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GlobalVie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lololol (I love Syrha/shiraz)》之銘言: : 舊金山版(San Francisco)無版規許久 : 經眾多網友網友要求,版主始終無視 : 於該版分享及po文都以版主個人標準刪文 : 該板幾乎無言論自由可言,版主管理完全隻手遮天 : 敝人於3/22/11至該版分享個人貨運心得文 : 被板主視為“廣告文” : 經站內信件通知後刪除本人文章並將本人歸為"廣告商" : 請問各版一定需要有板主才可罷免板主? : 因為從網友推文中發現板主不訂版規&恣意刪文的行為不只一次 : 煩請小組長清查 : 1.該版版規規定標準? : 2.本人絕非廣告商,因此有被抹黑的不良感覺 : 3.版主恣意刪文的行為數次卻無人可約束 : 非常感謝 : lololol 一、檢視 SanFrancisco 板的板主 marathons 之說明,為依據 #1BlDjn4c (SanFrancisco)[公告] 營利性質的廣告,限貼一次。 刪除文章。 然則,板主處理板務,應善盡告知義務,該案例顯示使用者無從 得知該條板規的存在。故請板主將該條板規於看板文章置底, 亦或於兩個禮拜內制訂明確定義的板規,並將其置底。 二、板主 marathons 已告知兩篇應保留一篇文章,將不會有爭議。 若使用者 lololol 仍願意於板上分享經驗,且未保留原稿的情況 下,可寄信請板主 mrathons 代為轉錄刪除原文回看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