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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是次案件,除非小組長特別要求,本人僅作出最後一次回應。 本人必須強調, 我確實是根據原板之澳門板板規第4條: 4. 請勿使用攻擊性言語、猥褻字句、挑釁語氣發表文章。 對ottertw使用者作出警告。 ottertw使用者一直強調之意見,並不是幫助當時有疑問之板友解惑, 實是針對另一板友所作之言辭。 而ottertw使用者當時行為之本質上確實攻擊另一板友, 本人亦認定推文乃發表文章之另一方式,故引用該板規對其作出警告。 另根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之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 一、看板違規行為:(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ottertw使用者因於他人文章中推文並挑釁另一板友,亦刻意於文章中製造紛爭, 因而認定作出看板違規行為。 因此,本人作為板主,有權限根據上述規則之第二編第二章第八條: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及第二編第二章第十一條: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對ottertw使用者作出適當之處分。 對於ottertw使用者對本人修改板規之申訴, 本人必須再次強調,我當時只是對板規作出更清晰之補充。 根據上述規則及原有板規之引用,足以對ottertw使用者作出處分, 本人無須刻意修改板規以達至僅對其作出警告之目的。 而且,ottertw使用者對另一板友之攻擊, 並不會因本人事後曾對板規作出補充而合理化或正當化。 作為看板板主,維護看板秩序乃重要責任, 本人有義務防止任何使用者以任何方式擾亂看板之秩序。 另警告之目的為給違規者一次反省和改過之機會, 對於經過多次解釋仍然毫無悔意之行為, 本人深感失望和遺憾。 謝謝。 -- ◤ ◥ ◤ ◥ ◣◣ ◣◣ ___ __________別說寂寞,我在。_ ___ PPbab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5.8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