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kk123123 (某人-27382長多!)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Re: [申請] 罷免版主
時間Fri Aug 17 16:21:31 2012
※ 引述《Makotoyen (Ms.麻子)》之銘言:
: 依據 #1Bz9snTW (About_Life)
: 5/20 penlyly □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0 修訂版
: 二、新增/刪除板主
: <刪除板主>
: 1.若為自願請辭,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
: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罷免連署。
: 0>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 程序不符判定為無效罷免。
現在就是在申訴 提出罷免連署的申請呀
這有啥程序瑕疵嗎
按照我印象 接下來分成三種情況
1.組長認為事實成立 但未達罷免標準 責請版主改善
2.組長認為無需改善
3.申訴成立 得連署罷免之 並於人數達到規定後生效
不過我也不太熟
反正檢舉王你也有在看版 要不要出來工跨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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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 ◣ 鄭 鯰 ◤ ◣◤ ◣鄉 ◢▅▇◣ 張
兔 ◤ 先 ◎ ◎ 姊 ▄▄▄▄ 長 █ˋ█ˊ▕ 霸
□︵□◣ 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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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食 ◣ ◤甩 ◤ ◤ ◣ ◣亂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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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 ▌尾 ◣ │ ◤入 ◢█▼█◤ P
愛洨TSFansClub 愛鯰CFFansClub 愛孟JHFansClub 愛張Chan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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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202.207
※ 編輯: kkkk123123 來自: 59.126.202.207 (08/17 16:24)
→ chingfen :完成申務程序後才能提出罷免申請 08/17 17:45
→ chingfen :先和板主溝通=>要附上溝通記錄;再到組務板申訴 08/17 17:45
→ chingfen :小組長判決後才能提出罷免申請 08/17 17:46
→ chingfen :標題應該改為"申訴",等小組長判決後再去開罷免連署 08/17 17:58
→ chingfen :對了,沒看到檢舉王....(東張西望 08/17 18:02
→ chingfen :ps 目前標題為申請,所以給予建議,應該未違組規 08/17 18:03
→ kkkk123123 :恩 對喔 我忘記貼溝通了 等等轉過來 08/17 19:57
→ kkkk123123 :其實我也不知道該用哪個標題XDD 沒罷免過人 08/17 19:57
→ kkkk123123 :檢舉王在前面有出現阿 只是被一大串申訴文淹沒了 08/17 19:57
→ kkkk123123 :是說GM那麼忙.. 等有空判 搞不好都一個月過去了 08/17 20:06
推 n1lk5g2 :程序不符 會直接被退回 08/17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