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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ke5566 (luke)》之銘言: :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 就算pudding1209=hidog,pudding1209沒違規也不可任意處置, : : 且未經帳號部確認,組方亦無法輕率裁定使用者分身辨識, : : 至於帳號部受理原則與程序,也請見相關規範。 : : 最後,這是板務問題,如有問題請待新任板主上任後洽詢板主 : : 使用者熱心站務是好事,但也請詳加瞭解相關規範。 : : 避免以個人主觀要求裁決所訴。 : 我已經寄信給版主超過三天 但是版主沒有回應 所以才轉到組務來檢舉 : 這還是版務問題嗎?? : 分身視同本尊 有本尊被水桶 分身沒違規也不可任意處置的嗎?? : 說了一個借ID就可以逃避責任? : 以上是我的回覆 如果組長還是認為是版務問題 那我等新版主上任 :   我先跟你釐清本組一貫原則吧 如果你還是不能接受 群組版歡迎你- -a 首先,站上並不禁止使用者申請分身,只要不違規,是可以被允許的。 在此情形下,除非看板有規範說,違規使用者使用分身同一處分, 不然大原則下,被水桶之使用者於看板使用分身,不違反版規,基本上並不特別禁止, 這牽涉到看板對分身使用者的規範。 你問說 有本尊被水桶 分身沒違規也不可任意處置嗎, 答案是肯定的,這也是本組一貫的標準。 此外,分身的判定,是需要非常充足的證據支持, 並無法單以IP來決斷,這點帳號部都無法輕率視之, 更何況權限不及的板務基層管理人員。 至於你說的借ID一事,同樣的,帳號部置底文也有相關規範,也有相關程序。 這點我就不另外解釋,請使用者自行查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37.135
luke5566:群組版怎樣大家都知道 你不用拿這個押我 09/01 22:51
penlyly:我壓你能幹麻 我只能跟你講程序 09/01 22:51
luke5566:借ID規範怎樣 我也知道 09/01 22:53
penlyly:所以借ID怎樣的情況會被處分 怎樣的程序申請你應該也很清 09/01 22:54
luke5566:但是你說的我全部都不能同意 可惜我只是一個小小平民 09/01 22:54
luke5566:我也只能喊喊 此事件我等新版主吧 09/01 22:55
penlyly:我只能跟你說 你問我 我照什麼以及如何處置 09/01 22:55
penlyly:你不滿意我也真的不能怎樣 09/01 22:55
penlyly:但我也白著講 這件事情除分看板另有規範 09/01 22:55
penlyly:不然板主的確不能處分 09/01 22:56
luke5566:那我只能希望新版主有新版規了 09/01 23:00
penlyly:你知道規範 卻又希望組方處理(那就是不照規範) 09/01 23:00
penlyly:組方真的沒有辦法隨心所欲漠視規範- -a 09/01 23:01
penlyly:你當然可以跟新板主討論溝通協調 只要是為看板好 09/01 23:01
penlyly:都是值得被肯定的 09/01 23:01
luke5566:借ID規範要版主以上 所以我檢舉版主或組長去辦 沒錯吧 09/01 23:03
penlyly:你看一半的嗎?被檢舉者的要件你不看嗎- -a 09/01 23:05
penlyly:麻煩規範看全部詳細....不要挑著看.... 09/01 23:06
luke5566:其他未列舉事項則由帳號部認定之<---罷免版主 09/01 23:07
所以,帳號部認為不達懲處標準。 帳號總管 penlyly ※ 編輯: penlyly 來自: 124.11.137.135 (09/01 23:21)
luke5566:我被你稿混了 難怪我覺得怪怪的 XDDDD 09/01 23:22
luke5566:我有看到你的推文 帳號部 呵呵 09/01 23:22
penlyly:拍謝 我也決得這樣太機車 但我不是針對你 09/01 23:23
penlyly:只是不管哪一組送到帳號部 標準也是如此 09/01 23:23
penlyly:只是我真的回的很累- -a 09/01 23:23
luke5566:你推文刪太多了 這是檢舉分身沒錯 我期待新版主的新版規 09/01 23:25
luke5566:辛苦了 抱歉 09/01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