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BoyMeetsGi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yokoyamaai (月見草*)》之銘言: : ※ 引述《TonyQ (自立而後立人。)》之銘言: : : 標題: Re: [申訴] feminine_sex sexdoll 怠忽職守 : : 時間: Tue Jan 10 14:55:05 2012 : 43 : : 1.96小時並不是要在 96 小時內處理完, : : 而是避免使用者等待太久而不知道是否板務有漏信或者處理情況, : : 也避免板務透過這樣的方式規避使用者申訴, : : 所以有訂立一個回應期限,若逾期未回應則可直接申訴。 : : 而今天這個板務已經回應之後會處理的狀況, : : 已經滿足 96 小時內回應的要件。 : 1. 此申訴我是基於組務您在此版所發出的公告 #1Eua8yvx (L_BoyMeetsGi) :  內容是 : 「 所有的申訴文章不論是否有進行受理,都應該給予使用者回應, :   組方並不要求版務要給予使用者詳實的說明,也無須說服使用者, :   但至少基本的回應受案與否是需要得。             」 :  如同申訴內容 : :該版主並未讓我確實知道是否受案,而僅僅只是告知我「他不在家沒辦法回覆」 :  還是組務認為該回覆已代表受案?若是,請說明一下謝謝。 :  此回覆僅僅只讓我了解該版務並不能在96小時內回覆我,之後再回覆, :  而不是讓我知道並了解他會重新去了解此案,讓我知道他只是沒空而已。 :  還是要請組務再度解釋何謂受案? :  現又說,只要在96小時內有回應就可以了,就算是只是沒空回延長的回應也可以, :  是否無須理會以前的公告? 收案=收到信,可能我先前的公告讓你誤會, 這我會檢討用詞,但從頭到尾講的是同一件事。 有誤會之處組方很抱歉,但規定還是規定。 : : 2.板務當然可以因為個人理由而視狀況延遲處理時間,板務屬義工性質, : : 原則上只要有進行告知,且時間不是長到太誇張都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 : 當然我們歡迎使用者反應板務處理緩慢的狀況, : : 不過今天這個情況組方認為只是還好。 : : 而且有時申訴案需要一些時間思考,包括判例造成的影響, : : 如何執行,甚至可能需要修改規範來作為因應措施等。 : : 這些都需要時間。 : 2. 所謂的誇張時間是為多少? :  所以可以因為私人因素導致96小時可以延長又延長? 我想這純粹是你對這條規定的誤會,96小純粹就是規定板務要回信, 避免板務蓄意不回信或假裝沒收到。 但即使96小時內回信不代表就不會有 怠職的疑慮, 但只要96小時內板務有回應表達處理情形就夠了。 實務上我們在有回應的狀況下,以板務實際之處理流程做為有無怠職的評判。 只要使用者認為有怠職疑慮,都歡迎反應, 組務會如這申訴案做出回應與裁決,但也請使用者尊重組方之裁量。 :  今天在這個完全無標準則的情況下,組務給的處理版務時間是96小時 :  但卻讓使用者去承擔組務或者版主所認為的合適處理時間是要超過120小時甚至以上 :  且該版主在這五日期間有處理版務但卻說明「不在家所以無法回覆」 :  而且該回覆並非像組務其後所提到的 : 「 而且有時申訴案需要一些時間思考,包括判例造成的影響, :   如何執行,甚至可能需要修改規範來作為因應措施等。    」 : 關於使用者利益,若有水桶一周的判決,該版主也這樣實行, : 是否也是使用者活該倒楣? 組方感謝使用者的關心與監督,但組方基本上是准許板務在個人有急事且確實盡到 告知義務的前提下,有一定的緩衝與請假的空間。 至於何者為太誇張,基本上以可認定認為蓄意不回應為主, 由組務個案認定,組方難以表列出所有的事由與期限。 我們仍很歡迎使用者反應給組務,並由組務介入與了解。 : : 96 小時的原意是不希望板務完全不給回應,讓使用者不知道板務是否有受案, : : 既然板務已經回覆會處理,那就請使用者先耐心等候。 : : 若真的板務沒有好好處理,再行申訴。 : 且,組方這種做法認為有回應就是有回應, : 日後是否只要在96小時內有回覆則處理版務時間可每次都可延長? : 組方也認同這種可以「拖很久」的這種做法? : 此案並不是第一案,數天前申訴的使用者後來版主的回覆也是延長, : 其後的案件難保會一直延長延長延長,那組務的公告示完全沒有用處。 : 是或否,也請組務好好重新審視您先前所給予的公告以及推文 組方個案認定,我們也不希望也無法回應假設性問題, 就組方立場,每個申訴案幾乎需要考慮的因素沒有兩件會是相同的。 另外這案子是否算是『拖很久』,組方認定不算, 使用者可以有自己意見,但那並不代表就是組方標準。 他案之申訴與本案無涉,請詳閱他案之申訴文, 組方亦無從得知使用者所指為哪一申訴案。 : 文章代碼(AID): #1EuZvUc4 (L_BoyMeetsGi) : → TonyQ :只是一個回應時間的底限,版務有確實回應為主。 12/10 01:27 : → TonyQ :組方原則上是希望版務能盡早回覆為上。 12/10 01:27 : 文章代碼(AID): #1Eua8yvx (L_BoyMeetsGi) : 也請好好的重新說明到底多久是叫做處理時間,何謂確實回應理,何謂受案。 本案若有新事證可再重新舉證申訴,無新事證的狀況下,組方回應至此。 -- 我:一半的日子讓你說,我聽你說你的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半的日子我想說,對你說過去的所有: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討論中妥善扮演兼具聆聽與分享的角色,是我們一生的課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154.191 ※ 編輯: TonyQ 來自: 42.72.154.191 (01/10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