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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出爾反爾,本來就沒有撤銷警告 來信解釋原因不接受 而且原po已經補述,就不該再如此推文 建議申訴人可至檢舉板討論 如有需要,我可以補上其他信件 ※ 引述《TonyQ (自立而後立人。)》之銘言: : ※ 引述《lucard1129 (朝鮮通商大臣)》之銘言: : : 申訴人:lucard1129 : : 被 告:feminine_sex 板主 coldiceice : : 請 求:撤銷警告判決 並在公告上註明已撤銷 : : 理 由: : : 昨日因本人在#1EpbCfqf (feminine_sex)之推文"小題大作 無聊"被板主認定違規, : : 判定警告,經本人去信與板主溝通後,板主認為我沒有原因就說小題大作很不妥,問 : : 我當初為何不是推「因為我覺得是合理發洩 小題大作」也希望我去該篇文章重新推文 : : ,方可考慮消除警告。問題是本人當初判決前在底下的確有補充推文說這是合理發洩 : : ,板主卻以"原PO又不是看社會新聞如何如何"云云,無視我該段推文,姑不論補充之兩 : : 段推文是針對何人回應,"合理發洩"仍是我對該篇文章作者老爸的看法,所以仍是有補 : : 充說明。 : : 經溝通後板主於凌晨二時餘同意撤銷警告(有在公告文修除本人該段推文),卻又在凌晨 : : 二時四十八分反悔,又將本人推文放上,重行警告。 : : 針對板主如此出爾反爾,我十分不認同,所以前來申訴。 : : 舉 證:如下數篇 : 請 coldiceice 板務三天內至組務說明本案處理情形。 : 該使用者之情勢是否判定為警告, : 若是,請說明判決依據與二度改判之理由; : 若否,公告應確實陳述處分,未被處分之推文不應列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0.204.198
lucard1129 :就已經來組務上訴了 還叫我回去BM板幹嘛? 11/26 16:36
lucard1129 :請組務可以去看該判決公告的編輯記錄 確實一度撤銷 11/26 16:38
lucard1129 :他補述完我還是覺得他老爸打手槍很正常啊 11/26 16:44
lucard1129 :難不成要把打手槍當作一種病? 還是性侵的前兆? 11/26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