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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yzdragon (XYZ飛龍砲)》之銘言: : ※ 引述《TonyQ (自立而後立人。)》之銘言: : : 板務資料已備齊,使用者所提之申訴並非板務所引之 xyzdragon 違規事由, : : 使用者仍需於此公告起期限內(七十二小時)至組務說明, : : 逾期將依照多重帳號處理辦法附註第二點處理。 : xyzdragon = GiantVirus : 為本人持有的兩個ID : 本人所作的辯駁同上篇 因為使用者已自承為多重帳號使用者,故本案並不另送多重帳號審理。 本案組方重申立場如下: 本組內任何看板並不歡迎使用者利用分身規避違規處分。 並不是規定沒寫就能夠蓄意利用規定鑽漏洞, 若違規即可透過分身帳號來規避處分,則將陷板務規定於無物, 亦將使看板秩序混亂,並因此導致版規處分毫無公平性可言。 既使用者已自承為同一使用者並在處分過程中, 並仍有進行原應受處分而無法進行的行為(推文、發文)。 基於尊重規定以及杜絕使用者以此規避規範之情形, 唯組方也尊重使用者不了解此一原則之可能性, 故組方裁定將兩使用者視為同一使用者,接受同樣的處分; 請板務比照原帳號 (xyzdragon) 的處分, 對 GaintVirus 補上同級的處分。(到期日應為相同) 如 xyzdragon 是水桶半年至八月, GaintVirus 亦同時水桶至八月。 此一規範係據「組長權力義務規範」之「裁決權」。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 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組長需要迴避裁決, 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 但請板務特別注意,因 gay 板版規十七之規範, 「原先帳號在本板違規,復以分身至本板發文/推文且違規。」 因分身之發文違規在板上仍在另案受理, 故在該案審理結束之前,應暫不採用版規十七進行處分, 而僅給予與 xyzdragon 剩餘處分日期相同之處分。 ----------------------------------- 另若該使用者仍繼續使用其他帳號於該看板發言, 則板務亦得加重處分如採用「亂板」等相關規範。 該使用者亦不得再以「版規沒有規範」作為其不知道之理。 若板務對於板務分身(無違規)發言/推文認為需有加重處分, 應於版規中另行修訂並註明後方可行之。 至於另案請靜候組方審理。 本案結案。 -- 網頁上拉近距離的幫手 實現 GMail豐富應用的功臣 數也數不清的友善使用者體驗 這就是javascript 歡迎同好到 AJAX 板一同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49.122 ※ 編輯: TonyQ 來自: 114.25.49.122 (04/09 00:26) n1lk5g2:轉錄至看板 gay 04/09 00:40 ※ 編輯: TonyQ 來自: 114.25.49.122 (04/09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