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mu1a0ne (F-1)
看板L_HappyLivin
標題[問題] 兩岸版版規與版主問題
時間Wed Feb 23 21:17:26 2011
兩岸版版主有三人
mafa/mulkcs/niwop
mafa niwop 兩位 去年八月至今就無發文 也無處理版務
不該處置??
版務則由mulkcs攬大權於一身
但mulkcs卻常常箝制言論自由 搞文字獄
惡劣1
版規第一條
1.請以台灣大陸互稱。未能對台灣、大陸以各自名稱稱呼者,視為違規。違規範例:稱台
灣為小島, 大陸為內地者。因為這些稱謂每個人理解不同,容易造成誤會,因此為了謹慎
起見,請以台灣大陸互稱。若因為轉錄特定法律、報導、某些專業觀點、抑或是國際上稱
呼,為忠實呈現原貌,可以不在此限內。但避免轉錄爭議性文章,若文章中涉及主權或者
意識形態討論,一樣視為違規。
我以"中華民國 大陸地區"稱之 卻遭受五週的水桶 原來這幾個字是滔天大罪?
連現行兩岸交流的準則與基礎"92共識都不如"
原來這種稱呼是違法? 傷害到版主的幼小心靈??
惡劣2
版規第七條
7.禁止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站規、組規的行為。
原來版友不能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站規、組規的行為
版主就能大方違規的中華民國法律箝制言論自由?
亙甚者 原來"中華民國"是禁言 那版規第七條要不要廢掉? 明顯違反第一條
請版主自行水桶五週
惡劣3
版主可以在浸人水桶後 過一個多月才發出公告
原來被關好幾年才發出判決書也是可以的?
惡劣4
版規附註:
註:以上版規適用於水木轉過來之文章,但因為使用習慣不同,對於不滿30字的文章以及
大陸習慣的拼音用語,則教由版主判定內容是否有意義。
簡單講 就是 台灣人的發言 由版規嚴格伺候
至於中國大陸人的發言 本版規不適用 全由板主心証
原來在台灣的看板 中國大陸人享有一切特權無法可管 還有尊重對方習慣
台灣人則是面臨文字獄的對待 毫無人權毫無尊重
這種版規? 這種版主? 小組長不要再坐視不理
拿出公權力伸張正義
不然會有越來越多台灣人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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