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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對不起 我沒看清楚版規 我已經更正版主為發起人了 這樣就有符合規定了 懇請開版 謝謝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生活娛樂館 組規 2006.1.3版 : 二、新增/刪除版主 : <新增版主> : 1.若該版已有版主,需現任版主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並經所有版主同意。 : 2.若該版無版主,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25人。 : 1>禁止multi-id連署。 :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 3.新增之版主須符合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之限制。 : ※ 引述《lebois (名為森林的小酒館)》之銘言: : : 您好! 我是動保版本來預定的版主人選 : : 想請教貴版版主 版主的任命資格規定在哪裡呢? : : 因為我查了相關文章並沒有發現 版主的任命與連署或申請有關 : : 還麻煩您稍做解釋 讓我可以了解如何去除這個拒絕開版的理由 : : 謝謝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27.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