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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您好 在版規當中一開始並沒有規定有申請新版版主的資格 您之前提出的是在現有版的版主新增版主的規則 所以依照現行版規本連署是符合版規的成立規則 一、申請新版 ^^^^^^^^^^^^^ 1.申請新版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1>禁止multi-id連署。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2.不開單一品牌,性質重複或相關性高的版。 (未有新版版主資格限制) 二、新增/刪除版主 <新增版主> 1.若該版已有版主,需現任版主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並經所有版主同意。 ^^^^^^^^^^^^^^^ 2.若該版無版主,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25人。 ^^^^^^^^^^^^^^ 1>禁止multi-id連署。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3.新增之版主須符合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之限制。 (第二點新增/刪除版主的資格限制,是以已經有板成立的情況下) 後來因為您以新增版主的資格要求 所以我也已更改版主使其符合新增版主資格 另有其他版連署申請後未填版主 經組長指正後補齊發起人為版主後也成立了 並未以重新連署處理 另外從申請新版的版規上可得知 對於申請新版的版主並無資格限制 若您認為申請新版的版主也必須符合新增版主的限制 那懇請您先成立該版,再以新增版主的連署方式設定新版主 此版從連署至今已曠日廢時 許多相關動物保護的資訊需要集結以推動近日的修法 動物的在天之靈將感謝您作的決定 謝謝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這樣並不符合正當程序 : 雖然麻煩,但請重新連署 : ※ 引述《dreamer128 (彼端的夢想家)》之銘言: : : 組長對不起 : : 我沒看清楚版規 : : 我已經更正版主為發起人了 : : 這樣就有符合規定了 : : 懇請開版 :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27.149 ※ 編輯: dreamer128 來自: 211.74.227.149 (08/19 23:41) ※ 編輯: dreamer128 來自: 211.74.227.149 (08/19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