingLing :重點就是 有沒有制造糾紛 答案就是很明顯 10/31 17:42
bikaoru :用這種理由桶人,難怪西斯版主也用這種理由桶男男文 10/31 17:42
yoder :你要不要回顧一下他桶我的理由? 10/31 17:43
bikaoru :同理,男男西斯文在SEX板會製造糾紛,所以不可以發 10/31 17:43
BingLing :就算那個理由也通喔 請詳讀F大提出的判例喔 10/31 17:43
BingLing :bi大請詳讀一下F大那個判例啦 10/31 17:44
yoder :說真的 你才應該仔細看一下 從早上到現在都說些無關 10/31 17:44
yoder :的事情 10/31 17:44
BingLing :明明都是在說明你違反版規的事 ... 10/31 17:45
yoder :真的很難跟你溝通(煙 10/31 17:46
bikaoru :嗯?是哪一篇?我應該都讀過了不然我不會出聲 10/31 17:46
yoder :結果叫你說就安靜了 又一個無法解釋的 10/31 17:53
BingLing :喔 貼了你應該也看不懂 我已經把判決文寄給bi大看了 10/31 18:03
bikaoru :我看了,但是那篇判決書只會讓F板主敗訴=.= 10/31 19:14
BingLing :那可不一定喔 你的推論是邏輯有錯->該看精神科 10/31 19:26
bikaoru :判決書內明言「針對具體事實,依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 10/31 20:44
bikaoru :觀且與事實有關連的意見或評論,縱使尖酸刻薄,批評 10/31 20:45
bikaoru :內容足令被批評者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仍不構成誹 10/31 20:45
bikaoru :謗罪。 F版主也許是選擇性忽略了這段 10/31 20:46
bikaoru :才會一直說y大的發言讓bf感到不快所以要桶? 10/31 20:47
bikaoru :噢,少打了,不只不構成毀謗、也不構成公然侮辱 10/31 20:49
BingLing :總之你的具體事實就是 "聖人有小奸小惡"這樣的邏輯 10/31 20:51
BingLing :有這樣的邏輯就該去精神科就醫 10/31 20:51
bikaoru :那是y大的「主觀且與事實有關聯的意見」 10/31 21:01
bikaoru :不論正確與否,都不影響法官的判決 10/31 21:02
BingLing :那我們就安靜的看小組長怎麼判吧 如何? 10/31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