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b770717 (艾帕爾)》之銘言:
: ※ 引述《TonyQ (自立而後立人。)》之銘言:
: 超過96小時,且是在本人申訴後12小時才回信
: 因此您的第二點不成立
一、
基本上組方是希望你有多少證據一次申訴時就提清楚,
沒有看見的證據我當然也沒辦法參考。
你舉你沒提供的證據來說組方判決有問題跟蓄意偏袒,
這對組方而言是非戰之罪。=_=
二、有關使用者對先前為什麼沒有懲處的指控一次講清楚
基本上怠職(組規6-4)這條規定本來就沒有非常強力的規範與執行,
就如同先前有說的,有其裁量的範圍。
即使是組規,也僅說明使用者「可逕行上訴」,並沒有規定罰則,
組方是認為若板務多次不當處理確實有怠職疑慮,
才特地進行監督跟警告,而不是每次沒有回應就處分。
並沒有任何一條規定說沒有回應必須要給處分。
本來規定就沒有寫要這樣作的東西,組方自然視情況決定如何處理。
組方也確實按照使用者意見對 femine_sex 板務提出警告,
而之後這個月,板務被申訴逾期未處理板務的現象也確實改善,
從你舉的例子可以看得出來十一月份時,
逾期未處理相對於十二月而言相當的多,
#1EuZdwCO 12/10
#1Er7nYID 11/29
#1EqzqbJL 11/29
#1Eq22CXT 11/26
#1EoziUl6 11/23
#1EoKBKNa 11/21
#1EmMr7Ly 11/15
先不論其中有許多因素,板務交接、板務分配、板務板爭議,
使用者有異議之處組方都以主動進行協調跟要求說明,
並且提供協調處理,祈能協助板務處理順利。
事實上,我已經算是比較特別要求板務回應使用者信件的組務。
我的責任是協助監督板務確實把板務弄好,而不是處分板務。
參考組規第三項第一點
-----------------------------------
三、對板主職權申訴處理事項
1.
對板主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在 96小時 後板主不予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組務得駁回不予受理。
申訴人應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以自信箱直接轉錄之方式,一
併附上,供組務參考。
板主也應檢附組務所需之必要文件以供參酌。
經雙方檢舉、組務查證確實偽造證據、扭曲事實、或以任何形式引導至非該案事實者,
逕依罰則給予適當之處理。
-----------------------------------
大當機剛好就發生在 12/26 ,而且那天先後有多次間歇性的當機時好時壞,
組方自己那天就完全搞不清楚哪些時間 ptt 是可連線或死的。
甚至是那天也有文章回溯的現象,也有可能有處理但是回退的可能,
在你原本舉的證據也沒有辦法舉證這些事情,
如果你沒辦法證明板務是蓄意的,至少論述沒辦法表達出板務有這個意圖,
那我當然不會進行這樣的判決,我只看「證據」。
目前客觀證據上也沒有相關的訊息,你覺得組務的判定有問題,
那就是提出相關證據我們再討論就是了,那些臆測對事情沒有幫助。
我有沒有處分板務,往回看判決就看的出來,
該處分的還是會處分,情節不到的就真的是情節不到。
你舉得出組方判決需要的充分證據,
組方就給你該有的判決,我們只看證據說話。
真的有問題的事情,組方也不可能矇著眼睛裝作沒看到。
這次的事件既然使用者補充舉證後,證據明確,
據以 #1Eua8yvx (L_BoyMeetsGi) ,改給予 sexdoll 板務警告一次。
--
雖然回答假設性問題沒有意義,但今天如果沒有大當機,
組方當然會按照 #1Eua8yvx (L_BoyMeetsGi) 給予警告。
--
使用者亦得以透過群組罷免規範向sexdoll 板務提出罷免案。
--
Life's a struggle but beautifu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0.153.212
※ 編輯: TonyQ 來自: 111.80.153.212 (01/05 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