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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使用者提出申請罷免雖因程序不符判定無效, 但至板面了解,該板板主群 amoses & bigbighead , 久未協助板務,顯有失職之虞。 本通告同時發佈於小組組務板、marvel看板, 以及兩位板主 amoses & bigbighead之信箱, 請兩位板主於三日內(10/10 23:00前), 至小組組務板提出回應。 回應內容包括如下; 1.繼續擔任板主之意願 2.解釋失職之原因 若三日內無回應,則直接拔除板主職務,但一個禮拜內保留復權申請之權利, 申請時仍須附上上述回應內容,並交由marvel看板投票是否接受回任。 如期回應者,保留板主職務,但須接受一個月的觀察期, 期滿由看板投票決定是否繼續接任。 HappyLiving) penlyl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3.23 ※ 編輯: penlyly 來自: 123.192.23.23 (10/07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