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rius: 你好,關於此判決,並非只有版規部分, 12/22 21:54
→ Darius: 文章過於氾濫影響一般技術分享文章,逸脫板旨是以加以禁止 12/22 21:56
推 Darius: 至於你說的「觸犯在今年十月多才開始施行而且夾雜在文間 12/23 12:41
→ Darius: 的新版規」這段,個人以為詳閱並遵行版規是正常的,難道你 12/23 12:41
→ Darius: 簽各種契約會因為文字很多就在事後反悔並說字太多嗎? 12/23 12:41
推 Darius: 至於施行的時間,只能說公告施行日起就是生效,效力不因 12/23 12:50
→ Darius: 時間點而改變,也不能因為誰沒看清楚誰覺得太接近而開特 12/23 12:50
→ Darius: 例 12/23 12:50
→ Joemi: 謝謝baking版版主Darius的再次回覆;但我一直強調的是,我 12/24 22:27
→ Joemi: 有看版規,但是無論看幾次版規都不以為自己是要「徵求課程 12/24 22:28
→ Joemi: 」。也就是我不論看幾次,最終的結果都會是被水桶;所以認 12/24 22:29
→ Joemi: 為版規不應該用這樣的字眼或敘述方式表達不能揪人一起上課 12/24 22:30
→ Joemi: ,因為在某些人像是版主您會覺得那就是這個意思毫無疑問, 12/24 22:34
→ Joemi: 但不能用自己的主觀意識認為這種寫法所有人的解讀都會是同 12/24 22:34
→ Joemi: 一種解讀,就像我們說打條文假如條文或說法不明確,在不同 12/24 22:35
→ Joemi: 人的看法下都會有不同的解釋,與其如此,為何不直接白話描 12/24 22:36
→ Joemi: 述呢?故以上述為前提之下,進而提出對於無心觸犯版規且有 12/24 22:38
→ Joemi: 心想當個好鄉民的人,退文+水桶一年的判決是否也處置過當了 12/24 22:39
→ Joemi: 再說,執行新法條的過程、期間,難免會有需要適應的期間或 12/24 22:42
→ Joemi: 適應,我認為版規也許不需要這麼嚴苛,可以稍加理解為何版 12/24 22:43
→ Joemi: 規已上路為何還有人誤觸,會不會是寫得不夠清楚?還是老鄉 12/24 22:44
→ Joemi: 看完三遍版規後又加上按了/查詢發現都是m文,才放心的發了 12/24 22:46
→ Joemi: 篇原汁原味不是複製貼上的揪人體驗文;請對方自刪即可,而 12/24 22:47
→ Joemi: 且還可以發現寫得不夠白話進而改進版規,這樣不也很好嗎。 12/24 22:48
→ Joemi: 突然一下子被劣退+禁言水桶整整一年,真的被嚇到而且連乖乖 12/24 22:50
→ Joemi: 改進去置底推文揪人都做不到了。 12/24 22:51
→ Joemi: (無論判決如何,我衷心感謝組務版提供給我發聲的管道。) 12/24 22:55
→ Joemi: 通常我們看版規都是直接看置底然後有寫「版規」的文章看, 12/24 23:02
→ Joemi: 並不會/查詢「公告」,並不會馬上了解針對的是體驗或是揪人 12/24 23:03
→ Joemi: 而版規內對於徵求課程的陳述只有這樣: 12/24 23:04
→ Joemi: ◇ 以物易物、課程徵求亦在此限。 12/24 23:05
→ Joemi: ^^^^^^^^ 12/24 23:05
→ Darius: 基本中文內容要跟法典一樣詳細羅列? 那恐怕各版漏洞鑽不完 12/25 00:03
→ Darius: 再者,上站200發文4篇,自稱老鄉民說不過去吧? 12/25 00:05
→ Joemi: 您好,我至少十年前就開始使用,發文至少一百多篇(沒在記 12/25 01:08
→ Joemi: )後來次帳號紀錄被直接取消,我用同名再重新申請一次,所以 12/25 01:08
→ Joemi: 認為自己算老鄉民,如果覺得不夠老那你認為說不過去也可以 12/25 01:09
→ Joemi: ;此帳號當時被取消的原因是太久沒有登入,因為當時在戒PTT 12/25 01:12
→ Joemi: ,加上沒有發文需求、PTT網頁版也在普及,所以才會久未登入 12/25 01:16
→ Joemi: 您不用詳細羅列,只需要白話寫禁止發文揪人上體驗課程或任 12/25 01:18
→ Joemi: 何體驗課程,而且還要說清楚如果是免費的體驗課(握有免費 12/25 01:19
→ Joemi: 費體驗券),是否就與買賣毫無相關了呢?您不能因為這跟您一 12/25 01:21
→ Joemi: 開始想得不一樣,或覺得自己沒有相關的需求,就覺得稍微說 12/25 01:23
→ Joemi: 明、羅列就很麻煩吧。況且我也想題外請問,假設像是我這種 12/25 01:24
→ Joemi: 有特殊揪人需求(希望跟已經在那裡是會員的新烘焙朋友們各 12/25 01:25
→ Joemi: 選不一樣的食譜在同一時段上課,且彼此之間並沒有金錢交易 12/25 01:26
→ Joemi: ,也沒有幫該單位廣告的意思或嫌疑,純粹為了交換食譜跟心 12/25 01:27
→ Joemi: 得的徵求長文)(該揪人長文請見被劣退之信件內容),請問 12/25 01:29
→ Joemi: 置底貼文的形式我該如何敘述清楚?難道像這裡這樣一行一行 12/25 01:29
→ Joemi: 推,還是我要再為此開一個部落格或貼文頁面寫詳情細節。就 12/25 01:31
→ Joemi: 說是很特殊的揪人了,第二項的會員優惠揪人也只是隨文順便 12/25 01:32
→ Joemi: 。我收到被劣退水桶一年的信件時,一直很想向版主詳細說明 12/25 01:36
→ Joemi: 我實在不解自己被水桶的原因,但結果卻是很快的請我如果有 12/25 01:37
→ Joemi: 議直接去找組務,所以我才會透過板友的協助找到這裡;假如 12/25 01:38
→ Joemi: 這是一件清楚明瞭且毫無爭議的適切判決,假如版主有戴念到 12/25 01:40
→ Joemi: 我的一些特殊需求和誠懇溝通,我何需在此請組務幫忙。 12/25 01:41
推 Darius: 1.水桶的原因是踩板規,不再重申。 12/26 00:15
→ Darius: 2.個人"特殊需求"無關板旨,會去笑話板主張發黑特文權利? 12/26 00:16
推 Darius: 還有板規寫的是買賣交易徵求皆為置底,不要將徵求的部分 12/26 00:27
→ Darius: 帶成買賣徵求相關打烏賊戰,重點在於---去置底推文。 12/26 00:28
→ Joemi: 1、不知道是不是沒看清楚我的敘述,我並沒有需要板主重申。 12/27 01:52
→ Joemi: 2、不知道是不是還是沒看清楚我的敘述,我說過這是題外,且 12/27 01:53
→ Joemi: 笑話去黑特這例子算是蠻糟糕的;我的特殊需求絕對跟烘焙相 12/27 01:54
→ Joemi: 關,百分之百是為了烘焙的需求而來徵求,且無金錢交易或任 12/27 01:55
→ Joemi: 何跑題的可能,Joke去Hate這個舉例方式我認為值得版主深入 12/27 01:58
→ Joemi: 檢討,可以換一個有說服力的論述。再來烏賊戰這個帽子別急 12/27 01:59
→ Joemi: 亂扣,因為我已經說過這是題外話且的確針對這樣特殊需求版 12/27 02:00
→ Joemi: 規的確沒有任何反對發文的理由,我揪的是在那一天一起去做 12/27 02:01
→ Joemi: 麵包的、已經是繳完月/年費的烘焙會員在「同一時間一起去但 12/27 02:03
→ Joemi: 分配不一樣的食譜選擇」以達到「在課程後可以互相交流烘焙 12/27 02:04
→ Joemi: 食譜」,且就算我想說都發了文順便看有沒有人要一起去體驗 12/27 02:05
→ Joemi: 也跟買賣無關。最後,就是因為版主還只能不斷的在去置底貼 12/27 02:07
→ Joemi: 文、我的版規最大、我的版規沒有問題,我不管你的需求跟論 12/27 02:08
→ Joemi: 述是什麼、反正版規都不會有可能有遺漏、我認定是什麼就是 12/27 02:09
→ Joemi: 什麼...上打轉的話;我認為這應該充其量比較像是糾察隊。 12/27 02:12
→ Joemi: 3、假如版主接下來的重點還是只有去置底貼文,我個人認為應 12/27 02:16
→ Joemi: 就還是並沒有想要接受我認為版規應該改善的提議,以及仍沒 12/27 02:17
→ Joemi: 真正針對我已重述再三的、感到困境的理由提出正面的陳述, 12/27 02:18
→ Joemi: 認為我是在置換、烏賊戰,除了這些主觀字眼若無其他,那雙 12/27 02:21
→ Joemi: 方應已可確定不可能有共識,如沒其他溝通可能,相信組務已 12/27 02:23
→ Joemi: 能依本篇做出明智且適切的判決;感謝大家的閱讀。 12/27 02:25
→ Joemi: PS. 徵求情報也是一種徵求,徵求問題的解答也是一種徵求。 12/27 02:27
→ Joemi: 連個徵求的定義都需要版主特別截圖搬出來說文解字,還是不 12/27 02:32
→ Joemi: 意白話直接指明哪些行為會踩到地雷,我也實在不能理解版主 12/27 02:34
→ Joemi: 到底在堅持什麼。好好打出來不行嗎? 12/27 02:35
→ Joemi: 且特意上了國家教育部字典畫的重點,不就是在證明這版規寫 12/27 02:36
→ Joemi: 的含義過於含糊、可定義的範圍十分廣泛無界嘛? 12/27 02:37
推 Darius: 使用字典說明=意義含糊?這論點太嶄新了 12/27 13:03
推 Darius: 再次重申立場:板規板旨不會因你而開特例 12/27 13:05
推 Darius: 剩下要麻煩小組長裁定,總之,板上並沒有禁止課程文,「 12/27 13:07
→ Darius: 課程文去置底」就只是這樣而已 12/27 13:07
→ Darius: 或許你覺得「課程」的定義也很含糊呢? 12/27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